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港府插手
作者:剑叁狗剩儿   重生香江当大亨最新章节     
    林佰诚原本以为他决定用1.2亿港币买下丽的电视61%股份后,这家电视台马上就会到他的名下,没想到在交易就要进行的时候,霍耀华却告诉他出了点状况。

    港府插手了这次的交易,不同意丽的呼声将丽的电视台卖给林佰诚,希望丽的呼声能够将丽的电视台卖给其它英资机构或者个人。

    电视台是极为重要的宣传渠道,香江现如今有三家电视台,其中无线电视台在华人的手中,佳艺电视台也是属于华人的,只有丽的电视台被英资掌控。

    港府不希望电视台这样的宣传渠道落入华人手中,因此当初佳艺电视台成立的时候,港府就为佳艺电视台设置了多重条件,这也导致了佳艺电视台成立没几年就倒闭了。

    不是佳艺电视台不给力,而是先天限制摆在那里,人们更喜欢观看娱乐性质的电视和节目,对教育节目不大感兴趣,所以佳艺电视台再怎么努力也挽回不了倒闭的命运。

    如今,丽的呼声准备卖掉丽的电视台,而且卖的对象还是林佰诚这个华人,港府自然要插手。

    当林佰诚从霍耀华那里得知港府插手后,还以为他收购丽的电视台这件事已经泡汤了,只能等几年之后再从澳洲财团那里接手,没想到霍耀华却告诉他再等等,他还是有可能买到丽的呼声手上的股份。

    英国毕竟是资本主义国家,商业买卖行为除非是关系到本国的重要先进科技,否则官方其实不法阻止。就像这次的股权交易,港府可以插手,也可以建议丽的呼声不要将股份卖给华人,但丽的呼声如果真要卖的话,港府也没办法。

    丽的呼声在香江除了丽的电视台外没有别的产业,因此可以不用顾及港府的态度,但丽的呼声必须考虑到唐宁街的看法,因此丽的呼声也必须给港府一些面子。

    所以,面对港府的插手和建议,丽的呼声表示只要有英资愿意以不低于1亿港币的价格接手,丽的呼声愿意将手上的股份卖给英资。

    说到底,丽的呼声也知道林佰诚这种华人冤大头不好找,错过这次的机会就很难卖出这么高的价格。不过看在港府和唐宁街的面子上,丽的呼声愿意卖给英资,也愿意降低2000万港币的价格,再低就不行了。

    霍耀华告诉林佰诚,丽的呼声的态度非常坚决,要么港府找英资以不低于1亿港币的价格接手61%的丽的电视股份,要么港府不再反对这次的交易,让丽的呼声以1.2亿港币卖掉手上的股份。

    可以的话,丽的呼声更想将股份卖给林佰诚,毕竟这样可以多赚2000万港币,已经不少了,没人会和钱过不去。

    港府让丽的呼声中止交易半个月时间,让港府用这半个月时间寻找接手的机构。

    霍耀华让林佰诚放心,他认为不大可能会有英资愿意接手,因为整个丽的电视在大家看来也就值一亿港币多点,61%的股份可完全不值这个钱,溢价的太高了。

    等港府找不到接手的机构后,只能接受丽的呼声将股份卖给林佰诚,霍耀华让林佰诚静待好消息。

    港府的突然插手让林佰诚很是郁闷,但他没有应对的办法,只能希望港府找不到接手的机构,一切交给天意了。

    暂时不去管丽的电视的事,林佰诚委托猎头公司为他寻找人才的事有了消息,有几个人才在知道林佰诚这边的事业规模和大致情况后,愿意过来接受林佰诚的面试。

    当然了,林佰诚更早一步通过猎头公司看过这些人才的资料,他首先是满意这些人才的。只有他先满意了,猎头公司才会向这些人介绍林佰诚的大致情况,询问他们要不要过来接受面试。

    这次林佰诚准备招三个人才,以他目前的事业来说,三个已经足够了。等以后事业规模更大后,有需要再招人就是了。

    这三个人才,林佰诚准备让他们一个负责协助他处理香江本地的工作,一个负责协助他处理rb的工作,一个负责协助他处理美国的工作。

    经过两天的面试后,在林佰诚看中对方,对方也愿意接受这份工作的情况下,林佰诚选中了三人。

    毛利晴子,成宇峰,伊莎贝尔·肯特,他们三个分别是rb人、香江本地人和美国人。

    毛利晴子,女,今年24岁,美日混血,rb京都大学毕业,之后又去美国留学了两年,因为符合条件而被猎头选中。

    按理说,毛利晴子这种高材生回到rb是肯定不会缺少工作的,但rb的企业文化决定了她很难进入企业高层,起码刚毕业的她是绝对不行的,因此当一家规模不小的企业邀请她作为老板的助手后,她决定前往。

    作为老板的助手,以后要是升职的话,要么成为总公司的重要高管,要么就是分公司的负责人,可以让她少奋斗很多年。再者说了,实在不行还可以将这家公司作为跳板,只要她在这里做的足够出色,必然也会有其它大公司想要挖她。

    成宇峰,男,今年27岁,香江本地人,在香江上了大学后,又到剑桥大学留学了三年,本来他已经在伦敦工作了,但母亲身体突然变差,他是个孝顺的男人,所以他决定回来香江工作。

    伊莎贝尔·肯特,女,今年25岁,美德混血,美国人,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毕业,她之所以愿意为林佰诚工作,没有别的原因,只因为林佰诚给她的待遇比她自己能够找到工作的待遇更高。

    伊莎贝尔·肯特家庭条件一般,从她就读的是公立大学就可以看出一二,因为读大学的关系,她还欠了不少钱,所以她现在需要努力赚钱还债。好在她毕业的是知名大学,能力也很强,所以欠款对现在的她来说已经不是大事。

    只不过,全家人支持伊莎贝尔读完大学,伊莎贝尔现在有义务赚钱改善家里人的生活,所以在公司本身没有大问题的情况下,谁给她待遇最好,她就为谁工作。

    三人中,毛利晴子和伊莎贝尔两人都是大美女,不过林佰诚看中的是她们的能力,和她们外貌无关。真要找美女,他会去娱乐圈找,他找的是能力强的助手,能够协助他处理工作,而不是找花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