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旅星记
作者:蚂蚁爱大树   塞音老仙闹大明最新章节     
    “罗宾怎么也不会忘记,人间大炮给他怎样的震撼!

    数以千计的熔炉,将天空染成赤红色。

    一包包铁水被倾进泥模中,残存的水分瞬间被蒸发,腾起一股股白雾。

    每根炮管长约十丈,口径阔的足以装进去两头大象,还绰绰有余!

    而这,只是人间大炮上微不足道的一部分。

    当罗宾见到它时,大炮的一端搭在百丈高的山隘之上。顺着炮身往天上望去,感觉刺破天穹也不在话下。

    ‘听说官家要花费上千万斤铁料哩。’

    ‘那有什么的?咱们宋国有钱呐!’

    人群中的交谈不时传入罗宾的耳中,还有断断续续,有些压抑的歌声。

    ‘仙仙乎,而还乎,而幽我于广寒乎!’

    官人受到异人指点,造这人间大炮,欲派使者上那月亮,请广寒宫里的嫦娥仙子来人间一叙。

    于是发百万民夫,铸造此炮。

    罗宾正是应官府之募,前往月亮的那个使者。

    ‘哎!’

    想起重病缠身,还要下地干活的老父亲。还有自己那个勤劳懂事的小妹,为了给爹爹抓药,跑去给张财主家做丫环,被欺负的遍体鳞伤。

    罗宾不怕死,他就是冲着五百两银子的重赏才来的。

    他重重叹口气,却是担心自己能不能成为最后的那个幸运儿。

    应召而来的各路勇士有上千号人,此时经过层层筛选,有资格现场观摩人间大炮制造的,还有十二个人。

    他的机会依然渺茫。

    “瞧!用铁和白铜粉末,将炮管一节节焊接起来,只要炮管足够长,你们中的一位,将有幸成为第一个飞上月亮的人!”

    带领他们过来的军官骑在高头大马上,挥舞手中的鞭子,对着大炮指点。

    脚手架上的民夫,像蚂蚁一般,用各种吊索将两头烧得通红的炮管合拢在一起。

    嗤!

    涂抹在两端的药粉如火药点着似的,发出耀眼的白光,令人不忍直视。”

    ……

    “天哪!上千万斤铁!上师您怎么想的出来?”

    才翻看几页,杨寓脸涨得通红,几乎叫嚷了起来。

    “怎,不好看?”

    刘学勤有些调侃地看着他,自己这本新作也算煞费苦心,是【从地球到月球】和【太阳系历险记】两本书的合订版。

    为了避免麻烦,故事背景依然设定为宋朝。

    登月是不可能登月的,老仙是个严谨的人。明知道月亮上面乃是不毛之地,根本没什么嫦娥,所以他不会送罗宾去那儿送死。

    所谓无巧不成书,当罗宾乘坐炮弹上天之后,恰好被穿过地月之间的一颗流星掳走,从此踏上了漫长的星际旅程。

    “奇思妙想,真是太好了!”

    杨寓赞不绝口,同样是游记,这本比【海底两万里】上升了个维度,直接上天了。他用手指沾着唾沫,飞快翻阅书稿。

    刘学勤对自己这个创意也暗自得意。

    他用【海底两万里】启迪时人的世界观,而【旅星记】则开启了时空观。

    也不知能不能引导人们发展出科学思想,但种下一颗萌芽总是好的。

    “怎么,这就完了?”

    翻到最后一页,看到司天监大监领着年轻的灵台郎匆匆跑进皇宫,对官家喊道:“坏,坏事了,炮弹飞走了!”

    此刻,司天监天文院的那尊望远镜的镜片里,闪现一颗白绿相间的流星。罗宾的炮弹,大伙儿都这么称呼,如同飞蛾扑火,一闪而逝。

    “这叫埋个钩子,好吊足读者胃口,你也是读书人,这都不懂?”

    刘学勤有些惊讶,想不到后世这等普通技法,也会令这位才子吃惊。

    “我们的文章不是这样做的,你这是白话。”

    杨寓诺诺道,“我的意思是,你这样写是极高明的。”

    他现在有些明白,老仙的书为啥能够本本爆火了。

    “这本不要拖那么久,四五册就可以了,所以每册的内容会多一些。我想初印先定一万册好了,这样一个多月就可以发行完全套。”

    “等市场反馈回来,你可以根据需求随时加印,你以为如何?”

    这个事情先前在合议时有过讨论,如今书局印力充足,还可以接一些委托印书的业务,杨寓自无不可。

    “只要您的书稿能跟上,我这边没问题。”

    刘学勤早打好腹稿,后面就是套路化的原始文,好写的很。

    罗宾顺利降落在流星上,他发现自己在这里轻轻一跳就飞出去十来米,真是又惊又怕。

    而这片大陆森林密布,还有白色的大河,无数奇异的树木和野兽。

    他独自生活了一段时间,却因失误掉入一处陷阱,并且悲催地摔断一条腿,随后被当地的土人当成猎物捕获。

    这些土人穿着兽皮和植物编织成的衣物,无论男女都十分高大,最矮的女人也在一米七以上。

    他们生着尖尖的大耳朵,但皮肤极白,头发是褐色或者金色,生得颇为俊美。

    只是生活方式极为原始,虽然不茹毛饮血,但还处于采集捕猎的原始阶段。

    罗宾本以为自己会被杀死或是被吃掉,土人却对他异乎寻常的相貌很感兴趣,不但替他治好伤,还让他加入自己的部落。

    形势比人强,好不容易捡回性命,罗宾自然一口答应。

    想不到他用来取火的手工钻被部落奉为神器,从此罗宾找到了征服土人的正确打开方式。

    他教部落人编织渔网,烧制各种瓷器。

    从盐矿石里提取食盐,从此部落的人变得更加强壮。

    他带领大家脱泥胚,垒围墙,并且烧砖盖房。

    由于制作出弓箭,部落的狩猎能力大为提高,凭借这种先进武器,数次击败了敌对部落,并且俘虏了大批奴隶。

    这时候罗宾已经被部落奉为“神子”,娶了部落最美的女人为妻。

    他终于以一己之力,将土人们带入青铜时代,逐步蚕食周边部落,以至于建立起了城市,成为了拥有数万人的方国。

    十一年后,罗宾在天上看到了一颗巨大的蓝色星球,他泪奔了,他知道那是他的故乡。

    从此之后,落叶归根的想法犹如野草一般,在心中不断滋生。

    罗宾是个行动力很强的人,他发动全国的奴隶,斩杀了上百条飞龙。

    他用这些飞龙的筋,和无数合抱的巨木,经年累月,终于制成了一个堪比人间大炮的弹弓!

    并且找到并修复了他当年乘坐的那枚炮弹。

    又一个十一年匆匆而过,已经四十三岁的罗宾,体魄依然强健。

    他告别了家人和臣民,将王位传给了长子,义无反顾踏进弹仓之中。

    上万人拉拽着弹弓,将炮弹抛射向天空。

    就在两星交汇之际,罗宾感到舱体发出一阵震动,微微调转了方向。

    正抱着一块肉干在啃的罗宾顿时泪流满面,他知道,脚下就是,自己无比熟悉和热爱的土地。

    “放心吧,这次咱们一定一炮而红!”

    刘学勤斩钉截铁地回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