哑巴?
霍奕修蹙着眉,心跳沉缓有力。
“那个哑巴有什么本事?她除了在那些高官面前做个道具,她会像文欣那样帮助你的事业吗?她除了吃喝拉撒睡,对霍家有什么贡献?”
乔景泽忽然停下来,冷笑了声,上下扫了眼霍奕修:“哦,也许有别的用处。可能哑巴睡起来滋味不一样。她的那个朋友,听说花样挺多的,应该教会她不少讨好男人的把戏。”
霍奕修的脸色彻底沉下来。
“乔景泽,她是我老婆。”
“范文欣是你的秘书,也是对你最好的人!你对她不好,你就是忘恩负义!”
乔景泽满口酒气,红着眼拿手指指着霍奕修。
霍奕修捏着手指,太阳穴鼓起来。
“景泽,你不要骂他。”范文欣突然出现,她酒劲未过,眼角还挂着泪珠,手软脚软的瘫在霍奕修的怀里,“奕修,你也别气了。是我的错,我以后会问过你的意见,不再自己做主了。我自愿扣工资,分红也拿来给公司做公关……”
她的嗓音哑哑的,可怜巴巴的摸眼泪。
霍奕修垂眸看着她,眉心皱得更紧。
看她的眼妆都糊了,担心她把化妆品抹到眼睛里,将她的手拉下来,指腹轻轻擦拭她的眼。
叹口气。
“公司不缺那点钱。这件事是我霍家隐瞒着,怪不到你头上……”
花园的另一角,一个隐秘的角落,凌昭静静看着霍奕修把范文欣哄回包间内。
她本该躺在床上,跟陌生人聊天拌嘴,省了许多烦杂心思,也不用纠结在上一世的悲苦阴影中。
可是霍母知道霍奕修走了,跑来她的房间,逼她把霍奕修找回来。
凌昭跟霍奕修的朋友们混不到一起去,可是会所的工作人员都认识她,默契的把她送到这花园角落,让她听到,并且看到。
在霍奕修的朋友堆里,所有人都知道范文欣对他的心思。
在校园时期,他们就是郎才女貌的一对,校园公认情侣。
可是她不知道啊。
上一世,霍奕修从来不在家里说他在学校的事情。他沉默寡言,回家就在自己的房间里做他的那些研究。
凌昭想接近他,想听他在学校的事迹,他只会嫌她听不懂。
她不了解他的世界。
不知道他有喜欢的人,也因为她的介入,让他与喜欢的女孩失之交臂,只能做他的地下情人。
好在,她现在都知道了。
凌昭真想出去对着他们说,她是愿意离婚的。
看着霍奕修把范文欣公主抱起来,看着范文欣埋在他怀里笑得娇羞,凌昭的心脏一阵一阵刺痛着。
明明已经看清自己,也看清了他;明明断情绝爱了,怎么还是会感觉到痛呢?
是为上一世的自己心疼吗?
凌昭分不清楚,就是痛着,不快乐着。
范文欣一个人在南城,但有人喜欢她,保护她,为她抱不平,有人为她心疼。
那么她呢?
因为自己的嗓子废了,再也赚不到钱了,她的亲生父母把她抛弃了。
她从人人捧着的小童星,一下子变成了没人要的烂红薯。
她寄人篱下,看人眼色生活,倒也没受过太多苦,比起那些在孤儿院没有人领养受着疾病痛苦的孩子,她是幸运的。
比起被人领养出去,却受着非人生活的孩子,她更是幸运的。至少霍家给了她一个家,让她学哑语,让她念完学。
她还不用愁婚嫁,二十岁就嫁给霍奕修这支潜力股,成为被人羡慕的霍太太。
她一直这么认为的。
所以上一世的自己,在悲剧发生前,她没有怀疑过谁,她信任所有人,以为只要她温柔对待这个世界,世界也会温柔待她。
凌昭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离开会所的,反正她没有把霍奕修带回霍家。
她也不敢回去。
一个人在街头乱走,从夜黑走到天亮,看到早餐店开门,进去喝了豆浆机磨出来的第一杯豆浆,第一只笼屉里蒸出来的包子。
“凌小姐……”温柔的男人声音带着些熬夜的沙哑,在她的桌边轻笑,“不对,应该叫你霍太太。”
温明瑞在她对面坐下来,要了同样的包子跟豆浆。
凌昭许久没见他,勉强笑笑:【你值班?】
温明瑞点头:“嗯。”看她乌青的黑眼圈,眉头皱了起来,“你怎么大清早就出来,没睡?”
凌昭没回答,找老板要了一根油条。
这家早餐店的豆浆是用大碗盛的,她把油条掰成一段一段,放入豆浆中泡软,用勺子捞起来吃。
温明瑞沉了口气,想说些什么,可是看她过于平静的脸,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凌昭吃了半根油条,剩下的半根递给温明瑞。
【听说油条是秦侩的化身。古时候的人们憎恨他,把他做成这样,放在油锅里炸。】
温明瑞不知道她怎么说起这个,但是看她的神色,她很想把什么人也放在油锅里炸。
他笑了笑:“是有这么个说法。”
一阵沉默,温明瑞几次想把到嘴的话问出来,可身份不合适。最后他只能问:“你还医治你的嗓子吗?”
凌昭一怔,轻轻摇头。
太多次失望,已经怕了。
温明瑞说,科技在进步,医学也在进步,以前不能解决的医学难题,以后也许有可能,劝她不要放弃。
“我会帮你留意着,如果有成功的案例,或者出现新技术,你愿意尝试吗?”
凌昭怔怔的想,她还有希望吗?
可是,她都已经是个重生的人了,还有什么是不可能的?
她重重点头,温明瑞笑起来。
马路对面,车里的秦湛支着下巴看那方小小店面里,笑得灿烂的一对人。
笑得这么开心,真让他不舒服。
说什么有事出去,就是跟野男人鬼混一夜啊。
都是鬼混,为什么不能是他呢?
秦湛偏头,拎起副座驾上的小水桶。
里面两条川条鱼可怜巴巴游动着,搅乱水草。
车外,野猫绕着车子喵喵叫,跳到车头对着里面的男人挠爪子。
秦湛瞧了瞧那野猫,咧唇一笑,下了车拎起鱼喂猫,一边侧头看早餐店里的人。
他掏出手机,对着吃鱼的猫拍张照片。
凌昭咬着包子,手机一声响,空白头像发来新照片:流浪猫吃着小猫鱼,还是站在车头上吃的。
车子光亮,看着地盘底,应该是跑车。
凌昭便回复过去:好心的富二代。
“为什么不是,猫都喜欢偷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