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幸福的生活^^
作者:多木木多   穿到民国吃瓜看戏最新章节     
    施大头,祖上十几代都是贫农, 面朝黄土背朝天, 谁能想得到他会是个语言天才呢?

    苏纯钧这辈子最大的挫折就是施大头给的。

    在遇见施大头以前, 他或许自认并不骄傲, 但他是自豪的。这份自豪不止是家世带给他的,还有他自己挣来的。

    他自认是非常有才能的。

    这也并不假。他确实很有才华。从小就学什么都快,十岁就出国留学, 十五岁归国, 十七岁遇上亲爹另娶叛出家门,二十岁自己就能养活自己还能上大学,入学成绩还相当不错, 他有什么理由不自信呢?

    他也不觉得他看不起谁, 虽然班级中的许多同学确实都比不上他。或者是成绩比不上, 或者是阅历比不上。他还很愿意在闲暇时帮助同学进步, 就比如施大头, 他就常常帮助他纠正口音, 教他学习语言的一些小窍门。

    然后, 见证奇迹的时刻到了!

    杨玉燕从旁配音。她从未婚夫苏先生的神色中,觉得此时应有这一句话。

    施大头同学从识字班进入正式教室后的第一年还是一个什么都不会的傻瓜。

    苏纯钧讲施大头第一次进教室时, 裤腿一高一低, 学校发的布鞋趿拉着穿, 踩的像垃圾堆里捡来的, 而且身上还很臭, 头剃了个光头。

    这不是说施大头同学要去当和尚, 而是说他身上有虱子,所以才需要剃头。

    在一个集体生活的地方,有来自五湖四海的人,他们的卫生习惯就很难保持在一个水平上。

    苏纯钧刚入学时还非常天真,以为学校会像英国的学校一样有着不同标准的宿舍,而他,当然要住在单人单间的宿舍里,里面有沙发有衣柜有书柜有带床垫的床和干净的枕头,最好再有一个客厅用来交际。

    可大学用铁一般的事实告诉他,他在白日做梦。

    学校确实有不同标准的宿舍,不过另一个宿舍叫女子宿舍。苏纯钧显然不具备住进去的硬件条件,他只能去住男子宿舍。

    男子宿舍全是大通铺,一个宿舍里住着三十多个男同学,有人不洗脚,有人不刷牙,有人把稻草铺在床上,有人身上有虱子,床上有臭虫,行李里可以养老鼠蟑螂。

    把一个本来已经尝尽世间苦楚的苏纯钧逼得不得不出去找房子住,宁可省下生活费,饿得头晕眼花,穿二手旧衣服,都不肯住宿舍。

    这是何等泯灭人性的酷刑。

    杨玉燕很是同情,这也不妨碍她笑一笑。

    在这种情况下,他还愿意去帮助施大头纠正口音,他在人格上已经是闪闪发光的了。

    然后他在教会施大头以后就遭受了更大的打击。

    命运何其不公平。

    杨玉燕都要落泪了。

    或许这个世界上确实有天才。

    或许血缘、血统、家庭教育等等确实能在某种程度上将人分成三六九等,但有一种人,天生就具有超越阶级的天份。

    他们的名字,就叫做天才。

    施大头,他碰巧就是一个出身泥腿子的天才。

    天知道施家的基因里怎么会有学语言的天分,令人匪夷所思,难以置信。

    但这偏偏就在他的眼前发生了。

    施大头连城里话都学不会,但他学起英语来就像喝水一样简单,然后,一通,百通。

    虽然西语有着相似的外形和近似的语言规则,它们都是学会读音就能学会语言,读音与意义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这跟中国的象型字有着完全不同的规则,中国字是读音是读音,意思是意思,学会读音不代表你就能学会意思,你学会读音以后,你还要去学每一个字的意思,等学会了每一个字的意思,你还要去学它们组合起来的意思,而以上三条路都不相通,它们是单独存在的,却必须搭配使用,这能够折磨死任何一个外国人。

    相比起中文来,西语确实更容易学。但这也不是一个连之乎者也都没学过的泥腿子能轻松学会的!

    可对施大头来说,他学得太快了。他学会英语后,就学起了法语,跟着就是俄语、德语。日语是他在学习上述语言的间隙捎带着学的,用他的话说就是“换换脑子”。

    假如不是亲眼所见,苏纯钧一定不信。可由不得他不信,这世上真有的天才,就在他眼前,还是个农家子弟,在他捧着书看的时候,施大头在下地;在他在英国求学的时候,施大头在下地,在挨打;在他入学以后自以为可以凭一身才华救中国的时候,施大头刚刚入学,第一次学习拿笔,一笔一划的从三百千开始入门抄书。

    一年以后,他跟他在同一个教室里上课。

    五年以后,他超过了他过去十几年所学的成就。

    苏纯钧能这么痛快的决定从学校毕业投入观场,很难说不是受到打击后逃跑了。他只是觉得在学校方面,他应该把事情交给更擅长的人才,至于他,也有他更擅长的事。

    总之,说服自己后,他爽快的调头跳进了名利场,很快就如鱼得水般扶摇而上。在这里,他也能像喝水般轻松的取得成功。他一面对着过去的自己妥协,一面遗憾他还是更像父亲。

    不过有父亲这面镜子,他就不会再走错路。

    苏纯钧就着酒菜把施大头的故事讲完了,占据了未婚妻杨二小姐所有的注意力和剩下的所有的时间,直到席终,大家需要告辞了,祝颜舒从别的桌回来,看到喝醉的代教授与施大头。

    杨玉燕:“施无为同学。”

    从此她再也不叫人家大头了,做为对天才的尊敬,她以后都会好好的称呼他的学名:施无为。

    祝颜舒嗯嗯道:“纯钧,你把代教授和这个同学都带回去吧,等他们酒醒了再送他们回学校。”

    张妈说:“喝醉的人不能没人照顾,容易出事的。他们回学校没人侍候吧?”

    苏纯钧:“应该是没有的……”

    代教授没有请下人的习惯,他自己一个人住着那个小红楼,白天倒是有不少学生在里面,可晚上就他一个人。

    施大头住的男生宿舍里倒是有不少人,可是哪一个也不负责照顾一个喝醉的男同学啊。

    万一这两人醉得睡过去再吐酒了呢?这种死法可是很痛苦的。

    张妈拍大腿:“我就说……那还是都带回去吧,就放在你那屋里,你先照顾照顾,明天再送他们回学校。”

    苏纯钧能说什么呢?

    他只能上前扶起代教授,再喊来另一个人扶施大头。

    杨玉燕:“施无为同学,走路小心点。”

    苏纯钧深吸一口气,将这两个走路绊蒜的醉鬼都扶回了自己那间屋,有了三个醉鬼的加持,顿时那间不大的屋子里就闲人免进了。

    张妈特意端着水盆来帮忙,在门口放下水盆就走,喊苏纯钧给自己擦洗擦洗,也给他的教授和同学也擦洗擦洗。

    张妈:“一会儿我再给你送醒酒汤上来。”

    杨玉燕和杨玉蝉特意抱了两床被子送上来,看到两个醉鬼已经躺到苏纯钧的床上了,杨玉燕不舍得苏纯钧吃苦,难过道:“那你睡哪里啊?我把被子抱来就是让你铺到地上,让他们睡的。”

    苏纯钧顿时神清气爽,大方的说:“没关系,我在桌上靠一晚上就行。”

    这怎么行呢?

    杨玉燕实在是不忍心刚出炉的未婚夫吃这种苦头,回去磨了祝颜舒一会儿就借来一把钥匙,给苏纯钧送过来。

    她说:“这是原来丁家住的那一家的钥匙,里面有床,你去那里睡吧。就算要你看着他们,也不必一整晚不睡。”

    祝家楼现在搬空了五家了,似乎是有一家搬走以后,越来越多的人都获得了搬家的勇气,纷纷搬走另觅他处。

    他们中有的是搬到了更便宜的地方,有的则是回了老家。

    丁家住的那个房间足有三十平大,比苏纯钧这个房间要大一倍。他早就看中那一间,想租下来整修一番做个新房的。

    现在拿到了钥匙,他立刻毫不客气的就去开门了。

    祝家楼当时建的时候,用的是英国的设计师,所以房间设计还是很不错的,所有的房间都是鱼骨状排列,而且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门。不止是面对走廊的这一排有门,在房间里也都有同样的门可以做连通。

    祝颜舒当时改建房子进行出租,就是将所有房间里的门都封死,只保留了面向走廊的房门,将房间变成了一个又一个的独立房间。

    当然,她们母女自己住的那一层就没有改了,只是重新装了马桶、走了水管等管线。

    丁家租的那一间房有两扇窗户,采光非常好,苏纯钧一见就喜欢,他在心内盘算一扇窗户前摆桌子,另一扇窗户前摆沙发,这里放一个书柜,那里放衣柜,再加三个斗柜,这边放个桌子,再放两把椅子。

    还是有点小了,如果隔壁搬走就好了,这样可以把房间里的门重新拆开启用,那边就可以变成卧室,这里是会客室。

    床可以摆在里面,用四柱床,可以挂帘子。这样早上起来拉开窗帘,床上睡觉的人也不会受影响。

    苏纯钧把目光定在一贯爱赖床的未婚妻身上,觉得这个设计好极了。

    不过现在丁家在一个窗户那里装个了灶,需要拆掉!

    墙壁上有许多小孩子瞎画的东西,需要重新刷墙贴墙纸。

    丁家应该私接电线了,墙上有拆掉的电线的痕迹,需要重新走线装灯具,正中一个大灯,墙壁上四个壁灯,角落里再留出两根线放台灯……

    苏纯钧在屋里转了一圈,心里盘算要不要装电话?肯定是要买收音机的,那要不要再买个唱片机呢?

    杨玉燕站在旁边看他在屋里转来转去,不知在干什么,散步?喝醉了转圈?

    她上前拉住看起来像是喝醉了的未婚夫,把他拉到一个旧床前:“我给你铺好了,你躺下睡一会儿吧。”

    这床就是刚才苏纯钧畅想未来幸福生活蓝图时,未婚妻小姐亲手铺的!

    苏纯钧一屁股坐下来,真诚感叹:“铺得真好。”

    绝对是个贤妻良母了!

    他握着未婚妻的小手,想把她也拉到床上来坐一坐,感受一下这软乎乎的床和被子,拉了两下,未婚妻站住没动,像钢铁般坚定。

    好吧,他暂时放弃了。

    “我以后不会让你干活的,我们雇个人。”他说着情话,“以后你不用做家务,每天就上上学,写写字,读读书,等我回家,陪你一起读书写作业。”

    杨玉燕觉得这日子好像也不是很幸福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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