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章 声生
作者:王大港   龙羽战记最新章节     
    之后麦春风带着段羽去了麦糖住的后院。当然,段羽是不能跟着进去的,麦春风叫段羽在外边等着。

    “糖糖醒了么?”麦春风朝着屋子里的丫鬟问道。

    “回老爷,还没。”

    “行,那我亲自去喊下她,老大不小的人了,这都太阳晒屁股了还起不来。”

    麦春风进了屋子,果然看见麦糖的屋子还紧闭着。

    “糖糖,糖糖,起来了。”麦春风轻轻叩门,语气舒缓,看得出来对他的宝贝女儿很是宠溺,这样看着麦糖小时候会无法无天也不是没可能。

    “不嘛,父亲,让我再睡会儿。”被打扰的麦糖在迷迷糊糊中又翻了个滚,门外的麦春风只能勉强听清楚她说的什么。

    “可是外面已经有人找你来玩了哦。”

    “准是那郑家两兄弟,父亲帮我打发走吧。”麦糖还在贪恋着大床。

    “他说他叫段羽。”

    “!”

    ……

    段羽感觉自己在外边等了很久。

    “段羽,你来啦。”麦糖欣喜的声音传来。她尽量想让自己快速的从起床到打扮好,但是毕竟要见的是心上人,一会儿这个簪子插歪了一会儿那个衣服有褶皱,整的麦春风都无奈了。

    少女今天依然穿的是淡蓝色的花纹长裙,配的还是她爱的白玉簪,不过小耳朵上嵌的紫玉珠子换成了两朵兰花——如果仔细瞧可以看出应该是来不及了,贴上去的。

    “嗯。”段羽温声应答。

    “是不是等很久了?”毕竟麦糖还不知道段羽和他爹已经交谈过了,自然也不会认为麦春风知道他和段羽交往的事,所以尽量的还是想保持矜持些。

    “没,刚来一会儿,正好这里这么多果树,我还没看完呢哈哈。”

    “那父亲,我和段羽便出去玩了啊。”麦糖回头冲着麦春风道。

    “去吧,记得傍晚之前回来。”麦春风看着在段羽面前展露出娇羞模样的女儿,这还是她印象中的掌上明珠糖糖么?

    出了麦府,麦糖也就放开些了:“我想你了。”语气中有些撒娇。

    段羽很自然的牵起麦糖的玉手,“我也想你了,便来找你了。”

    “哼,不会是为了去南宫家顺路来的吧?”

    “那要不要我现在去向麦叔叔提亲证明?”

    大小姐安分了。

    二人牵着手,就往麦糖想去的地方走。

    “段羽,这个簪子是不是很好看?”两人走到一个首饰摊子前,大小姐看中了一个簪子拿起来比划比划。

    “红的会不会太艳了,你的裙子不都是蓝色的?”

    “哼,谁说我没有红裙子,我只是不稀罕穿,你给我来挑一个。”

    这个段羽就是外行了,他只能尽力挑了一个自己觉得和麦糖比较相配的,“这个碧色的蝴蝶簪你喜不喜欢?”

    大小姐二话不说立马抢过去抱在怀里。

    “老板,这个簪子我们要了。”

    二人继续逛街。

    “听说我们家麦糖原来是这偌大霁云城的大姐头?”二人牵着的手甩的幅度不小,很有青春活泼的那种样子。

    “没……没,小的时候我就在这东边还算厉害点,霁云城太大了,西边都很少和东边接触到的。”大小姐十几年的脸红和害臊基本都被段羽瞧去了。

    “那诸如城主他们的儿子长大之后不会记恨你么?”

    “那倒不会,城主叔叔人很好的,而且我父亲为了我的事都放弃了做官,他们家里的大人不会让小辈太难为我的。”看来大小姐自己知道麦春风为她放弃了多少,怪不得现在让她去哪个班都听话去了。

    “麦叔叔真是一个伟大的人。”

    “嗯”,麦糖丝毫不掩盖自己的骄傲,“我父亲是独子,而且他的女人只有我母亲一个,而我母亲在生下我之后身子便弱了,于是父亲为了母亲的身体便决定不要孩子了,但是父亲依然很宠我,在我眼里,他就是一个能上天入地的英雄。”

    段羽不会不知道,没有一个男丁对麦家这种传承了几百年的世家意味着什么。

    麦春风,卖春风,卖得一手好春风。

    “对了,你说吴饼搬家了,是不是就是去的霁云城的西边?”

    “不清楚,后来我就再没见到过他,不过我觉得应该是,他好像有亲戚住在那边。”

    “奥。”算了,不着急,等下次回去问问饼子。

    又走了一会儿,肚子响的声音传来,也是,麦大小姐醒的那么晚,起来就忙着准备见段羽了,当然是还没吃饭。

    少女本能的想松开手找个地方钻进去,少年可不放开。

    “给我家麦糖饿坏了?走,去吃饭。”

    “才……才不是你家的,坏人。”

    “嘿嘿。”

    ……

    吃饱后的二人继续逛,除了一些街边的小吃,能供他们这个年纪玩的东西还真不算很多,老少咸宜的表演活动要到傍晚才有。不过瞧一瞧,转一转,打发些时间,对于少年少女来说也是美妙的。

    二人走着走着就来到了一个书法摊子前,这上面有好多摆卖的字画,不过大多数都是一些不知名的文人所书或者临摹真迹作出的仿品,买去放到自家附庸风雅一下还是很不错的。不过只要给钱,老板也能让你自己来写了带走,省了买材料和研墨的很多功夫。

    “坏人,我要你给我写咱们约会时你给我作的那首诗。”大小姐又撒娇道。

    “哪首?”段羽揣着明白装糊涂。

    “哎呀,坏蛋,就是那几句,带我名字的那首。”

    “老板,借用一下纸笔。”段羽也不再逗她了。

    “好嘞。”

    段羽的字和书法大家肯定是比不了,但是说个美观他还是很有自信的,不过毕竟是送给麦大小姐的第一幅字,他尽量让自己能写的更好看些:

    麦糖,麦糖。

    想尝,想尝。

    笑时如若相思醉,

    香蜂白鸟蝴蝶退。

    “客人真的好字,好文采。”书法小贩肯定也是懂点东西的,在他眼里面前这个小少爷和很多同龄人比真的算是很优秀了。

    “老板,我先将字放在您这,等墨迹挥干了一会来取。”段羽放下银子,跟着麦糖继续溜达。

    “我就知道你写字也好看,嘿嘿。”麦大小姐一副快夸我的表情。

    “那我是不是也成为你父亲那种能上天入地的英雄了?”

    走累了正在茶馆里歇息的大小姐托着香腮:“你还需要再努力些,嗯。”

    此时正好有个路过的人掉了东西,不过本人似乎没察觉。

    “喂,您的书掉了。”段羽将书捡起,冲着那人的背影喊道。

    那人听见,一摸身上才后知后觉,“小兄弟,谢谢你啦。”

    “不客气。”段羽将书归还给本人。

    “那本书是穆春秋的《声》吧,小时候父亲叫我看过,但是我读不懂便放弃了。”大小姐就在段羽的身边,自然也看见了那本书的名字。

    “是啊,穆春秋先生当时的集大成之作,也是先生给我买的第一本书。其实我当时也是看不懂的,到现在也只能窥探其中的一些皮毛,我离那个境地还是差太远了。”

    “那你给你懂的讲给我。”大小姐抓着段羽的袖子摇晃道。

    段羽刮了一下少女的鼻子:“别的我不清楚,但是我渐渐明白了这声音的‘声’,其实便是生活的‘生’。在各种各样,有声或者无声的自然万物中感受到生机,从人们平时的嬉笑打骂,喜怒哀乐中体会到人生百态,这就是《声》。就像现在,只要听到你的声音,我便觉得我的生活就已经不乏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