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0章 人算不如天算,悍匪孙海波(十)
作者:甜柔   十恶不赦:悍匪的巅峰最新章节     
    在见到闫文宇之前,孙海波再三叮嘱田源:“我没跟他说咱俩干的事,你可别瞎说话,万一他临时有变化,咱俩也不用怕。”

    三人见面的地点,在闫文宇家的一个小仓库里,闫文宇喜欢制作各种小玩意,因此弄了个二手车床,把这个小仓库改造成了一个车工车间,此时正在忙活着呢。

    孙海波带着田源过去,和闫文宇打了个招呼:“文宇,这是我好哥们田源,以前矿上的同事,我俩今天没啥事,过来看看你!”

    闫文宇停下手里的活,和田源打了招呼,结果两人客气了几句之后,田源的虎劲就上来了。

    他看闫文宇身材并不健壮,于是就想试试他的斤两:“哥们,我看你车工干的不错,手上肯定能有劲吧,咱俩掰掰手腕咋样!”

    有孙海波这层关系在,闫文宇也不好驳了田源的面子,于是便答应了。

    结果两个人搭上手之后,闫文宇并没有田源想象的那么弱,田源最后虽然赢了,但赢的并不轻松。

    这一下田源非常满意,对闫文宇的态度马上热情了起来,三个人约好了,等闫文宇没事的时候,大家一起喝点。

    三天之后,闫文宇主动约了孙海波,并让他叫上田源,三个人找了个小饭店,一边喝酒一边闲聊了起来。

    几杯酒下肚之后,田源首先表明了自己的态度:“现在赚点钱太难了,空有一身胆子,却没什么好路子,既然大家都是哥们,有什么发财的事,咱们就一起干,我肯定是绝无二话。”

    田源话音一落,孙海波赶紧给闫文宇递了个眼色:“ 咋样,我这个哥们不错吧!”

    闫文宇心领神会,赶紧点了点头:“嗯,不错,人挺靠谱!”

    此时闫文宇心里想的是,海波肯定是老大了,首先这件事是他带头发起的,再一个他年龄也要大上一些。

    接下来理所当然的,自己应该排在老二的位置,而田源就是张飞的角色的,只能排在老三了。

    闫文宇还以为自己是这个团伙的创始人之一,但他万万没想到,那哥俩早就干过两起大案了,就连手里有枪,都没告诉自己。

    闫文宇表态之后,孙海波马上进入正题:“既然咱们哥几个都有胆量,那我就直说了,大家既然下定决心干大事,那就没有退路了,咱们先干个警察搞支枪,然后再研究下一步。”

    孙海波说完之后,田源马上表示赞同,但闫文宇却补充了一句:“抢枪这件事我没啥意见,不过你们应该知道刘和那个案子是怎么破的吧,这件事咱们几个不能跟身边的任何人说,连父母和老婆都不能透露半点,我就只有这一个要求!”

    闫文宇口中刘和的案子,发生于1984年,是鹤岗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起杀警察抢枪的案子,在当地的影响非常大。

    作案的人叫高乾,当年26岁,是鹤岗市水泥厂的一名工人。

    高乾本来已经结婚了,但他却喜欢混迹于娱乐场所,很快就认识了一个女人。

    为了泡上这个女人,高乾一掷千金,但身为一个普通工人,没几天他的财力就跟不上了,为了抱得美人归,就萌生了抢劫的想法。

    高乾怕自己不行,又找了一个同伙,也是跟他一起在娱乐场所里混的,两人一拍即合,决定先干掉一个警察,抢到枪之后,再去抢别的地方。

    1984年1月13号晚上五点多,两个人盯上了一个目标,南山区铁西派所的的警察刘和。

    两个人尾随刘和到了南山矿医院附近的时候,高乾掏出一把自制的火药枪,冲上去从正面逼住他,另一个同伙在刘和身后掏出一把铁板手,对着他的脑袋就是一下,当场就把人打倒了。

    接着高乾又抽出一把锤子,对着刘和脑袋狠狠补了几下,把人彻底打死之后,抢走了刘和身上的手枪。

    这俩小子藏了两个月,觉得风声差不多过去了,4月29号晚上,他俩拿着枪冲进工农区第七粮店,逼住值班老头和粮店主任之后,结果只在店里找到了190块钱和五百多斤粮票。

    高乾觉得东西太少了,所以十分生气,于是在临走之前,用枪把两人全部打死了。

    不过由于现场没留下什么重要线索,这个案子始终没破,高乾依然继续泡妞,而且越来越肆无忌惮。

    几个月之后,高乾在外面沾花惹草的事情,被他老婆发现了,两人大吵了一架,老婆一气之下,就提出了离婚。

    没想到高乾坚决不同意,她威胁老婆:“你要是敢跟我离婚,我马上杀了你全家!”

    他老婆勃然大怒,随后就写了一封举报信,举报高乾在柜子里藏了一支手枪,很有可能是个杀人犯。

    警察随后就来到高乾家里,在柜子里找到了那支手枪,枪号和子弹一核对,很快就把高乾给毙了。

    闫文宇跟孙海波和田源提这个案子,就是想提醒他们,这种掉脑袋的事,就连最亲近的人也不能信任。

    孙海波和田源也觉得闫文宇说的有道理,于是都同意了,接下来他们开始马上研究抢枪的计划。

    还是闫文宇首先提出了自己的观点:“抢枪这件事,咱们不能在家门口做,咱们三个都住在南山区,不能把自己放在警察的调查圈里,而鹿林山和兴安那边坐车不方便,所以最合适的地方,就是向阳区。”

    孙海波点点头:“你说的不错,就按你的想法来。”

    得到孙海波的肯定之后,田源马上自告奉勇:“那一片我熟,我过去踩点。”

    没想到孙海波赶紧拦住了他:“不行,你不能去,你那眼睛特征太明显了,还是我和文宇去吧,你在家等信就行!”

    田源没办法,只能先行告退,剩下孙海波和闫文宇,继续商量踩点的事。

    闫文宇对田源的评价挺高:“海波,你找的这小子,我看挺不错,做事干脆,是一员猛将,咱们这小队伍,也算是壮大了。”

    孙海波知道闫文宇的心思,但又不好说什么,只能是一笑而过。

    其实对于去哪里抢枪,闫文宇的意见和孙海波不谋而合,孙海波早就选好了目标,就抢向阳区矿务局运输处派出所的警察,具体抢哪一个,那就看谁倒霉了。

    接下来两人按部就班,直接去了向阳区,当走到矿务局运输处派出所门口的时候,孙海波停了下来。

    “我觉得这地方就不错,这个派出所人多,肯定能有合适点目标,咱俩先在这看看吧。”

    闫文宇没啥意见,两人在附近找了个地方坐下来,等到派出所下班的时候,就开始认真观察每一个走出来的警察,孙海波很快就相中了一个目标。

    这名警察叫杨坤,身高只有一米六多点,但是腰里却鼓鼓囊囊的,露出来半个枪套,特别的显眼,离老远就让孙海波看到了。

    当年的很多警察,都喜欢故意把枪露出来,这样显得高人一等,一般人不敢惹,但是在那些生死看淡的悍匪眼里,这就是最好的猎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