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还没够
作者:一块儿大花布   魍世魉缘最新章节     
    “给你个将功补过的机会,”看着小孩抬起头惊喜的看着他,他继续说:“去人间找到林墨玉的转世,保护她成长,并且尽量不要让她恢复记忆。我就给你重新投胎的机会,你看如何?”酆都赋说完,等着小孩的回话。

    “我愿意去找墨玉姐,不需要给我投胎的机会,我不想投胎,只要您不杀我!”小孩坚定的说:“我一定要杀了杜古月!”

    “小孩子不要打打杀杀的,冤冤相报何时了。”酆都赋淡淡的说,这孩子杀气太重,一趟无妄量海海底回来倒是吸食了不少灵气,估计以后也不好控制。

    “她害死那么多人,就该死。”原来小孩是杜幺,他愤恨的说着,小手挥动着。

    再看他幼稚可爱的样子,酆都赋想笑,也就是个孩子,暂且观察着吧,挥手将杜幺送去人间,再次背手站立在海边,望着恢复平静的海面,思绪万千。

    当年他被哥哥救活,就再也没离开过酆都,哥哥本来是有办法让他飞升重入神籍,但一想到她,就说不出的情绪,不知是自己对她的歉疚,还是因为对她也有那么一丝情愫?再或许是更深一层……一切也是自己不得已为之,哪曾想伤透了她,还害得自己也为此付出惨痛代价。

    最终还是拒绝了哥哥的要求,留在了地府,等着她,为她重塑生命,放纵一世,找遍了地府,收集她的魂魄,但只找到了她的影魂,也就是地魂。

    那日在无妄量海边无意间发现她的一丝天魂,他当时兴奋的心情自己都无法形容,抓到那天魂后,发现却只有一丝微弱的灵力存在,看来她真的恨他。

    恨到将她所有的记忆都抛弃,恨到剥离了她自己的所有感识和人性,她曾经的那些优点和他喜欢的特性一丝都未找到,留下的是一些极其劣质的秉性,这样的魂魄他要来何用?

    这天魂明明握在手中,却如鸡肋般,如鲠在喉,思来想去他依旧不忍放弃她,于是找到自己的一个小道友林魍魉,与他商议在无妄量海边建立了魍魉城,并且借助林家长子夫人的肚子,生下了林家两个姐妹,由于当时天魂太柔弱,他只能借助地魂给予互补,起到相辅相成的作用。

    哪想到,随着两个孩子的长大,天魂的劣性越来越强,直接将地魂的灵力和精血不断据为己有,日渐强壮,反而影响了地魂的体质,变得柔柔弱弱不堪一击……

    “北阴,你折腾够没?朕已经是很纵容你了,接下来是不是该回归神位了?”只见一个明黄黄的身形从天而降,落在酆都赋的不远处。

    酆都赋尴尬一笑,摆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摊手说:“没折腾够。”

    黄色身影一个颤抖,估计气的够呛:“没够?”

    “我要去找她。”酆都赋想都没想就说。

    “你……”

    黄色身影话还没说完,就见酆都赋身形一晃,投身进了无妄量海,海水泛起一阵微光,溅起了一点水花,没有任何反应的再次恢复平静。

    黄色身影一阵顿塞,气的半天说不出话,指着海面手指颤抖的厉害,最后终于转身消失在空中。

    当天夜里,杜玉林站于素玄教侧殿望着天上的流星长叹一口气,“命运依旧不饶人啊……”

    第二日,素玄教敲响丧钟,长老杜玉林仙世……

    被那道金光带入海中后来都发生什么事呢?为什我会投胎做人呢?不是玉碎了就会灰飞烟灭打散魂魄吗?怎么我还活着呢,而且还活得好好的,既没有丢了魂,还变成了有三魂七魄的人……

    望着镜子中的自己,那张不大的脸庞,还是很上镜的,一双大大的眼睛像猫一般圆溜溜的,微微抿起的嘴唇饱满而又菱角分明,短短微卷的头发不似墨玉精明干练,却有了女子应有的那份温柔与细腻。

    这一世我不再是魍魉城林墨玉那般的性子顽劣,仿佛那个人已经离自己很远了,我做着大部分女子一样的贤妻良母,只爱着一个人,为他生气,为他开心,为他改变,为他生子。

    “干什么那,收拾东西我们去火车站啊。”老公走进屋子,焦急的催促着我。

    我转过头,看着他在衣柜里翻腾“老公,我们第一年结婚纪念日,你送我的簪子放哪里了?”

    “你不喜欢,我就给你收起来了,怎么了?”他没回头继续翻找着什么。

    “突然想起来了,给我找出来呗。”我撒娇一般的求着他。

    “着急赶火车,你突然要那个,我找找。”于是他转身在另一个柜子里开始胡乱的翻腾起来。

    望着他忙碌的背影,我感到格外温馨,这辈子有他我也无憾,他对我宠溺,对我爱惜,总是能让我感到满足幸福,他为人简单佛系,所以连带着我也很佛系,简单,从来都是只要一家人幸福美满,就无欲无求。

    我们过着自己简单的小日子,在这繁华的大都市里朝九晚五的拼搏着,然后互相取暖,依偎在一起生活,原来我也可以这样专一的爱一个人,回想前世,却完全不像现在的自己。

    说起来与老公的相识还真是阴差阳错……

    那时候我大三,学的是广告设计,社团的一个经济学院帅哥拜托我帮他做一个广告宣传,结束后他请我去吃饭,实在推脱不掉就硬着头皮去了,没想到他叫了一宿舍的人,其中就包括我老公。

    后来我们每次说起那个饭局,他都会说,他当时就很讨厌我,穿着一身很随意的衣衫,上面还粘有油彩,散发着一股子松油味,头发用一个簪子随意的松松垮垮盘起,刚见面还挺装,上饭局之前还唯唯诺诺,装的挺矜持,结果一坐在饭桌上就大大咧咧,后来,一个人还干了三瓶啤酒。

    他就开始很反感,觉得这个女生可真是随便,随便和不认识的人吃饭,参加饭局还穿的如此随意,吃起饭来还要喝上酒,而且一个人就干掉三瓶,对于他这个搞It的理科男是很不能接受的,为此,他们回到宿舍,直劝那个经济学院的帅哥千万别喜欢上我,天天在背后给我穿小鞋。

    我就总问他,既然这样为什么后来还会和我在一起,他就很郁闷的说,经济学院的帅哥是不喜欢你了,但后来你拜托他的事,他就都推到我身上了!

    确实,一想起来,我总是会不自觉的笑起来。

    第一次拜托经济学院的帅哥帮忙,是要考一个国外美术史,全英文。

    每天对着那本英文课本,我别提多惆怅了,于是就找经济学院的帅哥帮忙翻译一下,结果他就把这活推给了我老公,由于女生宿舍和男生宿舍的两个楼道间的露台只隔着一个通向花园的小径,所以一般传送个东西我两就会从露台相互扔取,这样两人一来二去的就熟络起来。

    最开始是扔那本国外美术史,后来我就扔零食报答他,再后来他扔他需要洗的衣服,我给他扔洗完的衣服。这样扔来扔去的,直到一个情人节,他从对面给我扔过来一束鲜花,当我捧在手中时,他在对面大声对我说:“做我女朋友吧?”我才恍然大悟的发现我们已经这样度过了一个学期!

    我就这样稀里糊涂的做了他女朋友。

    由于在最后一学年,我突然对南方的空气过敏,身上会起很多丘疹,跑了多趟医院都没有好的疗效,所以毕业后必须回到北方。

    当时真是不舍,我哭得稀里哗啦,还真是毕业就分手啊!

    但没想到的是,他迁就了我,放弃了他熟悉的南方生活,放弃了他的家乡,跟随着我回到了帝都,并在这里安了家,虽然每天累的跟只狗一般,但生活依旧幸福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