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章 老板含泪亏本大甩卖,只因老金你是有缘人!
作者:蠕动的胖头鱼   异世界社畜打工人实录最新章节     
    “我去,这也太帅了吧!”老金穿上新买的棉甲,忍不住惊叹道。

    “哎哟,这位客官,您真是太有眼光了!”老板满脸堆笑,极尽吹捧之能事。

    “这手艺,老板你真是个人才啊!”老金对这件新装备赞不绝口。

    “哈哈!那是当然!”老板得意洋洋。

    老金的心情,如同坐上了火箭,直线上升。

    这件黑色的棉甲,设计风格有点像地球上的风衣,穿上它,仿佛瞬间就能突破魅力值的极限,化身万千少女的梦中情人。

    “酷毙了!”老金兴奋地在镜子前摆出各种姿势。

    这件衣服,简直帅到没朋友!首先,黑色就是最经典的颜色,永远不会出错。其次,这件衣服的剪裁非常合身,完美地衬托出老金健硕的身材。而且,这衣服穿起来很舒服,防御力看起来也不错。

    衣服上的装饰和花纹,也深得老金的喜爱。

    据说,这件衣服的材料非常讲究,虽然老板的话里肯定有水分,但老金亲手摸过之后,觉得这件衣服确实物有所值。

    这件防具,真是买对了!

    至于之前那件破破烂烂的棉甲,就让它光荣退休吧。

    回头就把它卖给二手商店,还能补贴点装备费用。

    “果然,男人就该穿风衣,帅就完事了!”老金自恋地想道。

    他已经很久没有穿过这么帅气的衣服了。

    而且,全黑才是永恒的经典!

    风衣这种东西,就该一身黑才够味!

    “老板,赶紧的,再给我来条战斗用的裤子!记住,颜色要黑色的!”老金大手一挥,豪气冲天。

    “没问题!”老板立刻屁颠屁颠地去拿货了。

    既然都穿一身黑了,那裤子也得配一套才行。老板拿来的裤子,在大腿部分加了护甲,还缝了几个大口袋,看起来非常实用。

    老金二话不说,直接把裤子也换上了。

    “客官!您穿上这身衣服,真是太帅了!和您的发色简直是绝配!看来我这条裤子,就是为了等您才做出来的啊!”老板的彩虹屁,一套接着一套。

    “这,这……为了等我才做出来的?”老金被老板的热情吓了一跳。

    这都说到这份上了,老金要是再不买,就显得太不给面子了。

    “老板,这身衣服多少钱?”老金强忍着激动的心情问道。

    “一共十个银币!不!看在您这么有眼光的份上,就九个银币!不!您之前那件棉甲我再收了……一口价,八个银币!您看怎么样?”老板热情地推销道。

    “成交!”老金想都没想,直接拍板。

    这套装备,简直是物超所值!

    虽然老金转眼间就花光了这次下副本赚的钱,但他一点也不心疼。因为他还有在竞技场赚的私房钱!

    而且,除了私房钱,他攒的钱也不少了。

    “对了,老板,我这条腰带也该换了,你这里有新的吗?”老金突然想起来,自己还缺一条腰带。

    既然都来了,那就干脆把该买的都买了吧。这条腰带他也用了很久了,虽然上面的刀鞘、工具包和水壶都是可以拆卸的,但换条新的总是好的。

    “没问题!这条腰带就送给您了!”老板大手一挥,豪气冲天。

    “老板,你人真是太好了!下次我还来你这里买东西!”老金感动得都快哭了。

    “好嘞!您下次来,我一定给您打折!”老板笑得合不拢嘴。

    老金心情愉悦地走出了防具店。以后买防具,就认准这家了!这位老板真是太会做生意了,深谙顾客就是上帝的道理。

    好装备,才能发挥出更强的战斗力。现在的他,不仅战斗力爆表,还拥有了时尚感,简直就是魅力四射的男人!

    一身黑色的劲装,搭配银光闪闪的胸甲、护手和护腿,简直帅到爆炸!虽然肩甲是棕色的,和整体风格不太搭,但瑕不掩瑜,这点小瑕疵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这身打扮,简直可以称之为“帅金”!

    虽然老金一时冲动,花光了八个银币,还搭上了一件旧棉甲,但他一点也不后悔。因为买装备,绝对不是浪费钱!

    这是投资!

    是对未来和安全的必要投资!

    这和花钱跟卡琳学习剑术,是一个道理。

    老金感到无比满足。

    “有钱了,就是可以这么任性!”他忍不住感叹道。

    这种感觉,就像是在RpG游戏中,辛辛苦苦地刷了很久的装备,终于买到了一把极品武器,那种成就感,简直无法用语言来形容。

    爽!趁热打铁,再去武器店看看!说不定能淘到一把趁手的副武器!

    还有什么,比挑选新武器更让人兴奋的呢?

    男人至死是少年,对武器的热爱,是刻在骨子里的!

    “欢迎光临。”老金走进隔壁的武器店,一个肌肉发达的铁匠,漫不经心地看了他一眼,便继续埋头苦干。

    这家伙在打造什么呢?老金好奇地四处张望着。

    武器店里弥漫着浓重的金属和火药味。

    这家店,似乎并没有明确地区分工作间和销售区。不过,老金却从这种杂乱无章的环境中,感受到了一种莫名的专业感。他开始一件一件地仔细观察店里的武器。

    双刃斧、双手剑、短矛……各种各样的致命武器,看得老金眼花缭乱。他开始思考,什么样的武器,比较适合作为副武器呢?要不,来把短柄斧?短柄斧威力强大,还可以用来投掷,用途很广泛。

    但是,万一投掷出去之后,没捡回来怎么办?

    那不就等于自杀了吗?

    白白浪费钱啊!

    想到这里,老金立刻打消了买短柄斧的念头,就像沙滩上那些熊孩子,辛辛苦苦堆好的沙堡,被路过的熊孩子一脚踢塌,瞬间化为乌有。

    真是太缺德了!

    那些熊孩子,就不能好好玩沙子吗?

    短柄斧,pass!

    “您要找什么?”这时,老板走了过来。

    为什么这些老板,都见不得客人闲着呢?

    “那个……”老金沉吟片刻,决定还是选择自己熟悉的武器。

    “……我想看看匕首,适合当副武器的那种。”

    “匕首啊。”老板应了一声,蹲下身子,开始在柜台下面翻找起来。

    不一会儿,老板就拿出几把匕首,放在角落的桌子上。“您看看,这些怎么样?”

    “哦?”老金眼前一亮。

    桌子上,一共摆放着八把匕首。

    这些匕首的刀刃,在灯光下闪着寒光,一看就知道是出自名家之手。老金拿起其中一把,仔细端详起来。这把匕首,长度不到四十厘米,看起来相当锋利。

    “这把匕首,握起来手感不错啊。”老金赞叹道。

    “您真是好眼力,这把匕首可是我的得意之作。”老板自豪地说道。

    这把匕首是单刃的,刀身宽大。

    它的造型,有点像兰博刀,深得老金的喜爱。而且,这把匕首的大小正合适,拿在手里沉甸甸的,很有质感。老板开价三个银币,包括刀鞘。

    这个价格,还算公道。

    虽然今天的花销有点大,但就当是提前消费了。毕竟,装备这种东西,只要买一次,基本上就不用再换了。与其把钱存着发霉,还不如换成实实在在的装备。

    “就这把吧,很适合当副武器。”老金决定买下这把匕首。

    “您真是好眼光,这种匕首,就算不用来战斗,在其他方面也能派上用场。”老板说道。

    “是啊,比如在野外露营的时候,就能用来防身。”老金点头道。

    老金掏出三个银币,递给老板。老板接过钱,沉吟片刻,突然开口说道:“我看您,应该是个很厉害的战士吧?”

    “呵呵,您过奖了。”老金谦虚地笑了笑。

    这段时间,他的实力确实突飞猛进。

    “嗯,您的体格,还有您的装备,都非同一般。我这里有个消息,不知道您有没有兴趣?”老板神秘兮兮地说道。

    “哦?什么消息?说来听听。”老金来了兴趣。

    听起来,老板似乎是想给他介绍什么任务。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听听也无妨。看到老金感兴趣,老板立刻把银币揣进口袋,压低声音说道:“我听说,最近附近出现了兽人,您知道吗?您是冒险者,应该早就听说了吧?毕竟,冒险者是消息最灵通的群体。”

    什么?兽人?

    那些家伙,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嗯……我最近一直在城里训练,没怎么关注外面的事情,您说的这件事,很有名吗?”老金装作毫不知情的样子问道。

    “我既然听说了,那这件事肯定小不了。您不知道这件事?那我就跟您详细说说。”老板说道。

    按理说,柯布森那家伙,应该对这种消息很感兴趣才对啊。

    想到柯布森,老金还真有点想他了。等有时间,得约他出来喝一杯。虽然他现在已经今非昔比,成了个大人物(再次吹个牛逼),但他可不是那种发达了就忘了朋友的人。

    嗯,就这么定了。

    等忙完这段时间,就去找柯布森喝酒。

    “我听说,多登斯男爵领地被兽人袭击了,现在那些兽人溃散成几股势力,在附近游荡。他们经常袭击那些偏远村庄,还有那些在城外开垦荒地的农民。我听说,只要能杀掉那些兽人,就能得到不少赏金……具体多少我也不清楚,反正……”老板滔滔不绝地说道。

    多登斯男爵领地,是伊斯万特附近的一座城市。这座城市,由一位名叫多登斯的男人统治,所以才被称作多登斯男爵领地。至于这位多登斯男爵,老金就一无所知了。

    他对这个世界,还有很多不了解的地方。

    老板继续说道。

    虽然老板还没说完,但老金已经从他的话里,得到了不少有用的信息。

    “如果您有机会遇到那些兽人,并且从他们手里缴获了武器,能不能把那些武器卖给我?我对兽人的武器很感兴趣,想研究研究。说不定,我能从他们的武器中,获得什么灵感呢。您放心,我一定会给您一个满意的价格。我不是非要您答应我,只是如果您以后得到了兽人武器,可以考虑考虑我。”老板搓着手,期待地看着老金。

    “嗯……我知道了,如果我得到了兽人武器,会考虑卖给您的。”老金点头答应道。

    “那就太感谢您了。”老板感激涕零地说道。

    老金跟老板道别后,走出了武器店。

    兽人溃兵吗?这让老金想起了之前遇到的那个兽人战士——巴尔巴扎。

    说到他迄今为止,一对一遇到的最强怪物,首先想到的,就是之前遇到的树妖,然后就是兽人狂战士巴尔巴扎,最后是狗头人守卫。

    这三个家伙,都算得上是劲敌。不过,树妖虽然速度很快,但攻击力不足。巴尔巴扎虽然实力强悍,但年老体衰,视力也出现了问题,实力大打折扣。

    至于狗头人守卫,虽然力量强大,但缺乏技巧,头脑也不太灵光。总的来说,老金觉得,巴尔巴扎应该是这三者中最强的。

    那么,普通的兽人,又是什么样的存在呢?

    老金还没有在野外,遇到过真正的兽人。

    看来,以后得小心点了。

    “……这是什么感觉?”就在这时,老金突然感觉到,自己的内心深处,涌起了一股莫名的冲动。

    那是……战斗的渴望!

    渴望鲜血的欲望!

    他想和兽人战斗!

    “哈,哈哈……哈哈!”老金忍不住笑了起来。

    这就是战士的本能吗?

    换上新装备之后,他感觉自己的斗志,也被彻底点燃了。

    既然买了新装备,那就得找个机会试试才行啊!

    老金按捺住激动的心情,决定先去买点吃的,然后回旅馆休息。现在时间还不算晚,但他已经耽误了不少时间。要是再不回去,薇妮亚估计要发飙了。

    老金发动技能“疾跑”,马不停蹄地赶往旅馆。在路过食品店的时候,他还不忘买了一些面包和水果,塞进背包里。

    终于,他来到了旅馆门前。

    老金轻轻地推开房门。

    房间里拉着窗帘,即使是白天,光线也很昏暗。空气中弥漫着一股闷热的气息,看来得开窗通风才行。不过,当老金看到薇妮亚和克劳迪之后,立刻就明白了房间里为什么这么热。

    “哇……”老金目瞪口呆。

    薇妮亚和克劳迪,一丝不挂地抱在一起,睡得正香。看她们的样子,似乎已经超越了纯洁的友谊。尤其是薇妮亚的胸口,正紧紧地贴着克劳迪的胸口,随着呼吸一起一伏,看得老金心猿意马。

    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行为艺术?

    虽然老金不太明白其中的含义,但他觉得,这画面,真是太美好了!

    为了不打扰她们的美梦,老金轻手轻脚地脱掉衣服,走进浴室。洗完澡出来,老金闲着无聊,便开始收拾行李。收拾完行李,他轻轻地为薇妮亚和克劳迪盖上被子,然后在克劳迪身边躺了下来。

    看她们睡得这么沉,估计是累坏了。

    等等,她们两个,到底做了些什么啊?!

    为什么薇妮亚变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