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八章 死侍
作者:谷盐   龙族:卡塞尔之瞳最新章节     
    路明非看着那个卢修斯,他都不知道该称他为林凤隆还是卢修斯,他长着林凤隆的壳,用的却是卢修斯的身体,他长出的龙翼是卢修斯血统的证明,那个血茧改造了他的身体,他体内的龙血吞噬了剩余的人血,他化形为世界树下腐朽的龙裔。

    他的双翼插在地上,把他的身体高高抬起,他看上去像是恶堕的龙使,他的黄金瞳直视着诺诺和路明非。

    “他被腐化了。”诺诺说,“龙血同化了他体内的血液,他被腐化成了死侍。”

    卢修斯的死侍长出尖爪,长出龙角,一只健硕的长尾拖行在地,他此刻已经完全化成死侍的形状。林凤隆的皮套滑稽地套在他的身上,他扭着脖子,清脆的骨骼崩裂声响起,一副血腥的獠牙从他的嘴里长出。

    他像是一头嘶嚎的猛兽,他的两只翅膀带着他在地上高速地滑行。他张开他的尖牙,嘴里是血盆大口,他呼啸着径直向诺诺和路明非冲来。

    狗屎,真的是狗屎,他还以为一切都已经结束了,他看这个卢修斯转身的时候那么潇洒,那么绅士,他还以为他胸有成足,他还真的以为接下来他会把他的余生留在这里,他的余生就是夜以继日地记录那只血茧的生物学数据。可是,还没过几秒钟,他就变成了死侍。

    没能力就不要忽悠人啊!忽悠得自己都信了!你以为这里是哪里啊,这里是尼伯龙根啊,按照你的说法,这里还是黑王尼德霍格的尼伯龙根!

    卢修斯嘶吼着血腥的獠牙,低空滑行到路明非和诺诺的身前,这时候路明非清清楚楚地看见了,那副林凤隆的人皮,被死侍膨胀的身体撑起,林凤隆的额头上还留着刚才磕头留下的血迹。

    两副躯体合二为一,路明非不知道这只血茧是怎么做到的,但事实就是这样。死侍的两只手伸到他们面前,那是长出鳞片、带着龙形利爪的手。利爪像是钢片,划过几道血腥的锐痕,直接就往路明非身上刺来!

    铛。

    清脆的一声利响,诺诺用手中的剑挡下了这一刺,她的身上上上下下绑了不知道多少扎带,她才刚从那个洞穴里死里逃生,但现在,只有她还站在路明非的身前,只有她一个!

    死侍斜过头,他的黄金瞳照亮了诺诺的脸,他似乎是在疑惑诺诺为什么要挡下这一刀,这明明跟她无关。死侍是丧失了理智的物种,他的眼里只有血腥的杀戮,他根本不懂得什么叫作“保护”,一个一千人的死侍群,他们疯起来自己人都杀!

    “明非,你看见了吗?他的目标是你。”

    我知道!我当然知道啊!这只尼德霍格的茧还记仇的哇,我那一刀审判之剑没有砍死他,他就要来砍死我!

    “这只龙茧他有一定的意识。他的确是一只正在孵化的茧,但孵化到这种程度他已经拥有了部分意识,他毕竟是龙,他刚才已经意识到了你是这里最危险的!”

    我知道!所以他才装模做样,用林凤隆的人皮做伪装,把卢修斯腐化成死侍。他的目标是龙血,而他路明非的血是这里最纯正的!

    “明非,还能动吗?能动的话就快跑!”

    我……我也想动。可我完全动不了。我浑身上下只有脑子能动。

    路明非躺在地上,他甚至连哆嗦一下打个颤都做不到。

    诺诺手里的一把剑顶着死侍的龙爪,死侍看着她。他伸起了他的另一只龙爪,他的龙爪漆黑如铁,这只龙爪依然没有理会诺诺,他直接往路明非的方向,刺向了他的心脏!

    路明非眼睁睁地看着那只龙爪突刺而来,但他却无能为力。关键时刻,一道透镜的屏障在他的眼前凝聚成形,那是金刚石组成的亮片,金刚石的硬度生生地扛下了死侍这一爪,但那金刚石也在死侍的重击之下粉碎成屑。

    “路明非,靠这招今天救过你两次了。你要是能跑的话赶紧跑。或者你给我一个时间,你们高中女生跑完800米需要休息多久,二十分钟?”

    路明非说不出话。他也不知道自己这副僵尸状态还要多久。如果可以,他也想挡在诺诺的身前,他在洞穴里的时候已经被保护过一次了,他再也不想那种事情发生第二遍。

    “路明非,给你二十分钟的时间,你要是还不能动,我就会变成这座尼伯龙根里的第二个死侍,到时候要杀你的就是我。”

    诺诺蛮喝一声,推开了死侍与她僵持的龙爪。言灵·蜃景启动,一块金刚石的切片在诺诺的手里凝聚,切片像是飞旋的回旋镖,一镖切过死侍的龙爪,血肉模糊飞溅,那只龙爪被诺诺的金刚石切片且下了半只指骨。

    诺诺挥出利剑,她在卡塞尔学院学习过非常系统的近战格斗术,卡塞尔学院的人都是天才和疯子,而诺诺,她既是天才,又是疯子,

    利剑被她镀上金刚石的钢刃,她手里握的是全天下最锋利的剑,她一剑砍下一道月弧,死侍的另一只龙爪被她一剑砍断。

    死侍发出了一丝轻吼,他仿佛这个时候才意识到身边的这个人类在作弄一些他无法理解的东西。死侍的力量虽然远大于人类,但他的脑容量也急遽地缩小,死侍会变成血腥的杀戮机器,他根本就没有办法像人类那样思考!

    他终于退后了一步,他伸出舌头,舔舐着他手上的伤口。浓稠的粘液在他被切断的肌肉组织里生出。接着,他被切断的龙爪重新从切口里长出,他舔了舔那血淋淋的粘液,好像杀手在舔舐刀口。

    “龙血在修复他的身体。他比一般的死侍强很多。”

    诺诺说的没错,死侍拥有常人无法拥有的修复力,因为龙血天然就在催生体内的细胞分裂!人的长大需要十几年,但龙可能只要一小会。因为龙血带来的是无与伦比的生命修复力,还记得卢修斯和弗罗斯特对参孙做过什么吗?他们用参孙作为培养皿,拿来试验“永生”的法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