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味是猪肉能比的?“
“嫌贵我就走了,别拦着。”
作为四九城的混混,多少还是了解市场行情。
5块钱的价格在物资紧缺的四九城,绝对算不上多贵。
这中间只要人脉够广,还能大赚一笔。
采购们见一块大肥肉要错失终于矜持不住,立马喊道:
“小兄弟您别走,”
“5块就5块,我要这只大一点的竹鼠。”
陈锋一看这人掏钱了才停下来。
其他人也不甘落后,立马掏钱占位置,生怕剩下的被抢走。
“我要这2只,10块您拿好。”
“剩下的给我吧小兄弟,我这有5块,您数数...”
很快,2只野兔和2只竹鼠就被卖光了。
1角、2角、5角、1元...
陈锋数着满手零碎的钞票,终于有了踏实的感觉。
本来还有几个有钱人准备买,但被那些采购挤出了人群。
真是机关算尽。
一起赚了二十元,不多也不少。
陈锋把钞票收进口,瞬间就鼓鼓囊囊的,像个有钱人。
其实都是些小面值的角票,
但按购买力来说,20元也不是小数目,够花一个月了。
一天就赚了20块,这是之前当街溜子无法想象的。
毫不夸张的说,简直就是咸鱼翻身了。
看来任何年代都是一样,旱的旱死,涝的涝死...
只要手里有货,又有能力,赚钱并不是难事嘛。
捕猎这个技能挺不错的,保证不饿死的同时还能赚上一笔。
有了它,也算是初初步在这个年代初步站稳脚跟了。
说不定以后还可以找个生意好的饭店,给他们稳定供货。
进了城没走多远,陈锋就在路边买了两个火烧吃。
也不贵,才2毛钱,总算可以垫垫肚子了。
其实不用这么贵的,但陈锋没粮票,老板又加了几分钱才肯卖。
不过现在有钱了,加钱就加钱,多大的事。
三两口吃完,填了个5分饱,但陈锋也不打算买其他的了,
毕竟还得留着肚子回去炖鸡吃呢!
想到这,陈锋趁周围没人把空间里那只野鸡掏了出来,
继续优哉游哉的朝南锣鼓巷方向走。
幸好空间里藏了点,不然回家就没得吃了。
待会回家就把这只野鸡给炖了,小生活过起来!
想着,陈锋的口水就差点流出来。
走了一会,突然一个小伙子从后面跟了上来。
鬼鬼祟祟的拍了一下陈锋肩膀,
陈锋吓了一跳,回头一看,原来是刚刚在城门口那个想买野味的熟人。
他以前就跟陈锋认识,同是街溜子。
所以在城门口本想套个近乎,便宜买走陈锋的野味的。
但陈锋根本不搭理他,像不认识人一样,他也就只好灰溜溜的离开。
现在他又拖了个大麻袋找过来,信誓旦旦,不知道要干嘛。
只见他眼睛发亮,看着陈锋的网兜,然后凑到耳边:
“咱们去巷子里说,我有好东西。”
说着他警惕的看了看四周,然后把陈锋拉到附近的小巷子里。
确定没人后,小声道:
“我没那么多钱,要是不嫌弃,我这点土豆和白薯都给你。”
“全部加起来应该值五块了,换你一只野味行不!”
“帮个忙呗...”
小伙子以一种渴望的眼神望着陈锋,身子单薄,一身破破烂烂。
看样子他也穷得揭不开锅,急需换钱用。
陈锋看了看麻袋里的土豆,顿时一惊。
还真是十来斤的土豆和白薯,但这些也是紧俏是物资,
陈锋虽搞不明白他的动机,
但光看着也心动了。
这年头,土豆和白薯在市场上的配额也不多,都是凭票限量供应。
一度紧缺到每人每天只供应半斤。
何况,土豆还充当了不少家庭救命主粮!
陈锋都怀疑这小子是不是偷了谁家的,
一个混混怎么可能搞到这么多的土豆和白薯?
而且,
这充饥的东西他自己不收着,非要换掉, 神经病吧。
不过碰到这种神经病陈锋也是求之不得,
于是把网兜一晃,再一提起,同意道:
“行吧!你把里面的野兔拿走,野鸡我留着自己吃。”
此时网兜里瞬间多了一只野兔。
小伙子一听纳闷,但低头一看,网兜里果然有一只活蹦乱跳的兔子。
也许是之前眼花吧,不过他也不介意,于是说:“野兔就野兔。”
接着,他把麻袋交给陈锋,然后兴奋的从网兜里取出野兔。
完成交易后小伙子就快速离开,生怕谁看见似的。
虽然挺莫名其妙,
但送上来的东西拿下也无妨,这笔交易还是赚到了。
陈锋将一麻袋的东西丢进空间后便返回大路。
此时离南锣鼓还有一段路程,走回去至少需要半个小时。
陈锋不打算走路了,反正身上有钱,于是等了一小会便坐上了7路无轨电车。
......
四合院内,
阎埠贵下班回家,刚跨进院门就闻到一股奇怪的肉香。
正是饭点的时候,还以为是别人家飘来的。
但走到自家门前,那种强烈的味道更浓了。
阎埠贵咂吧了一下嘴,迫不及待的进了屋。
“孩子他妈,做的什么菜?”
“隔老远就闻到一股味儿!”
三大妈:“陈锋那小子给的,过来看看...”
“......”
阎埠贵是小学教员,所以比在厂里的人下班得早。
平常喜欢在门前养些花花草草,彰显自己是个文化人。
当然,也喜欢钓鱼,
最主要的是可以补贴点家用。
在得知陈锋送了只老鼠给他们家,他高兴得不得了,
老鼠肉他当然不嫌弃,只是有些不好意思罢了,毕竟他是个要面子的文化人。
同时他也惊讶,陈锋确实跟以前不大一样了,逮到只老鼠,居然还说给就给。
三大妈做菜的手法倒是厉害,
一只小老鼠处理干净,切碎后丢进大锅,和棒子面野菜一起炖烂。
这样一家子都能吃上。
其实跟平常家庭的做法差不多,玉米糊糊。
只是放进了肉就显得格外的香。
......
陈锋进院的时候,天已经黑了。
此时,陆续有不少人下班回来。
都是轧钢厂上班的,所以回院的时间都差不多。
他们进院后,都惊讶的回头看了下陈锋手里的野鸡,
然后交头接耳的议论起来,
要知道,一只鸡在院里可不常见,
而且提着他的人是陈锋,一个没有工作的街头混混。
这更加重了旁人的猜疑。
一个没有工作的人,平常穷的都只吃一餐饭,
今天居然提了只野鸡回来!
在屋里等着吃肉粥的阎埠贵也听到外面的动静,
于是走进门边朝外面瞄了一眼。
看到是陈锋,手里还提了只野鸡,也好奇的走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