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拿走她的钢笔
作者:管柒柒   偏爱成瘾最新章节     
    上午快十点了。

    浅灰色的床上,同色四件套,叶姝睁开酸痛的眼睛,全身像是被车碾压了一样酸疼,每回就这样,枕边没人,位置早就凉透了。

    在床上坐了好一会,才起身下床,去浴室洗漱一番,这才走出卧室,来过几次了,知道卧室怎么到一楼的大厅,

    厨房里,吴姨忙碌的身影,还有几位佣人打下手,见她出来。

    “叶小姐,请稍等一会,饭菜马上就好了。”

    叶姝笑着点了点头,向其他佣人要了一杯温水,很渴,接连喝了两杯,才缓解那股干燥的感觉,坐在餐桌前,等吃。

    今天不着急去杂志社,下午有个外出采访,所以今天上午她不着急。

    这会才刚刚十点多,她刚才查看了地图,从这里到她要工作的地方,大约需要一个小时,约定的是下午两点去,还早着呢,她吃完早午餐还能睡一觉呢。

    她吃东西慢吞吞,吃相优雅,仿佛什么东西到她嘴里都很好吃的样子,小口嚼着,小勺子盛汤喝,从来不会端着碗直接喝,一碗汤能被她喝上几十分钟。

    光吃个饭,就花了足足一个小时。

    饭后,抱着笔记本电脑,坐在客厅吧台上,大落地窗,外边青青草地,一片绿,视野好,风景优美。

    看了一会资料,身边的本子记着笔记,一会看着窗外风景思考,一会找出手机查阅资料,很是认真的样子。

    没注意到从楼梯上下来的男人,还有已经站在客厅的刘助理。

    席锦烨来到她身后,刚站稳,她就回眸了。

    因为叶姝在电脑屏幕上看到了他的身影,“你怎么还在?”

    这话问得,怎么说?

    男人微微附身,一手搭在她的椅背上,一手撑在吧台上,靠她很近,近到能感受到彼此温热的呼吸,他的眼神太过炽热。

    即使有过多次肌肤之前,叶姝还是脸红,想往后靠,却无路可逃,没办法,羞涩地低下脑袋。

    正是中午,阳光明媚,太阳光照在她脸上,还有脖颈处,皮肤更白了地发光了,他伸手勾起她下巴,让她抬眸看着自己。

    “这是我家,我想什么时候在就什么时候在。”

    说的也是,叶姝冲着他甜甜地笑,那笑很赶紧,很温柔,在阳光的照射下,是那样的耀眼,纯粹,让人不舍移开双眼。

    她轻柔地问:“你怎么没去上班?”

    男人这才收回视线,坐在她身边,手里的合同草稿放在吧台上,慵懒地翻看着,伸手拿起她刚才用过的钢笔,在合同草稿上勾勾画画,认真查看每一项事项。

    “一会出差。”

    叶姝看着唯一的一支笔,被他拿走用了,她用什么呀?

    没办法,谁让这是在他家呢,用下笔而已呗,她有脑子,全都记在脑子里就是了,两人就那样坐在吧台上,各自忙着自己手边的事情,互不打扰对方。

    她也没问去哪里出差,几点的飞机,需要带什么?这些东西都有专人给他准备好,哪里轮得到她去想这些。

    不知道过了多久,半小时?还是一小时,她手机刚才被保姆拿过去充电。

    男人扣上钢笔的帽子,然后顺手把那只香槟色的钢笔夹在他的西装口袋里,叶姝侧头看着他,“席总,那好像是我的吧?”

    男人邪魅的一笑,“你都是我的,一支钢笔而已。”

    她皱眉,“我才不是你的呢。”

    席锦烨没理会她,伸出掌心揉了揉她的发顶,然后起身,将吧台上的合同扔给身后一直站着的刘助理,接过保姆手里的西装外套,套在身上。

    叶姝跟着起身,“你要走吗?”

    “嗯,喜欢这里的话,今晚让白影送你回这里。”

    “那...你要去几天。”

    “我晚上就回来。”

    晚上回来,岂不是去的地方不是很远。

    叶姝笑着看着他,“可以回锦园吗?”

    “随你。”

    扔下两个字,迈步离开,她还没问完就走了,外边一阵轰鸣声,草坪上的草被一阵大风刮得四仰八叉,哪里来的动静。

    叶姝走到落地窗前,这才看见原来是私人飞机,难怪他说晚上就回来呢。

    待男人走后,她也开始收拾东西,准备去采访现场。

    想到什么,喊来保姆:“吴姨,别墅里还有写字的笔吗?”

    吴姨回答她,“叶小姐跟我来,三楼席总的书房里有很多,您看看喜欢哪款。”

    “这不好吧,他书房,怎么好进去随便拿东西。”

    佣人笑了笑,“叶小姐,放心吧,席总早就说过了,叶小姐可以随便在这所别墅逛,有什么事情都吩咐我们去办就好了。”

    “那麻烦了。”

    电梯直上三楼,书房就在卧室不远的地方。

    吴姨推开书房的门,‘请’的手势,“叶小姐,请进吧。”

    叶姝走进书房,很大,比客卧都大的一间书房,书房内的装修简洁大方,一排排的书架整齐地排列着,上面全是摆满了书籍。

    这些书,男人都会看吗?还是说他已经看完了?

    柔和的灯光从天花板洒下,走到黑桃木的书桌前,一台笔记本电脑摆在上边,没有看到笔筒,倒是看到了桌上放着一支暮蓝贵金属,万宝龙一款的钢笔,暮蓝色很好看。

    她拿起那只钢笔,找到一张不用的白纸,在上边画了几笔,然后写了她的名字,这钢笔不是挺好用的吗,太子爷想要体验一下平民都喜欢用什么钢笔吗?

    他的这支钢笔,能买下她那个的十支了吧。

    手机拍了一张钢笔的照片,发给他,[席总,钢笔拿走了,想要,拿我的来换!]

    然后退出书房,他的书房,到处充满了他的影子,主人不在家,不好在人家书房里乱翻,轻轻关上房门,去客厅,拿上自己的东西。

    白影送她去郊区的录制棚,是天艺的一个小众明星,在郊区那边拍摄广告。

    车里,叶姝再次巩固稿子,她的习惯是,每次采访,去的路上,总是要复习一下,到那里之后,完全处于一个脱稿的状态。

    还是开着她那辆小奥迪,实在是席锦烨的车子太扎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