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东北孩子夏天的噩梦
作者:奶油公社   锅包肉,花棉袄,带着火车回东北最新章节     
    “浪滚滚闪金光,棉田一片白茫茫,丰收的喜讯到处传,社员人人心欢畅……”女高音歌唱家悠扬的《丰收歌》自天一放亮,就响彻在红旗大队上空。

    如果把棉田换成麦田就相当应景了。

    红旗大队位于“捏把黑土冒油花,插双筷子也发芽”的三江平原腹地,后世以大米而闻名,这会儿却是75年,计划经济主导下,大队跟着紧邻的兵团农场一起种春小麦。

    过了农历年下种,这会儿七月末,正是麦收时节。

    家人一早就出工了,项海澜虽然没跟着一起没下地,但也没闲着,她要负责一家子的伙食。

    先挖了满满一大盆面,添上老面酵母,活好让慢慢发酵,温度高,一个小时就能发好。

    接着去菜园子摘豆角,又是满满一大盆,掐豆角,洗豆角。早晨王春花出门前,去偏厦的猪油缸里捞了一块咸腊肉给闺女炖豆角。

    红旗大队地多不缺粮食,但缺副食。

    割麦这种重体力活,不吃点带油水的,饿得格外快。挥不动镰刀,就影响抢收。这个时候,就算过日子最俭省的主妇也舍得把珍藏了大半年的咸猪肉拿出来,给家人改善生活。

    项海澜把猪肉切厚片,先下锅炼猪油。

    在缸里腊制了大半年的咸肉炼出的猪油渣,那销魂的味道是新鲜猪肉没法比的。

    项海澜没忍住夹了一块尝了尝,鲜咸酥脆,香得人一激灵。

    吃一块就得了,统共也没多少。

    就着荤油熬豆角,滚了油的豆角翠绿鲜嫩,炒透添水,起锅前再搁上一盆地里现挖的土豆,架上锅帘,把揉透,排好气的刀切大馒头垫着干苞米叶子放入锅中,蒸上十五分钟,东北农家一锅出齐活。

    夏天烧柴火灶属实遭罪,见锅盖上气,项海澜立即把小板凳搬到门口,穿堂风拂面,身上的汗也渐渐消了。

    想起后世网上东北孩子夏天的噩梦,上炖豆角子,下炖豆角子,永远吃不完的豆角子,项海澜勾起一抹笑。

    她是穿越者,来了已经有大半个月,每天谨言慎行,小心不露马脚。赶上农忙,家里人忙活完地里的活计,回来恨不得倒头就睡,还真没发现小女儿的芯子已经换了人。

    话说回来,就算察觉出她性格有变化,没受后世网文洗礼的脑袋瓜永远扯不到穿越这样匪夷所思的事情上。

    况且,这些年风气严,大队的出马仙被拉到县里教育学习了五六回,隔三差五就有人下农村搞讲座,连村里最爱搞封建迷信活动的祝老太太都被灌输了一脑袋唯物主义价值观。

    项海澜没有原身记忆,但醒来那一刻这具身体残存的愤恨,绝望与不舍,以及深深的恐惧与最后的释然解脱,让她不能不多想。

    脑洞开大一些,也许原主是重生回来的灵魂,想到自己的悲苦遭遇,无力改变命运,自动放弃了重生机会,才便宜了她这个后来者。

    可她一直想不明白,原主的父亲项大诚是红旗大队的大队长,在村里声望极高,项家日子也是大队独一份。真看不出来会有怎样的厄运降临在这个家或者原主身上。

    疑惑有之,怕是不可能的。

    死而复生不是一般的幸运,何况她还重生在自己的老家东北,天时地利人和至少占了两个。

    农村生活技能她也有,项海澜父母早逝,是做农村宴席生意的大伯和大娘抚养长大的,380块钱12道菜,酒水米饭免费,大席生意不要太红火,去外地上大学前,她没少帮着打下手。

    适应了半个月,农家饭已经做得得心应手。

    东屋柜上的座钟敲了十一下,下工时间到了。

    项海澜把馒头拣到红柳条编的小筐里,豆角也盛盆,光吃馒头口干,她还在对面的大锅熬了稀溜溜的小碴子粥,按人头煮了咸鸭蛋。

    刚把东西摆上桌,下工的人就到家了,还来了个陌生人。

    跟在项大诚身边,穿白衬衫,深蓝色裤子的年轻人瞅着有些眼生。

    红旗大队一共三百多户,项海澜就算记忆力再好,半个月时间也不可能把所有人认全。

    “愣着干嘛?海澜,快给小吴添双筷子。”项大诚笑呵呵吩咐女儿。

    没想到会来客人,幸亏多煮了咸鸭蛋,项海澜又去房后的自留地摘了些黄瓜,手脚麻利地拌了个拍黄瓜。

    有外人在,一家子分开吃,男人在外屋稍稍喝两杯,女人和孩子们则在里屋炕上吃。

    席间自然谈起小吴知青。

    项海澜的三嫂给两个儿子夹了豆角,拿了鸭蛋,打发他们去外卖吃。

    支走小孩,苗倩朝小姑子挤眉弄眼,“咱大队的知青虽然大部分家庭成分不好,不过个顶个都是好人才,小吴知青是里头最拔尖的。真神了,也没看他学过,光摸索了几下,就能修拖拉机,我就没见过比他还聪明的年轻人。”

    王春花面冷话少,破天荒地附和小儿媳,“今天多亏了小吴,农科站这会儿忙得脚打后脑勺,等他们来修拖拉机,得拖到猴年马月去,耽误拉麦子可要费不少人工。你三嫂说得对,出身虽然重要,但聪明人到哪都不吃亏。”

    项海澜端起碗喝了口碴子粥,没开口回应。

    项家跟知青们住的青年点有段距离,红旗大队知青又多,隔壁农场因为各种原因刷下来的知青基本都安排在这里。

    项海澜跟他们接触不多,但这个吴呈倒是经常听身边人提起,在知青中是个风云人物,今天终于对上了号。长得倒是一表人才,气度也不一般,不是农村的愣头青能比的。

    听话听音,看三嫂和母亲的态度是想要撮合她和吴呈。

    项大诚估计也是同样想法,他看着和气,但很少把人叫到家里吃饭,这么热情还是头一回。

    有原主最后的情绪提醒,项海澜对出现在自己身边的异性格外警醒,尤其是这种出现得不算突兀,并得到家人认同的异性。

    越正常,就越不正常。

    一个没见世面的农村姑娘,婚姻基本是家庭包办,双方都不反对的话,吴呈兴许就是她未来的丈夫。

    人生三大情,亲情、友情、爱情,原身家庭和睦,邻居小姐妹也都淳朴可爱。会在重生时那么愤懑,兴许是因为一辈子栽在男人手里。

    所以罪魁祸首是吴呈?

    甭管冤没冤枉他,项海澜都不允许这种状况发生。

    她不喜欢拐弯抹角,直接开口问王春花,“妈,你不会是相中他,想撮合我们俩吧?”

    王春花比她还直接,“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