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7章 各类探子无处不在
作者:水月聆风   造孽,村里最俊的懒汉娶了个癫婆最新章节     
    何昱立刻就去了。

    不到半刻钟,就带回来了一个二十三四岁的男子。

    “主子,您终于有任务给小的了,小的不想再种地了,种地没出路啊,连养活我自己的银子都挣不到。”男子一副农夫的打扮,粗布衣裳上七八个补丁,脚上的布鞋破了个大洞,脚趾头全露在了外面,黑不拉几的脚趾头上全是稀泥巴,鞋子、裤脚、衣服上也有很多泥巴。

    他一路走来,所过之处都掉了一地稀泥巴,气得身后的何昱黑了脸,拿着扫把铲子跟在他身后。

    “让你换双鞋换身衣服再过来,你急什么急,我干干净净的医馆,被你弄得满地泥。”何昱抱怨不断。

    闫晓头也不回:“我天天在泥地里滚来滚去都不嫌脏,才这么点泥你就嫌脏。”

    何昱气得炸毛:“能一样吗?医馆跟你的农田能一样吗?”

    闫晓才懒得理会他,满心满眼的都是萧景玹这个主子。

    “主子,属下来了,属下时刻准备着,请您尽快下达任务吧。”

    萧景玹道:“不急,我先给你介绍一下我的娘子。”

    闫晓:“......”娘子?

    “主子,属下这把年纪都还没娶妻,您居然先属下一步了!!!”闫晓大受打击。

    他今年二十五岁了,为了应付官府,他找了小铃铛假成亲,小铃铛也是主子的手下,他们成亲后一直相敬如宾,什么夫妻生活,完全是没有的。

    主子曾说过,女子无趣,他不想为情所困,以后绝不娶妻,如今才多久没见,竟带回来了一位如花似玉的女主子。

    萧景玹挺直腰板:“没办法,遇上喜欢的人了,不把人娶了,我会后悔一辈子。”

    他转头对叶棠道:“娘子,此人叫闫晓,农家子出生,打从会走路,就一直在种地,非常的有经验。孤独园的孩子,需学会自力更生的本事,种地便是其中一样,他是教孩子们种地的老师,孩子们吃的米饭蔬菜,多数都是自己种的,不够吃了才会从外面买。”

    叶棠双眸一亮:“那真是太好了!”

    闫晓:“......”

    他忽然有了很不好的预感。

    半个时辰后。

    闫晓跟随叶棠、萧景玹来到农庄。

    看到那荒废的农田和巨大的荒山,以及一个个神情麻木的死契下人们,闫晓的心沉到了谷底。

    “主子,你给小的下达的任务,就是让小的换个更大的新地方继续种地?”

    萧景玹嘿嘿一笑:“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闫晓:“......”他想叛主,他真的很想叛主。

    把农庄和荒山交给闫晓这个可靠的手下后,叶棠和萧景玹就拍拍屁股走人了。

    二人回到闲王的别院,与叶鹏、叶平安、闲王夫妇会合,一同回梧桐县。

    “天安府是个好地方,咱们以后可以经常来玩。”叶棠对叶平安道:“玩的同时,我还会给你安排很多任务。”

    叶平安丝毫不觉得烦,神情激动又充满了期待:“姐,什么任务?有多少任务?”

    只要不让他读书,让他做什么都行。

    叶棠摸了摸弟弟的脑袋:“任务会有,但不是现在,当务之急,你得好好学习,把能力给提升上来,武功、读书识字、算术......我说的这些,你都要学。”

    叶平安:“......”他这般愚笨的脑袋,学这么多东西,能承受得住吗?

    到了梧桐县,秦锦嬅不想回王府,她要去清泉村吃草莓。

    公孙天华也想去,却见一个侍卫匆匆而来。

    “王爷,城北方向发现了扶桑国的探子。”

    元朝越来越好,四周国家虎视眈眈,扶桑国是最有野心的一个,日日紧盯着元朝,时常入侵元朝作乱,安插的探子多不胜数。

    公孙天华来到梧桐县后,就立刻安排人四处搜寻各国探子,想将这些探子连根拔起,以免泄露不该泄露的东西。

    这已经是王府发现的第五个探子了,前面的那四个探子,有扶桑国的,也有别国的。

    公孙天华要去处理探子的事情,没办法去清泉村,怒气都显露在了脸上。

    “爱妃,你先去享受,本王处理琐事就来寻你。”公孙天华舍不得离开媳妇。

    秦锦嬅安慰他:“你安心办事,别管我,来不来都成,时间若是晚了,我就不回府了,在景玹那歇一晚。”

    这若是在京城里,她身为王妃,除了可以歇在王府和娘家,可不敢随意在别人家歇息,是要遭人诟病的。

    梧桐县就是好啊!

    没有那么多的讲究,她想歇在哪里就歇在哪里。

    初初离开京城来封地的时候,秦锦嬅是舍不得京城的,如今习惯了之后,竟觉得这种穷地方比京城好。

    主要是氛围好。

    一听秦锦嬅不回府,自己晚上要独守空房,公孙天华的心哇凉哇凉的,在叶棠几人离开后,他就马不停蹄的去找那个探子,把人抓了,将据点连根拔起,用最残忍的手段把探子审问了一遍又一遍。

    再也问不出别的东西后,他又马不停蹄的赶去清泉村。

    叶棠几人已经到了清泉村,吃上了热乎乎的饭菜和香甜可口的草莓。

    秦锦嬅拿了一颗草莓塞进嘴里,享受的眯起双眼:“真甜,真好吃,可惜了,我爹他们远在京城,吃不上这般美味的东西。”

    她问叶棠:“如此美味的草莓,能拿到京城去种吗?”

    叶棠点头:“可以,但刚开始需要我来教导。”

    秦锦嬅本想说她安排人来跟叶棠学种草莓,所卖的银子她三,叶棠七,但想想还是算了。

    她手上的事情太多了,再分心去做草莓生意,没那么多精力,人手不够,可靠的管事一时半会儿培养不出来。

    叶棠看出了她的想法,笑着说:“秦姐姐,不急于一时,草莓才刚种出来,还不是最好吃的时候,咱们以后有的是机会。”

    公孙天华带着六个侍卫快马加鞭赶到茶树镇的时候,天快黑了,他饿得肚子咕咕叫,才恍然想起,他今日忙着办事,忘记吃午饭了,习惯了吃午饭,一顿不吃,饿得慌。

    饿得前胸贴后背的公孙天华顾不上赶路了,带着人来到一处小摊位前,打算先吃一碗刀削面,再去清泉村。

    一坐下,就看到了一个埋头苦吃的人,此人很眼熟。

    公孙天华没忍住多瞧了两眼,正要收回目光的时候,那人抬起头来放下筷子擦拭嘴角。

    公孙天华惊呼:“贺松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