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红烧肉和糖醋排骨
作者:白丁者也   厨香满家:送我大哥当首辅最新章节     
    “行了,既然事情都解决了,那我们今晚就好好大吃一顿吧!”沈草开心建议道。

    “我要吃肉。”

    “我也要吃肉。”沈庆和沈宛举手表示同意,并将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

    “这么晚了,哪里有肉啊?”沈母笑道,“明天去县城买吧。”

    沈庆和沈宛瘪了瘪嘴,虽然他们也想现在就吃到肉,但是确实是只能等到明日再去了。

    沈草给沈父示意了一下,沈父就将自己背篓拿了过来。

    沈草笑着开口,“阿爹,看我猜的怎么样?”

    “我就说,弟弟妹妹肯定想吃肉了。还好我机智,提前买了。”说着沈草就伸手从背篓里拿出买的五花肉和排骨。

    沈庆和沈宛看着沈草拿出的足足的肉,开心极了。

    真好,自从姐姐好了之后,家里不仅可以吃到好吃的饭菜,还能吃到他们以前连想都不敢想的肉了。

    沈草刮了刮弟弟妹妹的鼻子,“行了,你们陪着娘亲和爹爹,我去给你们做好吃的。”

    说完,沈草就拎着肉去了厨房。

    不让弟弟妹妹帮忙是因为做红烧肉和糖醋排骨的一些调料她需要从她的储物空间里拿,不好让他们发现。

    沈草先将五花肉和排骨分开用盆子泡起来,泡出血水。

    排骨她提前让卖肉的大叔剁成了方便食用的小块儿。

    红烧肉配大米饭最好了,沈草就将自己家里的仅剩的精米加了些糙米蒸了一盆米饭。

    因为没有电饭锅,她就用前世从川渝地区学到的蒸米饭的方法,先将大米都放在锅里,加了足量的水,煮了一会儿,然后将其中的大米捞出,放在蒸桶中继续蒸煮,煮米的水就变成了美味可口的米汤,大米蒸熟后,颗颗分明,格外好吃。

    想了想家里人的饭量,她又去地窖中拿出了一些土豆,这土豆还是上次她和阿爹一起到地窖的时候看到的,没想到这个时候,居然会有土豆。

    她拿了三个大土豆,将它们削皮,切块,煮至半熟。

    锅中倒入少许菜油,将土豆块煎至焦黄,捞出。土豆原本是不需要煮的,直接炸至焦黄是更好的,但是考虑到家里的油不多,她只好先将土豆煮至半熟。

    土豆煎好后,盛出来备用。

    沈草开始处理五花肉,这古代的猪没有经过阉割,吃起来会比较腥,她又将五花肉切成小块儿,加入葱姜,料酒焯了一遍水。

    五花肉她买的多,还留了一小块,留着明天吃。

    排骨也用同样的方法,焯了一遍。

    再将五花肉和排骨都洗干净,准备工作就差不多了。

    她拿出提前从储物空间中拿出的大料——香叶、桂皮、八角和小茴香,将葱切段,姜切片,拍了几颗大蒜。

    沈草先炒的是红烧肉,红烧肉她最喜欢稍微带点儿甜味儿但又不像前世江浙沪那边那么甜的。

    因此,她又拿出了冰糖。

    锅中加入少许的油,将洗干净的五花肉倒入锅中,炒制出美拉德反应,每粒五花肉都变得有些焦黄,此时猪肉中多余的油脂都被煸炒了出来,这一步可以让五花肉吃起来没有那么腻。

    盛出多余的油,加入准备好的大料——一小段桂皮,一颗八角(桂皮和八角加的多了会导致肉的大料味儿过重),三片香叶,四五片姜,三四段葱段,三颗大蒜。

    再炒一会儿,大料的香味被完全激发出来后,加入酱油,蚝油,冰糖,倒入足量的开水,盖上锅盖慢炖,只等着时间将各种酱料都融合进肉中,各种调料在时间的作用下发挥出其特有的味道,每一分都恰到好处。

    正好,这时候米饭蒸好了,沈草将米汤和大米饭都盛了出来,腾出锅来做糖醋排骨。

    糖醋排骨是沈草从小吃到大都吃不腻的一道菜了。

    沈草刚刚进储物空间的时候,居然发现冰箱里还有一瓶雪碧,储物间里还有她收集的不同地区不同时间段的话梅,糖醋排骨顿时就被她改成了话梅排骨。

    同样的方法,将排骨炒制出美拉德反应,加入适量的雪碧和八颗左右的话梅,再倒入酱油,蚝油,适量的开口,同样是盖上锅盖慢炖。

    这边排骨刚炖上,那边红烧肉炖的差不多了,沈草加了些之前煎好的土豆。

    土豆是一个很神奇的食材,它不仅可以有自己原本的味道,而且还能随遇而安,用什么炖它就会拥有什么味道,口感还非常好。

    加入土豆后,用大火将红烧肉收了些汁之后,红烧肉就出锅了。

    肉汁拌饭最好吃了,出锅的时候,沈草偷吃了一块肉,非常好吃。

    排骨也是出锅前加入了一些土豆,挑出菜里面的大料和话梅,话梅排骨就做好了。

    沈草最后还凉调了一个野菜。

    沈家其他人早在沈草才将肉倒入锅中的时候,就闻到香味儿了。

    期间,沈庆和沈宛两人无数次偷偷溜进厨房想要提前尝尝,都被沈草赶了出来。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沈草担心被家里人看到她拿出的调料,将弟弟妹妹匆匆赶出了厨房,导致家里人只能闻到味儿,没一个人能吃进嘴巴里。

    好不容易等到开饭,几人早早就将饭桌擦干净了。

    最逗的是沈庆,从闻到肉味儿开始,就没有任何玩耍的心思,将饭桌擦了一遍又一遍,就差抛光了。

    等到饭菜都摆好之后,沈庆早早拿起筷子,只等沈草一声令下“开饭”。

    沈庆一听到指令,立刻朝自己关注已久的红烧肉夹去。

    红烧肉的色泽红亮油润,每一块都炖得恰到好吃,他刚端菜的时候,红烧肉被他端着,随着他的动作一起颤动,想想都好吃。

    果然,一入口,轻轻一咬,外层的肥肉即刻在口中化开,带着淡淡的甜味儿和醇厚的香气。肉质紧实而不柴,肥而不腻,随着咀嚼,肉汁慢慢渗出,满口肉香与酱香交织,浓郁而绵长,配上一口米饭,好吃得他差点儿把自己舌头也一起吞了进去。

    “太好吃了。”沈庆吃完第一口迫不及待地开始第二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