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大刀阔斧操持改革的皇帝,有些为开创之主,有些虽然不是,但同样也是一代雄主。”
“而他们之所以能如此无所顾忌,朝堂内外也不敢有任何反对之言,无外乎就那么一个原因!”
林煜说到这里顿了顿,似乎有意看了眼朱高炽,而后才是说道。
“便是这位徐郎中刚才说的那样,因为这些皇帝的手里都掌握了绝对的权威,他们都有着‘兵强马壮’的本质!”
又绕回到“天子兵强马壮”的话题了。
不过,有了前面的史书解读,这次众人都是明显更为认同了许多,也没了先前那么多拘束。
想当皇帝,就是要“兵强马壮”,所谓刀把子出皇权!
什么天人感应,什么受命于天,都是扯淡,相比冥冥之中的天命正统,还是手里的刀把子足够锋利,才能真正震慑人心。
这条真理,别人可能感悟不出来,但是真正参与过靖难之役,面对过李景隆五十万大军阵仗的朱高炽,他什么没见过?
要不是朱棣略胜一筹,证明了自己“兵强马壮”,那别说什么永乐盛世了,现在朱高炽估摸着坟头草都快有几米高了。
废话,建文帝杀起叔伯来那叫一个顺手!
落他手里还能活命?
“所以,兵强马壮就是历史的元规则。”
林煜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专门用水蘸着写了个“元”,他说道:“所谓元规则,其根本含义就是暴力竞争的胜利者说了算。
换句话来说,就是在挑选规则秩序的时候,拥有叫对方得不偿失的伤害能力的一方,拥有否决权,而死亡是规则下最彻底的损失,也就是暴力的最强者拥有最高否决权。”
暴力最强者掌握最高否决权!
这个概念似乎与兵强马壮差不多,但又有些不同,应该说表述的更具体了。
把更抽象的兵强马壮,变成了更具体的暴力最强者。
谁掌握了最强的暴力,那就掌握了最高的否决权,可以否决一切社会规则。
所以,那些历朝的开国皇帝,或是一代雄主,都能大刀阔斧去改革,因为他们都掌握了最强的暴力,也就拥有对一切事务的最高否决权。
“为什么安重荣喊出了‘天子兵强马壮’却死了?因为他的暴力不如石敬瑭那个儿皇帝,所以他失败了,但他说的话却是正确的。”
听着林煜的话,朱高炽若有所悟的点了点头:“林先生,我明白您的意思了,暴力最强者拥有最高否决权,所以凡是开国皇帝与那些王朝的雄主,他们都能肆意去改革国家!而那些没有足够暴力的弱势君王,则不行。”
一旁,杨荣听到皇帝这番话,尤其皇帝还一边说,一边脸上带着若有所悟以及一丝丝的兴奋……
不好!
杨荣反应了过来,连忙插嘴打断道:“林先生,如此推崇武力与杀戮,怕是于国无益,古人云:国虽大,好战必亡。”
“嗯,忘战必危嘛!”
林煜熟练的接话道:“昔吴王夫差好战而亡,徐偃王无武亦灭。我的老家有几句话说的很好,批判的刀剑永远不能替代刀剑的批判,没有剑和有剑不用,那可是两码事!”
林煜简单回怼了一句,也不给杨荣思考反驳的时间,便又接着说道:“所以,我们首先可以明晰一点,暴力的最强者享有规则的选择权和规则决定权,但我们要知道,暴力本身并不创造价值,那一个掌控暴力的集团,应该如何去产生价值呢?”
额……这还能怎么产生?
“既然手中有暴力,直接动手去抢呗!”
郑和想的很简单,也是这个问题实在太简单了。
他甚至想到了二十年前,跟随先皇(朱棣)一起靠800人起兵,而后以四万人马南下,与南军血战了三年,才终于夺取了天下。
郑和也摇身一变,从原来一个普通王府内宦,变成了如今的“三宝太监”,还得了一个不世侯爵之位(不世袭的意思)。
“说的好,”林煜拍了下手掌,“暴力创造价值的最直接方式,也是唯一的方式,就是进行暴力掠夺,那么,暴力掠夺来的价值,它应该叫什么呢?”
“百姓种地得粮,粮食就是百姓辛苦劳作的报酬;如今大明漕运上的百万漕工,他们搬运码头货物,得到铜钱,这是他们劳作的报酬;摊贩卖东西给别人,从中赚取的差价辛苦钱,也是摊贩的报酬……所以,利用暴力掠夺来的东西,应该叫什么?”
“铜钱?粮食?亦或者说是土地?宅院?”郑和一连跟着说了好几样。
因为这些东西,都是可以靠手里的刀把子,去暴力掠夺来获取的。
“你说的这些都对,但又不全对。”
林煜摇了摇头,忽然间一脸郑重说道:“你们先明晰一点,暴力既可以被个人掌控,也可以被一个集团掌控,这个暴力的集团,可以是官兵,也可以是匪寇,那么他们去利用暴力掠夺,能够获得什么?”
把官兵与匪寇相比较,这话略微有些带着歧义了。
也不等给出回答,林煜便又接着讲道:“答案很简单,我管它叫做血酬!”
“我接下来给你们要讲的,就是血酬定律。”
“所谓血酬,即流血拼命后所得的酬报,体现着生命与生存资源的交换关系,因此,血酬的价值,取决于所拼抢东西的价值,这便是血酬定律。”
听完林煜简单讲述的“血酬定律”,众人略微沉思片刻,顿觉豁然开朗。
朱高炽虽是才入狱,但他的感触反而最深,在入狱之前,他只觉得林先生应当是个贤才,与父皇身边的道衍大师一样,若是能招揽收服,假以时日也可为自己的“黑衣宰相”。
如今入狱细细听闻讲课,朱高炽更觉自己先前决定未错。
林先生何止有“黑衣宰相”之才!
先前的万有引力与日心说,虽让朱高炽感到震撼,但对大明而言,至少目前来说是没什么卵用的。
可这个血酬定律却不同,血酬定律短短两句话,“血酬是流血拼命后所得的酬报,血酬的价值取决于所拼抢东西的价值”,几乎明确了官兵与匪盗,他们的暴力和杀戮动机。
天下间,一切的血腥与杀戮,兵战与掠夺,也都可用“血酬”二字来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