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作者:priest   大哥最新章节     
    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余华。

    他梦见自己还很小,有五六岁的样子,坐在床头,一边是热烘烘的暖气片,一边靠着一个女人。

    女人大着肚子,他不敢靠实在了,只把歪着的头虚虚地贴在她的胳膊上,营造出一种亲昵依赖的假象来。

    那女人长得是真漂亮啊,和电视上那些大红大紫的明星比起来不差什么,鹅蛋脸,白净,眉目齐整。

    她手里拿着一本破破烂烂的旧书,正在仔细地念着上面的故事。

    女人似乎受教育水平不高,阅读能力十分有限,用词简单的童话故事她也念得磕磕巴巴,时常出现让人困惑的断句,可她似乎颇为自得其乐,一手拿书,一手搭在自己的肚子上,音色甜而清冽,表情平静美好。

    “……孩子们一起走到山的那一头,发现了一条小溪,溪水欢快地从东边跑到西边,哗啦啦地说‘愚蠢的孩子啊,这里有香喷喷的糕点、金灿灿的烤鸡,数不清的糖果,五颜六色地挂在树上,就像天上的星星,摘也摘不完,这里还有吃人的妖怪,等着把你们养成圆滚滚的小羔羊,一口吞下肚’铁血抗战918。”

    “最开始的时候,孩子们都被吓呆了,一步也不敢跨过去,他们生活在小溪的这一边,以野蘑菇和野草莓为生,野蘑菇没滋又没味,野草莓又酸又青涩。终于有一天,最年长的男孩对自己说:‘我再也忍不下去了,如果我能吃到对岸的糕点和烤鸡该有多好啊,还有数不清的糖果呢。’”

    “他第一个跳过了小溪,在美丽的林子里饱餐了一顿,晚上又跳回到溪水这一边,对大家说,林子里没有吃人的妖怪。于是第二天,最年长的女孩也对自己说:‘如果我能吃到对岸的糕点和烤鸡该有多好啊,还有数不清的糖果呢。’当天,她跟随着第一个男孩一起跳过了溪水,到美丽的林子里饱餐了一顿,晚上两人结伴回来,声称他们仍然没有碰到吃人的妖怪。”

    “男孩和女孩们一个接一个地跳过了溪水,去享用对面的美餐,一天过去了,吃人的妖怪没有出来,一个月过去了,吃人的妖怪依然没有出来。他们大声嘲笑奔涌不息的溪水,然后一起住在了溪水的那一侧,每天自由自在地穿梭在美丽的林子里,食用精美的食物和数不清的糖果。只有一个最年幼的男孩留在了原处,任他越长越胖的同伴们怎么在对岸大喊大叫,他都坚持不肯走近一步。”

    “度过了溪水的孩子们每天对着他们的小朋友喊:‘喂,你过来呀,溪水在撒谎,这里没有吃人的妖怪,这里生活如同在天堂!’可是最小的男孩不为所动,他依然靠采蘑菇和野草莓为生。他记得出门时祖母嘱咐过他的话,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无缘无故的安逸才是丛林里最可怕的陷进。”

    “突然有一天夜里,最小的男孩听见了尖锐的咆哮声,他被吓醒了,睁开眼,发现溪水暴涨,把大地劈开成了两半,变成了一片汪洋。”

    “汪洋在高歌:‘小羊小羊圆滚滚,嗷呜一口吃下肚,一个也别跑!’最小的男孩揉揉眼,发现他的同伴们正在被一个山那么大的怪物追逐,可是他们太胖了,根本跑不快,还没有到水边,就被一个一个地追上、吃掉了。他们全部掉进了最危险的陷阱里,只有最小的男孩逃过一劫,把这个故事流传了下来。”

    泛黄的纸页翻过去,没头没尾的故事说完了,女人仿佛完成了一个大工程,吁了口气,漫不经心地对靠在她身上的魏谦说:“所以说,人不能过得太舒服,等你脑满肠肥、每天都吃饱混天黑的时候,就离嗝屁着凉不远啦……”

    她好听而粗俗的话音被尖锐的铃声打断,魏谦如同受到了惊吓一般,猛地睁开了眼,从床上弹了起来。

    清晨五点半,天还没完全亮。

    魏谦依然沉浸在方才的梦里,那是美梦,也是梦魇。

    他顶着一脑门睡眠不足的低气压,像条死狗一样艰难地爬了起来,拎起拖鞋,拍死了一只在他床头上耀武扬威地爬过的蟑螂,然后单腿蹦到水管下,把鞋底冲干净,踩着“啪嗒”“啪嗒”的脚步声洗手淘米,用变形的小锅煮上粥。

    然后他把头探出窗外,看见楼下麻子家的早点摊已经支起来了,正在热油锅。

    魏谦冲楼下吹了个长长的口哨,一点也不介意把邻居吵醒,冲楼下嚷嚷:“麻子,给哥来三根油条!”

    他刚叫唤完,楼上的窗户也“嘎吱”一下打开了,一个含着牙刷的胖子含含糊糊地说:“哥要六根,给我挑又粗又大的!”

    喊话的是楼上的三胖,这货都已经胖成了一个球,依然不依不饶地以“饭桶”这个特质为荣,其思想高度简直超凡脱俗。

    魏谦觉得三根和六根比起来,相当没有英雄气概,于是仰头冲三胖说:“猪,出栏出得真积极,有思想觉悟!”

    三胖正满嘴白沫,顾不上搭理他,只好于百忙之中伸出一只猪爪,拨冗冲魏谦比了个中指虚空猎杀者最新章节。

    麻子的爸早就死了,他是孤儿跟着寡母过,寡母以卖早点为生,麻子每天早晨要起床帮他妈炸油条,听见他的朋友们一大早就狗咬狗,也十分习以为常。

    他把手在围裙上擦了擦,没吭声,笑嘻嘻地冲楼上那两位大爷挥挥手,表示听见了——哦,麻子是个结巴,一般他不在公共场合高谈阔论。

    早饭有了着落,魏谦打仗一样地转去厕所刷牙洗脸,开始了他忙碌又苦逼的一天。

    他把煮好的粥放凉,同时拾掇好了自己,带着零钱小跑着冲下楼拿油条,再回来叫醒妹妹小宝,盯着她吃完早饭,抱着她跑到楼上,把她交给三胖的妈照顾,临走,他还打掉小宝又往嘴里送的手。

    而后魏谦蹬着他破旧的自行车赶往学校。

    这一天,是魏谦参加中考的日子。

    魏谦从来不知道自己老爸是谁,也不知道他长了几个鼻子几个眼,对此人唯一的概念,就是那家伙是个人渣王八蛋——这源于魏谦他妈十年如一日地在他耳边喋喋不休地重复。

    传说那老不要脸的现在还在号子里蹲着,顶着个威风八面、十里飘香的光荣头衔,叫做“强/奸犯”,不知道猴年马月才能给出来——当然,魏谦也都不盼着他出来,一个屁都不会的老劳改犯,出来也是社会的负担。

    魏谦想,最好那老货能在刑满释放之前,被其他犯人打死在监狱里。

    老劳改犯制造的受害者之一,就是魏谦的妈……哦,对了,还有魏谦这个间接受害者。

    他妈年轻的时候,脑子里一坨浆糊,当年不学好,每天跟一帮小流氓混,喝得醉醺醺地大半夜地在外面乱晃,不幸被那老劳改犯盯上了,成了一个稀里糊涂的受害者,后来更是稀里糊涂地怀孕生下了魏谦。

    因此理智上来说,魏谦理解为什么从小他妈就不待见他,他觉得自己生下来的时候,她没有直接把自己掐死,就已经是激素的作用了……激素才是人类生命的奇迹。

    更不用说她还勉勉强强地把他拉扯大了。

    可尽管这样,魏谦依然打心眼里恨她。

    天天恨,打卡似的定时定点地恨,恨不得吃她的肉喝她的血。

    然而……他又会打心眼里期盼她能给自己一点温情,偶尔她真的给了,魏谦就会感觉到莫大的幸福,因此他也恨自己,他认为自己基因不好,天生有那么一根贱骨头。

    女人总是昼伏夜出,她赖以谋生的工作古老又传统,在我们国家有着数千年见不得光的历史。这是一份带给魏谦无数“荣耀”的工作——他妈是只“鸡”,用这个婊/子臭不要脸的话说,这份工作的好处就是白嫖了男人,还要男人给她钱。

    魏谦那个强/奸犯的爸终结了她的整个少女时代,让她从里到外黑了个彻底,越发地不知羞耻起来。

    而作为一颗“鸡蛋”,魏谦的童年就是一场漫长的折磨。

    他妈每天晚上都会骂骂咧咧地出门,直到第二天早晨才回来,会用长长的指甲把他从被子里活生生地掐醒,如果她心情好,就爹娘三舅老爷的一起骂他一遍,如果她心情不好,还会顺手打他两个耳光,然后一身酒气地指使还没有锅台高的小魏谦去给她弄口吃的。

    有那么好几次,魏谦把耗子药都买好了,准备下在饭里,跟她同归于尽,不过最后还是没下成,因为那女人偶尔试图当个妈的时候,会用柔软的胳膊抱着他看一会电视,高兴了还会温声细语地在他耳边跟他说几句话校花的暧昧男神全文阅读。

    如果夜里收入不菲,她还会在早晨回家的路上给魏谦买两套煎饼果子。

    这种情况虽然弥足珍贵、可遇不可求,却总能让幼小的魏谦受宠若惊,每到这时候,他就不想杀这个女人了,因为他也会想起来,这女人是他亲妈。

    他的亲妈比他一生中见过的任何女人都要漂亮,然而丝毫没有给他带来一点荣耀。

    可全世界毕竟只有这么一个人是他亲妈,杀了,就没了,他舍不得。

    他们俩就这样,彼此仇视又相依为命地活了下来。

    魏谦五岁的时候,他妈又嫁了一回人,继父是个老实人,赚钱不多,没什么本事,对这个便宜儿子也不算很热络,但是也从没有虐待过。

    后来大概是嫌他在家里碍眼,等魏谦刚满六周岁的时候,继父主动把他送进了小学校,骑着大二八的自行车送他去学校报道。

    魏谦管他叫叔。

    叔来了以后,他妈一夜之间就“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了,再也不出去鬼混了,几乎是立竿见影地洗净了铅华,高挽了长发,没再沾过一滴的酒,脾气也好了很多。

    她摇身一变,成了一个正常的女人和正常的母亲。

    当年冬天,她甚至动手给魏谦织了一件毛衣,那件毛衣他只穿了一冬天,由于个子长得太快,第二年就穿不下了,却一直被魏谦珍而重之地收在柜子里,因为那几乎是他童年收到的唯一一件礼物。

    都说六七岁的孩子到处滚、狗都嫌,可魏谦六七岁的时候乖顺得就像条狗一样,他一句废话也不多说,一个要求也不提,如果大人不主动给,他就绝不开口问大人讨钱,学校里有时候有点事让交钱,魏谦都是先跟别人借了,再自己跑台球厅游戏厅去给人打杂帮忙,赚几块钱还上。

    他在这个过程中结识了很多比他年纪大很多的小混混,老板看着他小,跑来跑去地捡球端盘子挺有意思,再加上有眼力劲儿,非常会看人脸色,所以就把他留下了,当成个奇葩的吉祥物,闲来逗逗。

    魏谦对此乐在其中,并不觉得痛苦,因为他在学校里得知,自己也是祖国花骨朵中的一朵,这种生活,他过得心满意足。

    因此他总是唯恐他叔不痛快,唯恐叔和他妈离婚,让他再过回那样猪狗不如的日子。

    魏谦七岁半,没满八岁的时候,他妈又生了个丫头。

    丫头长得跟他叔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哦,也就是很丑的意思,可全家都宝贝得不行。

    她是春天生的,父母嫌弃什么“春”啊“柳”啊之类的名字太土,配不上他们宝贝姑娘,难为他妈和他叔,他们俩受过的教育加起来也没有九年,凑在一起足足合计了一个多礼拜,最后绞尽脑汁地给丫头起了个他们自以为有诗意的名字,叫“宋离离”。

    跟他叔姓宋,“离离原上草”的那个“离离”,小名叫小宝。

    不过魏谦几乎不怎么叫他妹这个倒霉的大名,一直到她成人,都喊她“小宝”。

    不说聚,非得说“离”,没听说谁家给孩子起这种大名的,真是要多吉利有多吉利。

    他的亲妈和后爹俩文盲净顾着“湿意”了,给孩子起这么个名,纯粹是没事作死玩。

    这不吉利的名字将和小丫头相伴一生,似乎也预示着,生离和死别会从一而终地贯穿在她单薄的生命里。</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