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6章 大开眼界女主人
作者:江边小船   重生在东北松花江上最新章节     
    自小生长在小兴安岭林海中,骑马射箭采摘,打猎为生的鄂伦春少女玛奴延,离开落后的林海靠山屯,走出了葫芦谷,半月以来大开眼界。

    在元朝的时候,鄂伦春人还被称为“林木中百姓”和“北山野人”,分布在宽广辽阔的东北黑龙江流域。

    明朝的时侯,在黑龙江以北毛熊抢走的广袤森林中,有“乘鹿以出入”的“北山野人”,就是指游猎于贝加尔湖以东、黑龙江以北的“使鹿部”,也就是鄂伦春人。

    清初文献曾把鄂伦春人称为“树中人”。

    黑龙江以北地区的鄂伦春猎人,在毛熊帝国近百年的残酷无情地迫害中,虽然都生活在大山密林之中,也屡遭杀戮几近灭绝。

    鄂伦春这一民族称号,在1640年4月28 日(崇德五年三月丑)是以“俄尔吞”出现的。

    1683年(康熙二十二年)以后,文献中多次出现“俄罗春”、“鄂罗春”、“鄂伦春”等不同写法。

    从1690年(康熙二十九年)十月始,“鄂伦春”才作为统一的族称固定下来。

    17世纪中期,鄂伦春族的社会发展,还停留在被称为“乌力楞”,是父系家族化公社阶段。

    当时氏族组织,虽仍然存在,但社会的基本经济单位已不是氏族,而是“乌力楞”。

    每一个“乌力楞”,包括着同一祖先,若干代子孙的一些小家庭。

    “乌力楞”的家族长,称为“塔坦达”,其内部生产资料是公有的,过着共同劳动、平均分配,原始的共产制生活。

    17世纪中叶以后,清廷对鄂伦春族的管辖制度更趋严密,鄂伦春与满、汉等族的经济交流也得到了发展,铁质工具、枪支的输入,以及狩猎产品同农牧手工产品交换的发展,逐步在鄂伦春族社会内部引起了一系列的变革。除猎场、森林、河流仍属于公有而外,一些重要的生产资料已由公有演变为私有,劳动组织和分配制度,也起了相应的变化。

    由于原来孕育在“乌力楞”内部的个体家庭的崛起,终于导致了“乌力楞”由血缘组织,演变成为地缘组织,氏族制度已经走到了尽头。

    狩猎是鄂伦春族人生存的需要,一年四季他们都游猎在茫茫的林海中。

    猎马和猎狗是鄂伦春族猎民不可缺少的帮手,被称为“猎人的伙伴”。

    鄂伦春人的猎马和猎狗都很通人性,出于这个特殊的原因,鄂伦春人一般不杀马和狗,也不吃马肉和狗肉。

    在茫茫的原始森林中,在寂静秀美的草原上,穿行于清幽的河川峡谷间,勤劳勇敢的鄂伦春族儿女,他们依靠猎马马、猎枪、猎犬,一年四季追赶着樟狍、野鹿,游猎在辽阔的林海里,过着漂泊不定的生活。

    可是,从落后的松花江流域,林海山村葫芦谷,经过半个月时间的跋涉,乘坐呼啸南下的列车,换乘汽车、游艇,来到高度现代化的香港,汽车、马路、洋房、电灯……玛奴延大开眼界,难以适应到麻木的状态了。

    第二天早上起来,郑珍妮开着汽车,拉着刘慧瑜、玛奴延、李一帆三人,在投资公司、造船厂、服装厂、李氏诊所、聚宝阁、拍卖行、商业周报社、粮油蔬菜配送中心、香港新勇义国际贸易公司、蔬菜种植基地、娱乐养生健身中心、建筑公司走了一遍,玛奴延在知道这些企业,大部分都是她占最大股份,更是无言以对,头晕目眩了。

    不负责任的李一帆,顺便把一部分道地中草药,交给吕卿琏,把聚宝阁急需的仿古青铜器、各种宝玉石首饰和雕刻工艺品、鄂伦春服装和毛皮制品、馨香园酒、黄金工艺品交给杨惠妍,自己当天晚上,把少女玛奴延,交给母亲刘慧瑜,自己到机场飞走了。

    新加坡。

    新买的别墅里,郑华仁看到一大批珍宝藏品,这些都是李一帆从郑家祖屋里,意外得来的收获,他一边看着,一边掉着眼泪。

    当得到自己家的祖屋一夜之间,霸占产业的人死亡殆尽,百年豪宅化为废墟,商业中心彻底被毁,停泊在码头上的六艘远洋货船,一夜之间也无影无踪,就已经又哭又笑,百感交集,难过和高兴了好多日子。

    自己家族企业和资产,一夜之间灰飞烟灭,完全被毁心如刀割痛心疾首。

    被缅甸人霸占走的资产,强盗最终落得两手空空一无所有,罪有应得的结果,郑华仁还是流着眼泪,高兴地笑了起来!

    只是最后几块珍藏着的牌位上,看到郑公芝龙等字样,郑华仁才说出明末清初时期,郑家祖上的一段历史秘闻。

    郑华仁祖上郑芝龙,生于1604年4月16日,卒于1661年11月24日,初名国桂,小名一官。天主教名尼古拉,福建南安石井镇人,祖籍河南固始,为明末清初福建东南沿海,第一大海盗。

    自幼家境贫寒的郑一官,十七岁时就开始自立,赴香山澳(澳门)跟着舅父黄程,学习做生意谋生。

    在和外国人交往中,学会了卢西塔语和葡萄牙文,在与葡萄牙人打交道中,受其影响,接受了天主教洗礼,另起教名尼古拉,外国人称他尼古拉·一官。

    舅父黄程经商置办船舶,贩卖货物到东洋日本,见外甥郑一官能干,天启三年,让郑一官跟着日本平户华侨李旦的船队,押送一批白糖、奇楠、麝香、鹿皮等货物,从香山澳出海,远赴日本,长期侨居日本长崎,郑一官从事商业活动和对外贸易,帮助李旦做生意,成为当时华夏近海,最有势力的海商李旦的属下,并以能力和智慧得到信任,成为李旦的义子。

    后长期在日本长崎经商,娶妻日本人田川氏。1628年受明廷招抚,官至都督同知。

    明亡后,南明弘光政权封为南安伯。

    1645年弘光政权灭亡,拥朱聿键在福州称帝,建立隆武政权,封平国公,排挤首辅黄道周,把持军政大权。

    次年清军入闽,郑芝龙不听其子郑成功的劝告降清,后被软禁北京,封同安侯。

    被清廷逼迫,多次招降郑成功不成,于顺治十八年(1661年)被杀。

    郑芝龙一生的重要活动之一是经营贸易事业。

    与西班牙、葡萄牙人远征军,发生多次激烈海战,领导十八芝海盗组织,纵横南洋诸岛数十年!开发台湾岛,统领战船千艘,部卒数万,船坚炮利,驰骋南海,称雄南洋!

    移民开发台湾,推动台湾社会跨进发展时期;大规模进行海外贸易,加强同日本与南洋各国通商,促进东南沿海地区,商业经济发展和繁荣。

    明末清初时期,郑芝龙经营海外贸易,给沿海人民,带来巨大经济利益;肯定他把安平建设成为,繁荣的海港市场的业绩。

    郑华仁的祖上,就是郑芝龙后人中的一支,躲避满清追杀,逃到缅甸经商谋生,繁衍生息三百余年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