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会宁路38号
作者:番茄虾滑   诡异消亡最新章节     
    “诡!是诡!”,支队长从自己的床上惊醒。

    一旁的老婆嫌弃地推了推他:“你发个什么疯呢?破了个案子了不起啊。”

    支队长疑惑地看着老婆:“破了个案子?什么案子。”

    “就街上那个卖螺蛳粉儿的,会宁路的那个,杀了六个人被你抓了不是。”,妻子坐了起来,指着支队长,单露了左边牙齿,眼角眯成一道线:“跟我装呢是吧!”

    “不是,我真不记得了,我就梦见我好像进了一个大豪宅,然后出来一个女的,看着没太大问题但仔细一看就能发现是个诡,那张啊、李啊都被他给弄死了。”

    “你放屁,他们几个不活得好好的嘛?大半夜的准备吓老娘呢。”,妻子使大劲打支队长的屁股。

    “你用那么大劲干嘛,我真是做噩梦了,梦见在会宁路38号……”

    妻子一个大耳光打在支队长的脸上:“我让你别特么说了,大半夜跟我讲诡故事,你是真不想我睡了是不是。”

    “不是我没有……”

    “怎么,你一个大男人做了噩梦还要我哄你吗,看看你都多大个人了!”

    “哎……”

    “你叹气什么叹气,好运都给你吹走了,反正你也不睡了,也不想我睡了,好多天没交的公粮给我交了!”,妻子一下就坐在支队长的身上,又是一个耳光:“你摆这不情愿的表情给谁看呢?老娘当年也是班花,怎么跟我做还委屈你了似得。”

    “你瞎说什么呢,我这是工作强度太大身体属实撑不住,要现在就给我霍霍完了,以后那么些年可怎么办啊。”

    “孟强你特么才三十五岁,正是风华正茂的时候,别的女的到三十多了哪个不是一天来一次,老子嫁了你一个月能有五次吗?啊?你是不是都给那女诡交待了,你特么是不是人!”

    支队长陷入沉思:是不是人,张他们几个到底还是不是人,不会是跟梦里的那几个小孩儿一样吧。我又是怎么从那大豪宅里出来的,我记得最后我好像也头晕目眩了。

    支队长的脑内回到当时的场景,可奇怪的是他能记得的只有房东太太的一颦一笑,看起来如一个旋转的血红色玫瑰,又像一条舞动的粉色小蛇,她的碎发从耳朵滑落遮住左眼的那一刻,整个都被那充满欲望的眼神盯着,她的红唇吐出一口青烟……

    回想完哪天的事情的时候,队长呆在那里,眼睛里看见的是自己家的天花板,他并不记得有在38号里发生刚才回想的事情才对。一阵香烟飘来,竟是那如梦似幻恍若初春。支队长回过神来发现妻子正抽着烟。

    “你这身体不是挺好的吗?比平常时间都久多了,就是跟个死鱼一样缺点儿意思。”

    支队长惊坐起:“现在几点了?”

    “凌晨一点多,怎么了?”

    “你要是困了就先睡,我有事要去局里一趟。”

    妻子将烟甩在支队长的身上:“孟强,你特么能有什么急事,还要去局里,支队容不下你了是吧。”

    “我真有急事,我要去局里查档案。”

    “行吧,看你刚才表现好一脸表情陶醉的很,你快去快回,争取上班前我们再来一次。”

    孟强眯起来又大瞪:“你不是说我像个死鱼一样吗?怎么又表情陶醉了。”

    妻子有点上一根烟:“你特么脑子坏了吧,我哪有说过你像死鱼,趁我现在心情好,赶紧给我滚出去。”

    孟强赶快穿好行装,往县警局开,中途他专门从会宁路经过,没想到大半夜还有好些人在路上闲逛。很快他便看见了37号和39号中间有一个缺,他停在记忆中38号的位置,这里竟然是直通向下一条街的小巷。

    孟强走进小巷,他自小是溪县长大的,但却不记得这里有一条通路,这小巷的景色也陌生得很,绝对没有来过。

    几个拿着啤酒瓶有些醉醺醺地人路过,孟强拦着他们询问:“小兄弟,这里是一直有个巷子吗?”

    几个人盯着巷子看了许久:“我记得这儿好像是个比较高的房子,外面的墙还是黑的,跟其他建筑都不一样。”

    粉毛道:“我记得好像也是,大晚上路过这儿总会听见唱戏声,渗人得慌。”

    绿毛道:“这儿不是一直都是巷子吗?前些天这儿摆路边摊卖螺蛳粉的人还被抓了呢,真是可惜了,那螺蛳粉儿我现在想起来都还想吃。”

    “你是酒喝蒙了吧,这儿卖螺蛳粉的不就住那黑屋子里吗,闻着臭死了,前天警方不是也公布了吗,说是个连环杀人碎尸狂,你自己想想他是用什么泡得螺蛳粉儿。”

    绿毛闻言立刻吐了起来。

    这几个人的记忆竟然是不同的,他们两个人一个说螺蛳粉臭,一个说香,这记忆的差错难道跟喜不喜欢吃螺蛳粉有关吗?

    “你们三个平常都吃这螺蛳粉吗?”

    粉毛道:“那玩意儿我不吃,不知道吃他的人是怎么下口的,怕不是狗变的。”

    黑发道:“我偶尔吃点,就还能接受吧。”

    绿毛吐完一大口:“我也不常吃,但这里这家确实太好吃了。”

    “谢谢几位小兄弟啊,晚上走夜路慢点。”

    孟强告别几人,坐在驾驶室里思考:这三个人倒是刚好算对照试验,首先可以的出记得是巷子的跟记得是屋子的与喜不喜欢吃螺蛳粉没有关系,而那黑发听了碎尸的事情一点反胃的迹象都没有,正常人是绝对不可能如此的,所以他肯定是没有吃过这儿的螺蛳粉。

    那么问题的关键是吃螺蛳粉吗?但是我也吃了,为什么我记得这儿也是房子呢?不行还是不够严谨,得去局里查东西。

    孟强继续向县局开去,路过一个烧烤摊总觉有些奇怪,坐路边的人都拿着一个特别大的钳子夹肉,现在烧烤的流行是这样吗?这钳子不是当年用来夹蜂窝煤的夹子吗,这玩意儿竟然都上餐桌了。

    孟强出了会宁路,县城立刻变得冷清了起来,路上一个人都没有,仿佛所有的夜生活都集中在了会宁路。

    “真是怪了,会宁路以前夜市也不发达啊,出了命案反而成了网红打卡地,彻底带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