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夺走曹逸凡在前世的大造化!
作者:风中的阳光   官场,女局长助我平步青云最新章节     
    好。

    李南征弯腰放下挽起的裤脚,说:“焦柔,这次麻烦你来跑腿了。我会把我的私人电话号码,告诉乡里的。这样就避免,他们打食品厂的电话了。”

    “没事,我不嫌麻烦的。”

    焦柔咬了下嘴唇,轻声问:“您现在,能把您的电话号码,告诉我吗?”

    啊?

    李南征愣了下:“我还没把我的电话号码,告诉你?”

    焦柔点头。

    “可能是我忙的忘了。”

    李南征讪笑了下,把电话号码告诉焦柔后,就骑上自己自行车,向乡里赶去。

    心想——

    “这个点下乡检查的领导,是何方神圣啊?我好像来不及,回到家里换身干净的衣服了。希望领导在看到我满身的泥点子后,不要误会我是作秀。”

    “有着万亩良田的锦绣乡,必须得农业和商业,两根腿走路才能走的更稳。”

    “招商这块,我一个分管农业的副乡长,暂时没必要去考虑。”

    “农业这块,仅仅是小麦、玉米和冬季大白菜,赚不了多少钱。”

    “种地的老百姓,从年初一忙到年三十,也就刚刚能解决温饱问题。”

    “发展小麦、玉米和大白菜之外的第四农业拳头产品,势在必行。”

    “二十多年后,锦绣乡将会成为青山地区有名的草莓摘采基地。”

    “看来还是建大棚,力争提前把锦绣乡,打造成有名的草莓之乡。”

    “乡下老百姓吃不起草莓,却可以卖给城里人。”

    “商业这一块,我虽说没什么发言权,但可以先发展自己的企业。”

    “先弄最好弄的辣条,老干妈辣酱。几年后才会红遍大江南北,让很多人几近崩溃的‘今年过节不收礼,收礼只收脑白金’广告词,也是时候提前面世了。”

    “最好是能远销海外。毕竟海外钱多人傻,韭菜旺盛。”

    “把脑白金当作第一桶金,来启动科技含量更进一层的产品,才是最正确的。”

    李南征任由思绪飞扬,骑着自行车驶进乡里时,突然觉得右腿裤脚猛地一紧。

    啊?

    咋了?

    是谁在拽我的裤脚?

    沃糙——

    不等李南征明白过咋回事,随着裤脚传来的大力猛顿,车子失去了平衡。

    砰!

    一声大响中,尘土飞扬。

    李南征随着车子歪倒,以一个潇洒的姿势,重重地摔在了地上。

    胳膊肘剧痛,脑子却发蒙时,就听一个孩子惊恐地声音传来:“大黄!大黄,松口!快,松口。”

    什么他娘的大黄,大黑的?

    摔在地上的李南征,晃了晃脑袋定睛看去。

    就看到几个孩子跑过来,抓住一条大黄狗的耳朵,转身就跑。

    李南征明白了。

    这年头的乡下,几乎家家户户都养狗。

    很多崇尚自由的狗子,都不拴绳的。

    就趴在大门口,看到有人骑着车子经过时,就会追上来。

    有的狗会吠叫:“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从此路过,留下买路财!”

    但有的狗子,则主打一个:“真正的狗,咬人时从来都不叫!”

    现在。

    李南征就遭遇了这样的一条狗,才在没明白过咋回事时,被咬住裤脚从车子上拽下来,摔了个七荤八素。

    更让他愤怒的是——

    等他终于呲牙咧嘴的爬起来后,那条拦路抢劫的大黄狗,早就被几个兔崽子揪着耳朵,钻进了胡同内。

    倒是有一群老娘们,就在不远处站街。

    可都假装没看到李副乡长,摔成了狗!

    “妈的,你们这群兔崽子,都给老子等着!总有一天,我会用海量的作业压垮你们,摧毁你们的美好童年。”

    指着一个胡同口骂了句大街后,李南征看向了胳膊肘。

    糙。

    磕掉了一层皮,流了好多血。

    关键是右裤腿被大黄,给撕成了开叉的旗袍。

    “这要是放在几十年后,没有八千块的医药费,想都别想摆平。但这年头,却是摔了也就那么回事。”

    李南征嘟囔着拿出手帕,随手绑在了胳膊肘上。

    简单处理下伤势,李南征弯腰竖起自行车,又看了眼半边旗袍,觉得也不是太影响市容。

    还是去乡政府门口,恭迎某领导视察更要紧。

    把摔歪了的车把,在旁边的电线杆上整过来后,李南征上车继续前进。

    嘴里骂骂咧咧着那条狗.

    狗?

    狗!

    等等——

    忽然间,李南征的脑海中有光闪烁。

    想到了前世,曹逸凡来锦绣乡“慰问”他时,和他说的那些心里话了。

    前世。

    曹逸凡能走上那么高的位子,主要是有三个方面。

    一。

    自然是像吸血虫那样,吸取了燕京李家的资源。

    二。

    那颗子弹头,帮曹逸凡换来了好姻缘。

    三。

    就是因为一条狗!!

    “我记得前世,我窝窝囊囊的回到锦绣乡后不久,曹逸凡这个好弟弟,曾经来看过我一次。”

    “他在看过我后,我出于感激带着他去青山,游玩名胜古迹那天的中午。我去给他找住处,他独自溜达时,在天东医院的北门,看到了一条狗。”

    “事后他告诉我,那是一只白色的藏獒。”

    “那只藏獒,咬伤了一个女人。”

    “而那个女人,竟然就是刚来青山没多久的常委副市。”

    “如果不是曹逸凡及时打退那条狗,女人不但会被咬伤了脸,毁了容貌,还有可能会被直接咬死!”

    “那个女人,是燕京萧家的儿媳妇。”

    “好像是姓江,叫江璎珞,是燕京江家的大小姐。”

    “曹逸凡无意中在天东医院的北门,救了江璎珞一命后。燕京萧家和江家,都成了他腾飞的助力之一。”

    “也正是江璎珞被狗咬伤了脸,毁了容,不得不黯然离开了青山。”

    “这是曹逸凡,在我前世的最大造化之一。”

    “如果我在那天,出现在天东医院的北门。能不能看到那条狗,看到江璎珞?”

    “夺走曹逸凡在前世的大造化!”

    “就像夺回那颗子弹头那样。”

    李南征越想,竟然有些小激动。

    甚至都开始感谢,那条把他拽下车子的大黄狗了。

    要不是大黄狗拦路,把他摔了个半死,李南征怎么能想到这件事呢?

    他的嘴角下意识的弯起,像极了后世网络上的歪嘴龙王。

    不过很快,他就恢复了本来面目。

    因为来到了乡政府的门口。

    郝仁杰、董延路、胡学亮等主要乡领导,全都列队站在门口。

    西边的长街处——

    一辆车顶上安装警笛的小轿车,和一辆李南征很熟悉的面包车,出现在了他的视线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