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第三天就到洛杉矶报到了,这一次只有他一个人前往洛杉矶,至于凯利她们则需要一点时间,毕竟在芝加哥还有很多东西要处理,比如凯利的学业和芝加哥的房子。
按照凯的意思,原本那座房子卖掉算了,反正当初买下来的时候,并没有花什么钱,就算卖出去亏一点也没事。可阿福阻止了凯的败家子行为,现在全球经济向好,美国经济也开始回暖,房子又是低价位入手,完全可以当做一个投资,坐等升值,虽然会交不少地产税,但和增幅比起来,那点税并不算什么。
不过这都是小事,阿福会安排专业人士搞定。好歹韦恩集团也是一个财团,这点人手还是有的。
相比之下凯利的学业就有点麻烦。
她就读的芝加哥大学,是一个学术气息很浓的大学,也是整个美国数一数二的大学,凯利虽然很早就想退学,毕竟都当超级英雄了,大学在她看来,读不读都无所谓。
可凯不这么看,他没读过大学,高中毕业就去参军了,当年他的成绩非常偏科,物理化数学都非常好,就是语文和英语拉胯拉的厉害,最后干脆就去当兵了,那个时候当兵可不像后来,反正凯参军的时候,还要摆酒。
总之凯对大学生活还是很向往的,觉得要是有机会,能有自己的大学生活非常不错,所以非常反对凯利退学,虽然这种事在美国一点也不稀奇。很多交不起学费或者实在没空读大学的人,会选择休学或者退学,休学的时间最长是五个月,五个月之后就只能退学,可退学之后再回来却没有期限限制,只是需要重新当做新生入学,所以在大学里你可以看到很多年纪很大的人和一帮年轻人一起读书。
当然,以凯利的性子,要是真的退学了,很难再回去。所以凯倾向于让凯利在芝加哥把自己的学业完成。
另外还有一点就是,她们超级英雄的身份。
要是凯离开芝加哥来到洛杉矶,三名在芝加哥出名的超级英雄跟着出现在洛杉矶,那怎么不令人怀疑呢?、
如果凯真的只是一个不为人所关注的小警察,那也算了,可问题是凯本身也是备受瞩目的人,现在又被神盾局给盯上,身边如果出现这么大的破绽,很难不被发现。
所以凯干脆就强行命令凯利留在芝加哥。
甚至连戴安娜也一样,戴安娜刚刚接受了芝加哥艺术博物馆的offer,如果这个时候突然辞职跟随凯去洛杉矶也很惹眼,所以干脆就将她留下一起陪凯利。
倒是凯瑟琳无所谓,无业游民一个,所以她跟着凯来到了洛杉矶。
作为托尼·斯塔克的临时老巢,托尼的能量还是很大的,凯的入职手续办的很快。不过中间出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凯并没有就职于总警探局,而是被派往了西区,成为西区重案组组长,算是升了一级。从警探升为警司。
这倒出乎凯的预料之外,他没想到托尼还能做到这个地步。
事实上,这件事还真与托尼无关,他只是将凯调到了洛杉矶,至于其他的事并没有多做,他的精力大多放在司法部和神盾局角力。在此之前,托尼其实并不知道神盾局的存在。
可当凯告诉他,神盾局和他父母的死有关之后,他立刻开始对神盾局进行了调查。
这是一个金钱社会,虽然金钱不是万能的,但绝对可以摆平大多数事。
以前托尼和神盾局井水不犯河水,自然相安无事,现在有了‘杀父弑母’之仇,自然不会放过,于是一时间,神盾局的一些情况就传到了托尼的耳朵里。
现在托尼正在和神盾局较劲,压根没时间来管凯这边的事,所以凯再次被调职,他也不清楚。
其实这件事说来也巧。
这个职位说起来还是凯自己折腾出来的。
之前凯不是化名汉尼拔干掉了靶眼吗?
虽然金并恨清楚,这件事和洛杉矶本地的势力没有半毛钱关系,但那又怎么样?
金并作为黑帮头子,必须在自己手下面前表现无与伦比的权威,自己的首席杀手被杀,如果一点反应都没有,那必然会被认为是软弱,对他们这种人来说,软弱就代表着可以被取代,哪怕是金并也一样。
所以他必须表现的强硬。
于是报复开始了,也必须开始。
金并很清楚,杀死靶眼的人不是洛杉矶本地势力,甚至他都猜得出杀死靶眼的是汉尼拔。可问题是汉尼拔太过于神秘,并且这个人给他的感觉非常非常不好,金并并不想和汉尼拔对上。
更何况,汉尼拔与他并没有真正的利益冲突。为了一个死人和一个神秘的高手对上,这不符合金并的利益。
所以干脆,就拿洛杉矶那些势力出气。
洛杉矶这边很冤枉,鬼才愿意去招惹靶眼那个疯子。但面对金并的打击,他们要么认怂,要么抗争。
怎么选其实很明朗了。
都是出来混的,凭的就是那口恶气,没有心气了,谁特么怕你,所以哪怕知道金并恨强,洛杉矶的那些大大小小帮派也没有认怂,再怎么样,也得等打过了再说,万一呢?
总之,洛杉矶还是变成了战场。
既然是战争,那自然是要无所不用其极,什么阴谋诡计都上来了。
本地的势力也是有优势的,比如本土作战,关系网复杂而牢固,不是金并这个外来户能比的。
于是一帮黑帮和一些腐败的官员和警察联手给了金并势力一个狠的。
金并自然不甘示弱,于是就展开了反击。
他的反击非常的没品,但却异常的有用——暗杀。
其实只要有头有脸的人的非常忌讳这种事,让底下的人互相厮杀不好吗?干嘛要让他们这些身娇肉贵的大人物去体会那种生死间的大恐怖呢?那不符合身份!
可偏偏金并不在乎,反正他一时半会也没打算在洛杉矶扎根,他现在的重点还是东海岸。
于是一批腐败官员和警察就这样被各种意外了。
其中西区重案组的组长就是这么没的。
对于下面的乱象,洛杉矶警方的头头们自然心里清楚的很,也正是因为如此,才会非常恼火。
上面的人,不管他本身再贪再无能,也是希望手下能够清廉能干。毕竟他们要想更进一步,还是需要一些遮羞布的。
正是因为恼火,所以他们才下定决心,想要整治一番,正好这个时候,凯的调令下来了。
凯在芝加哥期间的档案那些大佬自然看得到,一看就是一个猛人,所以干脆,就让这种猛人去收拾那些杂碎。
于是就有了新的调令。
凯倒无所谓,他反而很喜欢这个人命,上辈子一直是副队长,现在也算捞到正职了,不错不错。
唯一的麻烦就是需要让阿福重新物色房子。
洛杉矶的西区是整个洛杉矶大区的经济和文化中心,就像国内的市中心的意思一样。这里有很多著名的城市,比如著名的比华利山庄,圣塔莫妮卡海滨城市,ucla大学,好莱坞山等等。另外医院有美国全国都著名的西奈医院,著名的私立学校也非常繁多。西区的特点是房价相对洛杉矶大区其它地区来说房价较高,房子一般也建造年代比较老一些。大多数的房子占地面积并不是很大。但是也有占地面积非常大,或是很多翻新的房子,这些房子的价格就比较高了。在这里生活非常方便,很多著名的景点和购物中心。但是这里华人超市非常少,有一些亚洲超市。
反倒是东区的华人比较多,东区华人比较喜爱的主要是圣盖博谷一代,这个地区华人超市非常多,聚集了很多华人的餐馆,一般银行,邮局,医院里都有会讲中文的服务人员。也有很多华人的会计师,律师等等在这些城市办公。有很多城市的公立学校成绩都非常优秀。
所以凯打算让阿福在接近东区的附近买一所房子,比起芝加哥那个更有工业化气息的城市相比,洛杉矶这边的华人餐厅要好的多,芝加哥那边的华人餐厅……说老实话,真的挺一般,因为那里的华人一般都是三代以上的移民,生活习惯已经完全脱离的华人的习惯,更加美国化,那里的中国菜……真的挺一言难尽的。
而洛杉矶这边更国际化,很多新移民,这也导致这边的华人餐厅更加正宗,在这里你可以找到非常正宗的川菜和湖南菜,对于爱吃辣的人来说很友好。
阿福的办事效率很不错,很快他就在西区比弗利山庄附近买下了一栋房子。比弗利山庄是洛杉矶西区的一个城市,它地处美国洛杉矶盆地边缘的山坡上,西接圣塔莫尼卡,东部和好莱坞山接壤,比佛利山和该区的贝莱尔以及霍尔比斯山这三个地区的高尚住宅区一般被称为“白金三角”,是全美最昂贵的住宅区之一。
作为美国洛杉矶最有名的富人区,方圆十多公里内,居住着美国以及世界顶级知名人物,是世界闻名的景点之一。好莱坞电影明星,nba篮球明星,世界着名艺术家及世界各地的财阀大亨们纷纷在此购房买地,因为能在这里拥有一栋豪宅是自己身份及地位的象征。
不过凯的新房子却不在比弗利山庄中,而是在外围,也不大,是一栋接近三百平的独栋别墅,六室三卫,还附带车库和一个小游泳池。这种级别的房子在洛杉矶这边并不算什么豪宅,充其量也只能算中等,只是占了地段的便宜,也花了小一百万。
不过房子的确不错,非常安静,周边的绿化更是完美,于隔壁的房子有大树和灌木相隔,隐私保密方面非常不错。能在这里买房的,大多是中产阶级偏上的家庭,社区治安良好,氛围也不算错,彼此之间还算友好。
装修方面也没有太过分,这种别墅当然以居家舒适为主,不讲究什么风格,实用就好。后院有一块不算大的草坪和一个5*5的小型恒温泳池,也能加温。但凯不觉得这玩意有什么用,洛杉矶属于温带地中海型气候,全年气候温和。大体上终年干燥少雨,平均最高气温23.3c,平均最低气温13c。水温就算再低,也低不到哪去。
除了这个之外,凯对这座房子很满意,关键是离这里不到十三分钟的路程就可以到中国城。
虽然洛杉矶的中国城已显得有些清冷,洛杉矶中国城是美国较大的华人聚居区。最早到洛杉矶的中国移民,大都生活在中国城附近。近些年,随着社会的发展变迁,就业的多元化选择,有很多年轻人移居他地发展,新移民散居各处。现在附近居住得最多是越南人,不过他们还是打着中国城的招牌,所以不少中国餐厅还是在那里。
凯瑟琳还需要等几天才能来,而阿福则需要搞定家具家电以及一些细微处的装修等等杂事,所以最近几天凯都是一个人住在酒店。他没事就逛了逛洛杉矶。
真没啥好逛的,原本凯还很期待中国城的,可逛了一天之后,就大失所望。那里的建筑似乎缺少规划,感觉很凌乱。建筑风格也老旧。甚至比想象中要脏乱。但从外观风貌看,洛杉矶的中国城就像国内偏远西部的小镇。更要命的是,那里大多数人都讲越南话,反倒说中文的变得很少,就算有,也是半阴不阳的中国话,听着都费劲。
倒是有些老人可以用中文交流,但问题是这里的老人大多只会家乡话,普通话相反不咋地,特别是那些老人多数来至两广,可凯又不会广东话……
反倒是一些老字号餐厅倒是让凯有点惊喜。
特别是一家湖南菜餐馆,老板是新移民,正宗湖南岳阳人。虽然凯不太会湖南话,但好歹和普通话相差不太远,彼此能听得懂。老板英文不行,招呼客人的都是他的大女儿和女婿以及二女儿。
他的二女儿是大学生,就读于ucla,大女儿是在国内读的大学,因为一次交流生生涯认识了现在的丈夫,他丈夫是三代移民,这家店原本就是女婿家的,可到了女婿这一代,因为华人重视教育的原因,女婿早就有了体面的工作,餐厅自然经营不下去,于是干脆就转给了亲家。
女婿有空的时候就会来帮忙。
女婿的中文很差,面前能说而已,凯因为看到不少中国人,有点被勾起了乡愁,于是干脆就用普通话点菜,女婿抓瞎了,然后就让自己夫人来服务。
听到凯要吃剁椒鱼头、毛氏红烧肉、东安鸡、湖南小炒肉、外婆菜,女儿都被眼前这个鬼佬给惊住了。
外国人说中国话不稀奇,但丝毫口音都没有的却少,更何况这么熟练的点湖南菜,就更少了。
老板听说了之后,还特意出来和凯聊了聊。
一聊不得了,凯说自己在湖北生活了十几年。老板也很高兴。虽然一个湖南一个湖北,不在一个省,但挨着的,彼此之间风俗习惯也差不太远,也算是碰到半拉老乡了。
于是干脆拿出了真正的好东西。
岳阳的烤牛油,老板不无得意的说自己的可是正宗岳阳阳历烤牛油。
凯前世吃过阳历烤牛油,或许是材料上的差别,味道口感上虽然有点差别,但吃的特很开心,美国人可吃不来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