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完全免疫蛋白
作者:地摊上的猫   末世:别人搜刮物资我专捡垃圾最新章节     
    他拿着李华的血样来到了储物间,开始制作血清,摇晃试管,等待血红细胞破裂沉淀。

    然后他将上面的一层粘稠的白色带点淡黄色的液体分离了出来,之后放进了自动售货机。

    “叮!检测到灵能病毒免疫蛋白(残)。”

    方平直接选择了优化。

    下一秒七彩的炫光笼罩了自动售货机,当光芒散去的时候,方平看了一眼基地里的电量消耗,然后瞪大了眼睛。

    上面显示这一次优化居然消耗掉了1000度电的能量。

    他顿时感到震惊,这是他优化物品消耗能量最多的一次。

    关键是优化的不是什么复杂的机械或者其他的东西,只是一管小小的血清而已。

    如此还消耗了这么多能量,说明这种优化过后的产物制作工艺十分复杂。

    那么它的功效也一定很惊人,难道自己一直以来想要的东西已经得到了?方平一脸期待地看了过去。

    他把优化过后的东西从自动售货机中取了出来。

    “叮!优化成功,获得灵能病毒完全免疫蛋白。”

    方平瞬间变得无比激动。

    没想到自己居然真的制造出来了可以完全治愈咬伤的血清。

    之前他曾经考虑过要不要从狂犬病毒免疫蛋白上获得灵感,去搞到一些这种蛋白,然后优化。

    之后才想到了先给人服用回天丹,产生免疫抗体再提取出来二次优化,能否制作丧尸病毒抗毒血清。

    没想到居然真的让自己成功搞出来了,这下丧尸病毒真的完全没有任何威胁了。

    自动售货机果然是逆天的外星科技。

    方平看着手上的抗病毒血清,跟他看过的生化危机电影中的造型一模一样,一个透明的玻璃容器,面缠绕着两根螺旋状的玻璃管。

    只不过区别就是,生化危机电影中的那种抗毒血清是绿色的,而这里的抗毒血清是乳白色的液体。

    方平连忙将目光看向了血清的详细描述。

    “灵能病毒完全免疫蛋白:根据丧尸病毒进行改造而成的对人体温和无害的免疫蛋白。”

    “可在被咬伤之后使用,也可以提前进行接种,使用之后会立即对免疫系统进行改造,让其可以完全识别并且精准清除任何丧尸病毒,使其丧失活性。”

    “被咬伤之后,只要还没有发生变异,那么接种免疫蛋白都可以避免变异,接种之后效果可持续一年。”

    看完之后,方平的嘴巴张成了o型。

    这也太逆天了吧!果然消耗能量多是应该的。

    这就是完美的应对丧尸病毒的药物了,跟之前的回天丹完全不是一个等级的存在。

    回天丹必须是身体强壮,被咬伤时间短,并且是距离中枢神经比较远的部位,这样吃药之后,才大概率会避免变异,并且身体会元气大伤,需要恢复一段时间。

    而这个免疫蛋白就完全不一样了,只要还没有变异那么使用之后都可以避免变异,并且没有被咬也可以接种,获得一年的免疫。

    要知道使用回天丹进行变相接种免疫是要冒一定风险的,并且之后获得的免疫也没有持续这么长时间。

    二者一对比,就相当于天花人痘和牛痘的区别。

    可以说有了免疫蛋白,横扫丧尸末日指日可待,丧尸对人类再也不会是威胁。

    这东西如果让外界知道,绝对会是一场腥风血雨。

    如果官方知道自己手里有这东西,一定会跪求自己将配方卖给他们。

    可惜方平的手里并没有配方,现在也没有生产它的能力,只能消耗1000度电生产一份。

    这个成本可以说是很高。

    对于这种不能大批量供应的东西,流传到外界只会让局势变得更加复杂。

    到时候知道自己手上有这种东西的各种势力肯定会疯了一样寻找和对付自己,这样会给自己今后的冒险增加很多的麻烦。

    所以方平暂时不打算将这个公之于众,回天丹就已经够外界消化了。

    而回天丹这种东西相比起来就没有那么逆天,还在人们可以接受的范围。

    只要能保证一定量的供应,那些势力包括官方还不至于不惜一切代价撕破脸皮搞事。

    方平还是懂游走于边缘,精准控制的。

    方平将免疫蛋白复制了几份,然后拿出一份扎在了自己的胳膊上。

    呼!这样一来今后丧尸病毒对自己就完全没有威胁了。

    他又拿出了一份准备留给李华。

    来到李华这边,他带着一身精良的装备再次回到了城中自己的住处。

    这次的他就不像上次那么小心,因为这次的他完全换了一身衣服,也整理了一下仪表,加上这几天他一直在食用超级能量代餐和维生胶囊。

    让他干瘪的身躯在迅速成长起来,变成了一个强壮的男子,现在的他看起来就是一个精壮的男子,外观棱角分明,有些刚毅。

    一点也看不出这几天之前那个瘦弱又怯懦的瘦猴模样。

    现在光是从外观分辨的话,就只能勉强看出来一些从前的影子。

    更何况他还微调整了自己的面容,效果几乎堪比整形。

    在自己的脸上添了一道看起来非常可怕的疤痕,这样人们在看到他的伤疤的时候就会不由自主被吸引住,自动忽略了他的长相。

    因此进入城市的时候,人们显然把他当成了外来者,用指头指着互相窃窃私语着。

    尤其目光都停留在他精良的装备,还有背包旁边挂着的那把帅气的大枪上,眼神中隐隐有些畏惧。

    偶尔有人靠近,就会立即被他拍了拍枪,用杀人一般的眼光吓退。

    这样一时之间也没有人敢靠近他,背后原本跟着的几个小尾巴也都迟疑着,没有跟上。

    李华对这一切非常满意,他没有被人认出来,并且自动给人留下了强大和不好惹的印象。

    他不禁感叹,这种感觉实在太好了!原来成为一个强大的人,让人发自内心的畏惧和远离是如此的美好。

    这一切可都是老大带给他的。

    没有老大的话,他还是那个怕事,不敢跟人接触,每天靠抓老鼠撑下去的底层烂仔。

    这次一定要120%完成老大的任务,他握紧了拳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