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不恐怖叫什么无限流
作者:确诊深井冰后精神焕发   被坑穿越后如咸鱼得盐最新章节     
    不得不佩服小丫头的适应能力,优雅的把四菜一汤消灭干净之后,优雅的端起碗叫哥,放下碗撸猫,四条狗子这会儿也不打盹了,一个劲儿的争宠,灵湫莫名其妙的猫狗双全了。

    老史看着小丫头优雅的吃喝,逐渐失去表情管理,谁能想到萌萌哒苗条小姑娘饭量是一个糙老爷们的三倍呢?

    他看看苟德柱,老苟耸耸肩,摊着手说了一句:“神话人物吃的多亿点不是很正常嘛?我估计也就是个四分饱,她要保持身材。”

    老史感觉自己不仅失去了表情管理,连心理防线都有崩溃的趋势。

    这都他妈什么人呐!

    午饭后的正规安排是什么?午休?不不不,是百步走,老史看着鼋宝儿带头,猫猫随后,小丫头再后,小绿龙结尾,四只狗子作为护航的庞大遛弯队伍后,感觉自己如死水的心又起了点点涟漪。

    老史是个自认为很识时务的人,所以……打不过就加入,排龙后面!

    作为一个日常要进行大量训练的人,百步这个级别对他来说连热身都算不上,他这还没进入状态呢,动物园遛弯队哗的一下就散开了,各找各的地方,午休!

    老史都麻了:这都泥马什么跟什么啊?难道苟东西不正常给神物也带歪了?

    苟德柱刷碗回来,看着崩坏版老史,一点劝解的意思都没有,见怪多了就不怪了,不解释雷人,解释累人,所以这类人行为还是爱怎么理解怎么理解吧。

    苟爷主打一个我行我素,如果你不理解,抛开事实不谈,你就没有一点问题吗?

    苟爷真理:自从不要脸之后生活水平和质量直线突破大气层。

    简单潦草的收拾收拾,丫也开始午休了。

    老徐吃完饭休息了一会就失去了踪迹,估计是侦查的老毛病犯了,找地儿犯病去了。所以警戒的活儿就落在老史身上,别说,牛马史干的意外的不错。

    一觉干到下午三点左右,起床,收拾东西,得出发了,今天看看能不能找个人类聚集地,否则还得露宿荒野,那多麻烦啊。

    都安排完了准备出发,猫猫不干了:“乾鼋趴你头上,我要挂你肩膀上!”

    苟德柱很不理解:“你这瘦成猫条的猫片逼事还挺多嗷?不能自己走?”

    关自在也冒出来:听说有人想抢我位置?

    猫猫对于人多长一个脑袋这件事没什么惊讶,自顾自的喵喵:“老子来应劫都是能不走就不走,否则会饿成那样子?现在有了饭票,谁还自己动脚啊。乖乖的,吾敕封你为渺缈妙座下首席铲屎官,右肩是本喵的了!警告你,不要不识抬举。”

    祂示威似的一顿喵喵拳:“你若不懂道理,本喵也略懂物理!”

    苟德柱很是诧异:“你读《抡语》的吧?”

    猫猫很是灵异:“冥冥之中有感,此书与吾有缘,需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铲屎官你的第二个任务就是拿来给我看,要快!”

    苟德柱突然有种给自己打棺材的感觉,顺便还躺里面体验了一把黑人抬棺。

    最后还是苟德柱妥协,他的抽象又加一层:原本只是顶着鼋亮帽,左手戴罗盘,右手托龟壳,背后还是龟壳,现在右肩上加挂的猫条,还没算上左肩有个不怎么出现的和尚头呢。

    搁古代,你说这是个人都没人信。

    哦对了,得亏龙哥好种地不需要有个位置,否则估计脖子或者腰的位置还得来条带子,还是绿的。

    小丫头早就跑龟壳里种地去了,顺便还带走了两条狗子,苟德柱脚下还趴着两条狗。

    他要是再提个鸟笼子,妥妥一古代纨绔。

    也不对,纨绔应该不喜欢带绿帽子……的吧?

    老徐早就侦查回来了,跟老史正在小声沟通,一件苟德柱这副抽象形象,俩人同时失去表情管理,肩膀都快耸抽筋了才勉强没笑出声。

    苟德柱视若不见,招呼一声就出发了,他领路,因为导航在他脑袋上顶着呢。

    这一路是翻过了几座山,又越过了几条小溪,一路上风平浪静,老徐都放弃侦查了,已经麻了呀,度假式应劫,这叫一个轻松写意。

    苟德柱走的有些无聊,问大头:“你说这路上没个事儿光这么走有什么……卧槽泥马!什么东西?”

    只见他眼前林间小路左边缓缓飘过一路人马,披蓑衣穿麻衣戴草帽打白幡撒白纸钱挑着白灯笼抬着黑棺材,是送葬的。

    右边缓缓飘过一路人马:红衣红帽抬红轿挑着红灯笼,是接亲的。

    别说,场面可不小。

    老徐快步走上前,悄悄对苟德柱说:“是红白撞煞!”近而快速解释:

    “从我国古代丧葬正统礼仪看,棺材的颜色很有讲究,红色是喜丧,年过八十无病无灾的老人有资格用,并非近代曲解的诡异颜色。相反,黑色才比较恐怖,黑色五行属水,意外、自杀、早夭、遭兵祸的人才用黑色。正统应该是原木色或者黄色,五行属土。金色是高级贵族专属,应该和这个不搭边。白色就是近代搞笑,白色五行属金,金主杀伐,按五行来讲,这是恐怕不尸变。”

    苟德柱懂了:“这黑棺材里的人是横死的?厉鬼一类的呗?”

    “不止。”老徐看两队人马都飘着堵着路没有进一步行动继续快速解释:

    “按茅山的说法,戴斗笠披蓑衣是水鬼,而且都是有道行的水鬼,棺材里躺着的是正主,其他不过是鬼卒罢了,从送葬队伍来看,这个水鬼可没少害人,怨气大得很!”

    “迎亲队伍也不对,都不对,还抬着纸人,不见新郎,礼者抱着公鸡,这是冥婚!不知道规矩是什么,按这个排场看恐怕洞房花烛夜就是阴阳新人并骨时。”

    苟德柱对冥婚的说法嗤之以鼻,认为这就是纯纯的封建迷信,不过是变着法子的殉葬罢了,咋的,一个活人和一个死人同墓共棺还能墓邻友好是咋的?

    现代恋爱结婚还动不动就分手离婚呢,一人一鬼埋一坑里就长长久久了?

    这老家儿是为了给自己找点儿心理安慰根本不关心孩子的幸福,你想啊:一个活人因为一个死人而殉葬,这得多大怨气?

    活着还能离婚分手,死了怎么办?自己给自己打去坟头土,挖出棺材来,然后扛棺跑路?

    什么他妈地狱笑话。

    没事儿找事儿给自家孩子送下去一个永不超生的超级厉鬼,这是怕自家孩子死的太过安详是怎么着?这是觉得墓前情况稳定对不起孩子是怎么着?

    生的痛苦,死后还得痛苦超级加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