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8章 蜕变
作者:千臣   缅北:致命诱饵最新章节     
    陈冰离开宿舍,小跑着奔向东方不败的办公室。

    可是,她没走多远,又折返回回宿舍。

    我以为她有什么东西没拿,却没想到,跟她一起进入宿舍的,还有一个人,唐庆!

    唐庆是专门让陈冰带他来找我的,见到我后,他让陈冰先去忙自己的事儿,说有事要跟我单独聊。

    陈冰有些担心我,看着我不肯离开。我微微点头示意她离开后,她才不情不愿地妥协。

    陈冰走时,路过唐庆身边警告,“你最好不要对陆梓萱胡来!

    你要是敢伤害我姐妹,我保证不会放过你!”

    陈冰说完,径直走出宿舍。

    “哎呦喂,有个性!

    你这姐们够意思啊!”

    唐庆嘴上这么说,但脸上的表情,却满是奚落。

    “有事儿说事儿,我跟你又不是太熟,你找我干嘛?”

    我满是警惕地看着唐庆。

    唐庆看着我苦笑道:“我想问问你,你是二,还是傻?

    怎么又被人骗进来了?

    那个桦姐到底有啥魅力,让你对她言听计从?

    比你的宋义还招你喜欢吗?”

    “我……”

    我一时间,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我也觉得再次被骗回来,这事儿自己干的又二又傻。

    在我无言以对的时候,唐庆忽然做出了一个,令我完全没有想到的事情。

    他一个箭步上前,一把抓住我的头发。

    “干什么?”

    我懵了一瞬,一巴掌扇在了他脸上。

    我使出了吃奶的力气,把他的脸打肿了。

    我很生气,在园区里天天卑躬屈膝地活着,一不小心就要被打。

    现在,唐庆无缘无故地欺负我,我是真的受不了了。

    唐庆吃痛,松开了我的头发。我急忙退后几步靠在墙上,尽量离他远点。

    “没瞧出来,你陆陆梓萱细胳膊细腿的,还真有几分狠劲。”

    “唐庆,你是不是脑袋被门夹了?

    大半夜的,没事找事?”

    “你就当我是在找事儿吧!”

    “唐庆,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把我当成了第二条命。咱们配型一致,以后你的腰子坏了,你就能从我的身上取腰子,我就是你器官备胎。

    所以,你才会处心积虑地护着我,是不是?”

    我开门见山地冲着唐庆怒吼,到了今天,也没啥不能说的。

    唐庆咧嘴一笑,“你说的没错,万一哪天我零件坏了,就找你这个备胎拿。这一点,你不用怀疑!”

    唐庆点了一根烟,吐出一口烟雾,他的半边脸被烟雾遮挡,继续道:“在这个地方,没有朋友,没有感情,只有利益!

    我这个人也不玩虚的,你对我而言确实比别人重要,因为你可以救我的命!

    所以,我劝你,你还是多烧香拜拜,盼着我好!

    因为我只要不出问题,你也不会出问题!”

    我没有说话,眼神淬毒地看着他。

    “陆梓萱,其实我有时候一直在想一个问题,为什么有的人可以轻易得到机会,却不中用。

    而有的人,为了得到这个机会,却要无所不用其极?

    就好比你和我!”

    “唐庆,你在这里说什么绕口令呢?

    我怎么听不懂?”

    “那我就让你先来认识认识我吧!

    我在国内收了五条人命,才跑到缅北来的。”

    “什么?

    你在国内收了五条命?

    不是在缅北收的吗?”

    我大惊,国内可是法治社会,他怎么可能收了五条人命?

    “这里?

    呵!

    这里过我手的人命,怎么可能只有五条?

    就连小慕达手里的人命,也不止五条!”

    我再次沉默,这是炫耀的资本吗?

    一群杀人狂魔!

    唐庆没有理会我的沉默,沉思了片刻,缓缓开口说出自己的故事。

    唐庆的童年也是不幸的,他和很多枭雄、大佬一样,游离在灰色和黑色之间。

    他的父母早年离异,各自组成了新家庭,没有人管他。

    他是被奶奶拉扯长大的。

    上学那会儿,不爱学习,天天被老师骂,被同学奚落瞧不起。

    后来他十六岁了,死活都不肯去学校,奶奶无奈只能给他办理的退学手续。

    退学后的唐庆,偷了奶奶藏在枕头底下的五百块钱,想要去城市里闯荡,满脑子都是出人头地。

    他本想出人头地,却被网吧里的游戏吸引了进去。

    唐庆在网吧里,遇到了一伙索要钱财的小混混。他兜里仅剩下的十几块钱被抢走了,他还被拉进小胡同里,修理得鼻青脸肿。

    每每想到这一幕,唐庆都怒不可遏。他不断地告诉自己,必须要想办法摆脱下等人的命运。

    他是个刚进入社会,没有文化的青少年,想要摆脱命运,唯一的途径就是混黑社会。

    这是他当时能想到的,最快的捷径。

    他想要找个黑老大,给他当小弟。

    但他不认识,找不到门路,只能在街上溜达,找口吃的糊弄肚子。

    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听到两个街溜子说,想要跟老大混,就得有投名状,至少身上得沾点血。

    想跟黑老大混,身上沾的血越多,就越受老大高看。

    到时候,什么票子、房子、女子,那都不是问题。

    那时候的小唐庆,一心梦想着能给奶奶换个大别墅。

    为了能引起黑老大的重视,他必须要练出胆子,能随时要人命的胆子。否则,黑老大连看都不会看你一眼。

    唐庆想明白了这些,一咬牙,决定干了。

    从此,唐庆开启了,自己魔鬼般的蜕变。

    他当晚在水果摊上顺了把水果刀,半夜摸黑去了一家私人小旅馆。

    小旅馆柜台里,男老板正在玩手机。老板娘抱着怀里,已经熟睡的小孩,靠坐在吧台旁的沙发上。

    老板娘以为他是来住宿的,睨了他一眼,打着哈欠爱答不理。

    唐庆二话没说,拿出自己顺来的水果刀,转向沙发上的老板娘,一刀捅进了她的喉咙。

    老板娘喉咙溅出的热血,喷在怀里孩子的脸上,孩子惊醒啼哭。却被唐庆抽手一刀,捅进了心脏。

    柜台外孩子的啼哭声戛然而止,引来男老板前来查看。

    唐庆顺势解决了男老板,终结了一家三口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