哗啦啦——
峡谷里的溪水奔腾不息,这里是各种怪物聚集的地方,毕竟,它们也需要喝水才能生存。
兽人虽然头脑简单,但也不至于蠢到家,如果它们真的被打败了,肯定会选择躲在峡谷的某个地方休养生息。
“卡特,你想起什么了?”
“嗯?想起什么?”
“就是……你懂的。”
“懂什么……啊……”
老金的脸瞬间涨得通红。
他想起了之前和克劳迪在峡谷溪流边的那次“意外”,那可是他人生中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在野外“玩游戏”。在那之前,他一直自诩为文明人,而那次经历,则彻底打开了老金通往野性世界的大门。
可以说,正是那次经历,造就了现在的他。
“你想起什么了?”
薇妮娅敏锐地察觉到了老金和克劳迪之间流转的暧昧气息,开口问道。
这可不太好解释啊……
“没什么,没什么,就是想起以前第一次和克劳迪见面的时候,在那边的峡谷里……发生了一些事。不说这个了,我们还是赶紧找兽人吧。”
“你和姐姐在峡谷里做什么了?”
“做了一些难以启齿的事情。”
“难以启齿?难道说,你们在野外……”
薇妮娅什么时候学会了八卦?她那一脸好奇宝宝的表情,和之前那个动不动就施法的魔女判若两人。
薇妮娅露出一副嫌弃的表情,咂了咂嘴。
“真是个发情的公狗,就算再饥渴,也不能在这种地方吧。”
“哎呀,你怎么能这么说人家呢?”
“行了行了,姐姐你一边去,现在不行。”
薇妮娅说着,一把推开了试图靠近老金的克劳迪。看来,她今天是铁了心要和老金保持距离了。克劳迪的耳朵无精打采地垂了下来,薇妮娅的“胸怀”防御果然名不虚传。
老金尴尬地走到柯布森身边,柯布森正盯着溪水发呆。
“我说柯布森,咱们还是赶紧找兽人吧,这种事情,咱们可是专业的。”
“你说得对……该死,我怎么感觉浑身不自在呢?算了,我们还是顺着溪流往下游走吧。”
兽人很有可能躲在某个小山洞里,或者藏在草丛中。虽然说兽人比其他怪物聪明一些,但毕竟还是怪物,应该不会想到太高明的方法。
“不是说有一百多只兽人吗?他们会不会聚集在一起?”
老金一边走,一边和柯布森讨论着。
“谁知道呢,我只听说他们被多登斯男爵的军队打败了,然后就逃进了森林。我想,他们中的一部分应该会和其他兽人汇合,但也有一部分会选择单独行动吧?而且,如果他们聚集在一起,目标太大,更容易被发现。那些能被我们找到的兽人,应该都是些小股部队。”
“你小子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聪明了?”
“我一直都很聪明,只是你没发现而已,这就是文明人和野蛮人的区别,哈哈哈……”
柯布森的分析头头是道,老金也不得不佩服他的推理能力。
唰——
一路上,他们也遇到了一些其他的怪物,但那些怪物一看到他们,就立刻钻进草丛里逃跑了。克劳迪似乎也没有察觉到什么异常,毕竟,森林里到处都是各种生物,对习惯了在沙漠中生活的克劳迪来说,想要通过声音来判断周围的情况,还是有些困难的。
“我们休息一下吧。”
“好。”
他们搜索到中午,便找了个相对安全的地方,准备休息一下,吃点东西,然后继续搜索。老金环顾四周,确认没有危险后,便从背包里拿出干粮。
“薇妮娅,你有没有什么魔法,可以用来搜索怪物?”
老金一边吃,一边问坐在一旁的薇妮娅。
“你以为魔法是万能的吗?”
“如果有的话,那就方便多了。”
“你这家伙,就知道想好事,真以为魔法可以解决一切问题吗?”
“难道不是吗?魔法本来就应该是万能的啊!”
老金一直认为,魔法无所不能。
“呵呵,我们家黑炭,还真是天真可爱呢,来,张嘴。”
“啊——”
薇妮娅说着,拿起一块干粮,递到老金嘴边。老金乖乖地张开嘴,任由薇妮娅投喂。这种感觉,就像雏鸟张开嘴巴,等待鸟妈妈喂食一样,让人感到无比安心和幸福。
唰!
“嗯?”
突然,旁边灌木丛一阵剧烈晃动。老金立刻拔出长剑,准备冲上去,却被克劳迪抢先一步。
嗖——
一道寒光闪过,克劳迪的弯刀精准地射入了灌木丛中。
“吱啊啊啊啊啊!”
一声熟悉的惨叫声传来。
“地精?”
老金拨开灌木丛,只见一只地精脑袋上插着克劳迪的弯刀,四脚朝天地躺在地上,绿色的血液从伤口处汩汩流出,染红了周围的草地,它那双豆大的眼睛,正难以置信地瞪着众人。
“好久没见过地精了。”
克劳迪走上前,拔出弯刀,擦干净上面的血迹,然后转身递给老金。
“嗯,是地精,这附近很常见,没什么价值。”
“是啊,杀了也没什么用。”
他们把地精的尸体扔到一边,准备继续吃饭,这时,薇妮娅突然开口说道:
“黑炭,把那东西拿过来。”
“嗯?你是说,地精的尸体?”
“少废话,赶紧的。”
老金虽然不明白薇妮娅想干什么,但还是乖乖地走过去,拎起地精的两条腿,朝薇妮娅走去。地精的尸体还在滴血,画面有些血腥。
“老金,把它挂在那棵树上。”
“什么?为什么要把它挂树上?”
看来,这具小小的尸体,成功激发了薇妮娅的恶趣味。她该不会是想把这具地精尸体,当成某种装饰品,来点缀一下周围的环境吧?老金仿佛看到,地精那空洞的双眼,正死死地盯着薇妮娅。
“兽人的嗅觉很灵敏,我们可以利用地精的血腥味,把它们吸引过来。我也是刚想到的。”
不得不说,薇妮娅的想法虽然恶趣味,但确实是个好办法。
老金点点头,和柯布森合力将地精的尸体挂到了一棵一人多高的树枝上。地精绿油油的尸体,在微风中轻轻摇晃,流淌出的血液,慢慢渗入泥土中,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淡淡的血腥味。
这画面,多少有些诡异。
不过,在场的所有人,似乎都已经习以为常了。他们在弥漫着诡异气息的森林中,继续享用着他们的午餐。
就在这时……
“薇妮娅,那边!”
克劳迪突然指向一个方向,还没等老金反应过来,薇妮娅就抬手射出一道火光。
轰!
火焰击中目标,瞬间引燃了周围的藤蔓,熊熊燃烧起来。与此同时,老金和柯布森也反应过来,朝那个方向冲了过去。
“兽人!”
“吼啊啊啊啊!”
只见一只浑身着火的兽人,正在疯狂地拍打着身上的火焰,试图扑灭火焰。
“这么快就出现了?”
克劳迪扭了扭脖子,站起身来,脸上露出一丝兴奋的笑容。
不愧是魔法师,这招“引蛇出洞”果然好用。
“柯布森,上!”
“好!”
老金和柯布森拔出长剑,朝那只正在表演“火人舞蹈”的兽人冲了过去。
“吼啊啊啊啊!”
那只兽人显然被烧得很痛苦,但它依然挥舞着双臂,朝老金和柯布森发动了攻击。它的拳头裹挟着火焰,在空中划出一道道灼热的轨迹,仿佛要将周围的一切都燃烧殆尽。当然,这只是无意识的挣扎罢了,在剧烈的痛苦面前,它已经失去了理智,根本无法控制自己的行动。
老金轻松地一个后撤步,躲开了兽人的攻击,然后抓住机会,发动反击。
“去死吧!”
“噢!”
那只兽人手中的武器,早就不知道掉到哪里去了。面对两个手持利刃的人类战士,它毫无胜算。
老金和柯布森配合默契,一人攻击兽人的胸口,一人攻击兽人的脖子,两把长剑同时刺入了兽人的身体。
“吼啊啊啊!”
兽人发出一声不甘的怒吼,庞大的身躯轰然倒地。火焰也渐渐熄灭,只留下满地的焦黑和刺鼻的烤肉味。老金和柯布森为了保险起见,对着兽人的后背,又补了好几刀。
噗嗤!噗嗤!
噗嗤!噗嗤!
兽人抽搐了几下,便彻底停止了呼吸。
“死了吗?”
“应该死透了。”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烤肉的香味,让人忍不住食指大动。
兽人原本绿色的皮肤,已经被烧成了焦黑色。柯布森看着兽人的尸体,不知道在念叨什么,从他的表情来看,应该不是什么好话,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老金决定装作没听见。
唰!
克劳迪走上前,手起刀落,砍下了兽人的脑袋,然后拎着兽人还滴着血的脑袋,回到了老金身边。一个兽人脑袋,就值一个银币?
“嗯……卡特,你说,如果我把周围的怪物都杀了,然后把它们的尸体挂起来,会不会吸引更多的兽人?我们要不要试试?”
“我觉得可以试试。”
这场战斗,赢得太过轻松了。
当然,这主要归功于薇妮娅的“火球术”和他们两人之间的默契配合。虽然过程有些乏善可陈,但总算是开张了,一个银币到手。老金接过兽人脑袋,塞进了背包里。
这玩意儿还挺沉的。
“真是轻松啊,看来有魔法师就是不一样。”
“是啊,太轻松了。”
柯布森也对这场战斗的结果感到有些意犹未尽。
“不说这个了……”
老金走到兽人之前站立的地方,仔细地搜索起来。
他记得,那只兽人手里好像拿着什么东西,应该是兽人使用的武器。之前铁匠铺的老板说过,只要是兽人使用的武器,他都愿意收购,说不定可以卖个好价钱。
“找到了!”
老金从地上捡起一把兽人使用的武器,那是一把用不知名的橙色岩石碎片打造的手斧,看起来十分简陋,就像人类原始人使用的那种粗糙的石斧。
石器时代的兽人?
“蛮子,你找到什么了?”
“兽人用的武器。”
“嗯……做工还真是粗糙啊。”
老金把手斧递给薇妮娅和克劳迪看了看。
克劳迪似乎对异族的武器很感兴趣,两眼放光地盯着那把粗糙的手斧。薇妮娅则一脸嫌弃地解释道:
“这是兽人自己打造的武器,用的是一种叫做朱红石的常见岩石,他们把石头敲碎,打磨出锋利的刃口,然后用藤蔓或者木棍固定住,就成了他们的武器……不过,这种东西也算是一种收藏品吧,应该能卖点钱。”
朱红石?
老金还是第一次听说这种矿石,估计是这个世界的特产吧。
他把薇妮娅的话转述给柯布森,然后把手斧塞进了背包里。用石器的兽人……除了这把简陋的石斧,那只被烧焦的兽人身上,就再也没有其他值钱的东西了。
它身上那件破破烂烂的皮甲,也已经被烧焦了,根本不值钱。老金不死心地翻了翻兽人的衣服,希望能找到一些值钱的小玩意儿,但结果却让他大失所望。
穷鬼!
看来,想要赚大钱,还得指望那些喜欢收集亮晶晶小玩意的兽人贵族了。
“蛮子,现在怎么办?刚才的动静,肯定已经惊动了附近的怪物,我们还要继续搜索吗?”
“是啊,继续找吧。”
这次行动,他们最大的收获,就是知道了兽人的嗅觉很灵敏,以及成功猎杀了一只兽人。吃饱喝足后,他们决定继续深入森林,寻找其他的兽人。
“那些家伙应该没那么容易出现。”
克劳迪说道。确实,想要在这片广袤的森林里,找到一群四处逃窜的兽人残兵败将,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而且,他们只有四个人,就算找到了兽人,也不一定能打得过。
他们继续往森林深处走去。
那些被打败的兽人,究竟躲到哪里去了呢?一想到那些兽人贵族身上,可能带着价值连城的珠宝首饰,老金就感觉浑身充满了力量。那些兽人,平时看起来五大三粗的,没想到还挺有品位,竟然喜欢收集亮晶晶的东西,这和老金的爱好,简直一模一样。
对于冒险者来说,没有什么比发财更令人兴奋的了。
一路上,老金向薇妮娅打听着兽人贵族喜欢收集什么样的宝物。
“兽人喜欢收集羽毛、兽皮,以及各种华丽的装饰品,你想象一下,那些家伙会把各种颜色的羽毛,装饰在他们简陋的头盔上,看起来不伦不类,滑稽可笑……不过,那些东西的价格,可是相当昂贵的,如果我们能找到一个喜欢收集羽毛的兽人贵族,说不定就能赚一大笔。”
他们沿着峡谷,翻山越岭,搜索了每一个可能藏匿着兽人的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