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剑帝·白的传说!
作者:夏晚春风   海贼之神级火影系统最新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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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独开一篇海贼番外,本卷与正剧无衔接。特别鸣谢我的群内大哥白一直以来的支持,小风拜谢!)

    新世界,剑豪之岛。

    这里是具有‘小和之国’之称的国度。

    因为本国国王索斯门酷爱剑术,国家规定,本国凡十八岁以上男子上街必须佩戴刀剑;女子不做特殊要求,可佩戴短剑。

    而更为奇怪的是,国王的这个爱好犹如爵位般世袭罔替,他的父亲、祖父、曾祖父甚至再往上都以此为爱好。

    这就很大程度上激起了民众的兴趣,这个国家以剑术为风尚,甚至已经成为了一种习俗。

    因此,这个国家出过很多名震一方的剑豪。

    与号称世界最强剑士的‘鹰眼’乔拉可尔·米霍克大战三天三夜而未分胜败的‘流浪剑皇’格里斯,就是出生于这个国家的。

    而最后格里斯无心争夺世界最强的称号,退出了世俗的争斗,至今几乎无人知道他的下落。

    此时正值盛夏,烈日当空,酷暑难耐。

    这个国家十分富庶,即使是在这样的天气,街上也是车水马龙、来往行人络绎不绝。

    街上两男一女走着,他们显得和其他行人格格不入。

    “我说啊,这样的天气你还喝着这么高度数的白酒,你身体能吃得消吗?”

    说话的这个走在最中间,是一个二十多岁的青年,他身后背着一柄极品太刀。他虽然年轻,但是行走举止间都有一种说不出的君王气势。

    此人正是‘叛军大将’雷音,现悬赏金26亿5000万贝利。

    “我说船长啊,这个岛真的有历史正文吗?消息到底可不可靠啊?”

    这个人在雷音的左侧,大大的酒糟鼻,老是一副醉熏熏的样子。

    他是刚加入雷音海贼团不久的‘大酒’巴克斯·乔特,团里干部级的战斗员,现悬赏金11亿8500万贝利。

    毕竟是名动天下的大悬赏犯,为了不要让自己太显眼,他穿上了比较正常的装束,手里拿着酒瓶,这样看起来就普通些了。

    在雷音右面的是现悬赏金3亿5000万的妮可·罗宾,

    她压低声音提醒道:“这种事情不要那么大声啊,这个消息是我们的地下联络站搜集来的,如果我们不去拿的话,恐怕其他的四皇集团就要来抢了。”

    雷音的目标是成为海贼王,搜集散落在世界的历史正文就几乎成为了必不可少的任务,这样的话也自然少不了罗宾的帮助。

    历史正文一共约有三十块左右,其中包括四块路标历史正文和九块情报历史正文。

    据说就在这个剑豪岛,就有一块重要的关于拉夫德鲁情报的正文。

    如果要成为海贼王,那就必须得到它不可。

    “肚子有些饿了,这家餐馆儿看起来不错,我们去吃点东西吧。”

    眼看到了午饭的时候,雷音带着两人进了其中一家比较豪华的饭店。

    已经有了很多食客,好在饭店很大,有五层,座位还没满。

    雷音他们挑了个靠窗户的位置坐下。

    点完菜以后,雷音不由得感叹道:“这里不愧是‘剑豪岛’,几乎每个人都带着佩剑。”

    巴克斯·乔特喝了一大口酒:“依我看,那都是花架子而已,不是每个佩剑的人都会剑术的。”

    罗宾说道:“船长,我从一本书上看到,这个剑豪之岛在一百多年这里出过一个高人,其剑术之高已经登峰造极,‘流浪剑皇’格里斯是他的弟子。这个高人名叫...”

    剑帝·白!

    雷音闻言,一脸的惊异:“白?流浪剑皇是他的弟子的话,那就说明他比鹰眼还要强了?”

    巴克斯·乔特又喝了一口酒大笑起来:“哈哈,罗宾,你不会把这个童话故事当真了吧?那个号称‘剑帝’的白如果活到现在的话都快二百岁了,老的连剑都拿不动了吧?不对,他就根本活不了这么大吧?”

    而雷音觉得巴克斯·乔特的话说的也不尽然,比如乔巴的老师朵丽儿医娘就活了一百四十岁,而且现在身体还十分康健。

    这样也就可以说剑帝·白还有可能活着。

    不过也仅仅停留在‘有可能’上。

    既然写在书本上,而且实力又太过强悍,也没人见过,大家也只能认为他是个传说了。

    三人闲聊的时候,菜陆陆续续的上来。

    这时候,饭店里进来一个穿着一身白色长袍的青年。

    他背着一把三尺多长的细剑,大拇指般粗细的直刃细剑配着雪白色的剑鞘。

    这人相貌堂堂,留着长发。

    这个国家的成年男子都要佩戴刀剑,他的剑虽然特殊了些,但是身上散发出的气息却很普通,并不像是有什么高超剑术的大剑豪。

    而不知为何,雷音一开始就注意到了他。

    也许是因为这家伙让雷音想到了《死神》里的朽木白哉。

    “老板,来五十个馒头,菜的话,能上多少上多少吧。”

    白衣青年很自然地挑了个位置坐下,看起来像是这个店的常客了。

    “啊?馒头你来了啊?怎么,最近又发财了吗?”

    他一来,店里的服务生笑嘻嘻地上来接待。

    此人没有大名,因为他非常爱吃馒头,每顿饭都吃,而且食量还特别的大,这里的人都叫他馒头。

    他是小有名气的赏金猎人,经常去抓一些悬赏几十万的海贼什么的,这也成为他主要的经济来源。

    馒头:“发财说不上,赶紧上馒头吧,我好饿啊。”

    服务生:“好嘞,你稍等。”

    巴克斯·乔特也注意那边许久,然后对雷音说道:“船长,那人真奇怪啊,看起来身材那么瘦小,居然比我的食量还大啊。”

    雷音笑笑:“你可以和他比喝酒啊,他一定比不过你。”

    罗宾支撑着下巴:“这话说的没错呢。”

    巴克斯也笑了:“哈哈,要是喝酒我认第二的话,这世上就没人敢认第一了。”

    不多时,白衣青年的桌上就摆了一桌子的菜,馒头摆在他的面前,他便狼吐虎咽地吃了起来。

    几乎两口一个馒头就下肚了。

    这吃相,让人不敢恭维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