第174章 女孩子身体就是要软点
作者:四夕广大   交换灵魂,这个校花不太冷最新章节     
    当太阳从地平线爬出的时候,城外的妖兽尸体已经处理得差不多了,只要不是肉泥,全都被搬进城里。
    这些都是不可多得的资源。
    妖兽肉吃了强身健体;妖兽皮可以做护具;妖兽骨头可以做兵器;而那些达到四阶的更是会产出内丹。
    比如血眼白虎,它体内就有一颗血色内丹,据说其中包含了它一生中所有的修为底蕴,非常宝贵。
    云飞认为它是苏蓦杀的,理应归苏蓦所有。
    人家都这么说了,他自然不会拒绝。
    除此之外,云飞还命儿子云杉送来一箱天材地宝,说是薄礼,千万不要拒绝。
    既然是薄礼,如果不收的话是不是有些虚伪。
    (*^w^*)
    嗯,没错,苏蓦欣然接受。
    当然,他还是拒绝了一次的……
    云杉一一为他介绍:“这是千年血参,滋补气血;这是地龙草,滋补气血;这是龙虎果,滋补气血……”
    一共十多件,都不简单,当他拿出最后一件时,表情变得严肃起来:“这个可是金皮果!”
    “我懂,滋补气血嘛。”苏蓦笑道。
    “这个不是。”云杉面带尴尬,挠了挠头说道:“金皮果是天材地宝中的天材地宝,他可以增加人体韧性。”
    “柔韧度吗?”苏蓦眼睛一亮。
    柔韧度好啊,女孩子身体就是要软点,到时候方便……咳咳,没啥。
    不知不觉间,苏蓦脸上出现一抹绯红。
    云杉正在讲金皮果的特性,突然看到这番美景,心跳顿时漏了一拍。
    她真的好美。
    “咳咳。”
    直到苏蓦咳了两声,他才回过神来:“金皮果,嗯……”
    苏蓦:“???”
    这小子不对劲啊,他该不会喜欢我吧。
    靠,使不得啊!
    他当即一副不耐烦的模样:“别嗯了,我已经知道了,金皮果增加柔韧性,如果没什么别的事就请回吧,记得代我向云飞城主转达谢意。”
    说完他看了眼门外,相当于下了逐客令。
    虽然不太礼貌,但他希望可以借此改变自己在云杉心中的形象,毕竟自己已经“名花有主”,还是别让小少年伤心了。
    云杉闻言一愣,随即反应过来,赶紧抱拳道:“多谢仙子姐姐提醒,我是不该停留太久,父亲大人还等着我回去呢。”
    说完他一溜烟离开了,心里美滋滋的。
    仙子姐姐真好,脸红的样子也很好看呢。
    “等一下。”苏蓦的声音突然从后面响起。
    云杉转身,努力压制着内心的喜悦,正色道:“仙女姐姐还有何吩咐?”
    “令尊就没有别的话让你转达给我吗?”
    “没有……哦,是有件事,差点儿忘了。”云杉讪讪一笑:“父亲大人说,等您伤养好了要邀请您到府里做客,他要代表全城所有人向仙子姐姐表达感谢。”
    苏蓦心说这么重要的事你都能忘,真不愧是云飞城主的好大儿啊,专坑老爹。
    事实上这句话的潜意思是在问他什么时候能进行神器传承。
    苏蓦回道:“还请云杉兄弟回复令尊,就说我明日登门拜访。”
    “好,我这就去。”云杉喜出望外,一想到明天又能和仙子姐姐见面就心潮澎湃。
    真好。
    苏蓦没有回自己的屋,而是来到李小牟屋门前,自从城墙一别,两人再没见过,她似乎已经离开。
    “哐当”一声,门被打开了。
    苏蓦迈步进入,小心翼翼地打量着四周。
    除了桌上有封信,并没有什么值得细看的地方。
    苏蓦拿起信封一看,上面画着一张鬼脸,下面还附着几个字:哼,我就知道你会偷偷进我的屋子。(?i _ i?)
    苏蓦表情怪异地拆开信封,结果信的内容是用英文写的。
    我焯!
    苏蓦瞪大眼睛。
    她绝对是故意的,一定是,不然不会专挑难单词写,而且一个句子那么长,就像老太太的裹脚布一样,还臭。
    她知道自己英文不好,故意这么写,所以她一定是媚仙,媚仙与自己作对,肯定知道这事!
    这时候,就算是把杨捷放在这儿,他也会毫不犹豫地称其为媚仙……
    他将信件收回白玉指环里,再寻找一圈依然无果后离开。
    至于信封内容,只能等到回去后用翻译软件翻译了。
    他突然觉得自己还是得好好学一下,万一以后再碰到这种情况,错过大事可就不好了。
    嗯,下次一定好好学!
    不知对谁做好保证后,苏蓦回了自己屋子,拿出云杉口中最牛逼的金皮果打量一番。
    “有点像杏子,看着还不错,尝一口。”
    果肉软嫩,入口即化,但身体并没有什么变化,也没有象征性的暖流、寒流。
    再尝一口。
    身体:“……”
    再尝一口。
    身体:“……”
    他索性一口气吃完,身体顿时有了反应。
    酸,好酸,就像偶尔剧烈运动后的第二天早上,动哪儿都难受。
    他忍着酸痛坐下,运行周身灵力,想以此加快药效吸收,却不料一阵困意袭来,一头栽倒在床上。
    等他再次醒来时,已是第二天早上。
    才刚伸个懒腰,苏蓦就感觉到身体的变化。
    真的好软,不像之前高中的时候,测个坐位体前屈还要人在后面按,现在随随便便好吧。
    他扭动着身体,浑身柔若无骨。
    不仅如此,他还发现自己的皮肤比之前更好了,水灵灵的,自己看了都馋。
    不是进化筋骨的嘛,怎么连皮肤也变嫩了?
    苏蓦正疑惑,突然想起来它叫金皮果。
    按这名字,它进化的似乎还真是皮肤。
    苏蓦当然不会觉得所谓进化皮肤只是让皮肤变好,肯定还有其他效果,比如防御能力。
    想到这里,他拿出一柄小刀朝自己手上划去,起初轻轻的,然后一点一点加大力度,直到表面被压出一道凹槽才善罢甘休。
    这都划不破?
    他又拿一枚绣花针实验,结果这次倒是扎破了,但因为伤口太小,很快又恢复如初,前前后后也就一分钟的时间。
    苏蓦握紧拳头,不断大呼“卧槽”二字来表达他此刻的心情。
    这金皮果真乃神物也,以后跟人打的时候,但凡对手刀钝一点、下手轻一点,自己都可能有烟无伤。
    这可是主角设定哇!
    这时,一股难闻的味道钻入鼻腔,苏蓦这才意识到身体出了好多汗,还有体内的杂质也被排出,粘在皮肤上。
    得,又得洗白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