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约翰逊上校入伙
作者:老实人12   降神最新章节     
    大地巨蜥好打吗?

    一点儿也不。

    它的皮肉松弛有度,并且有一层细鳞。

    十分坚韧。

    注意这个韧字。

    铳子是很难打破它的防身的。

    看起来庞大的躯体,也意外的十分灵活。

    最关键蛇的牙爪都是有毒的。

    只要被抓到,咬到,都意味着麻烦。

    可能体质,也可能时间上的原因,就救不过来了。

    人会在剧毒下,血液变成几乎透明的颜色,如此凄惨的死掉。

    原以为会很麻烦。

    但用上了小铳炮也没有立刻打死,反而激发了它的凶性。

    不过对于于和而言就太简单了。

    一个轻功提纵术。

    这在江湖上很普遍的。

    江湖有一个草帮,门中都是擅长轻功的高手,讲究的就是这高来高去的功夫。

    从高处,楼上,二三层的楼上,跳到了一张皮鼓之上,也能做到落地无声。

    于和的轻功,不敢说和他剑法一样天下第一,那也是往前数的角色。

    他飞纵到大地巨蜥的头上。

    玉剑往下。

    轻轻插入。

    手握剑把,转一个圈。

    就把巨蜥的脑门子给挖出来一个圆圆的大洞。

    好端端一头大地巨蜥,就如此轻描淡写的死在了于和的新剑之下。

    贝恩斯大喜过望。

    虽然说这是于和打下来的猎物,但他可以给钱嘛。

    有了这一头世上稀少的大地巨蜥,他也可以往内回一下血了。

    而于和也的确是缺钱,一笔光洋就把他打发了。

    是的。

    在贝恩斯眼里,区区光洋是不算什么的。

    光洋是不足质的银币而已。

    里面的银最多三到五成。

    原先有七成的。

    但现在已经不可能了,新朝的光洋就是三成。

    因此很多地方仍然使用老钱。

    老版的银洋是七成银。

    老百姓把它剪成一半来使用。

    即便是一半,加上一些许的磨损,也仍然比新朝的光洋用料十足。

    光洋,光洋,听名字就知道啦。

    抛光不错,用料不足。

    或者说用料不足,抛光来补。

    所以贝恩斯赚到的光洋要么是兑换掉,要么是尽快的花掉。

    于和哪里知道这个,换了五百光洋,整个人都是笑着的。

    他一向注意形象,经常是一丝不苟的严肃表情,现在却是根本止不住脸上的笑意。

    下了山。

    贝恩斯一边把大地巨蜥制作成标本,一边到处联系买家。

    买家没来,但来了另一波人。

    大约二三十人的西极老外来了。

    打头的是一个勒斯许人。

    他们是军队。

    这个带头的更是一个军官。

    约翰逊上校。

    勒斯许王家上校。

    响当当的名头啊。

    坦白说,贝恩斯看到这货是吃了一惊的。

    他知道,这个人应该是在高原才对。

    他手下有两千士兵。

    可现在呢?

    身边空荡荡的就二三十人。

    而且看他们的打扮。

    一看就知道。

    这是吃了大败仗,几乎全军覆没的那种。

    应该是两千人马,到现在只剩下了这么多。

    “天呐,你经历了什么?”

    “有酒,才有故事。”

    约翰逊上校开了个玩笑。

    也不算开玩笑吧,他的确有些山穷水尽。

    好端端两千人在他手上,大变活人只剩下了二三十,这让他怎么回去说明情况?

    搞不好他是要上军事法庭的。

    就算走了道格特米田共运,也会前途尽毁。此生后半段的岁月,成为一个酒鬼,然后默默无闻的死在道格特的哪个街角,是最好的下场了。

    要知道,他可是上校。

    差一步就是个将军。

    他怎么能容忍自己如此不名誉的下场?

    这不仅仅是他,也是他这残余的部下们的想法。

    也许,他们仍然无法为他们的战败挽回尊严,但至少要有一个借口,要有一个说法。

    贝恩斯想了下,就包下了一个小酒馆,大家在一起吃吃喝喝。

    约翰逊上校吃的一嘴流油,他感觉自己活下来了,就说了他的故事。

    约翰逊上校是在金边国的。

    他听说了在金边流传下来的高原故事,就跑到了高原冒险。

    毫无疑问,这是一个被英雄王撒卡的故事给迷住的人。

    英雄王撒卡,高原象雄部之主,整个高原的王,他有着绝对精彩并浪漫的一生。

    他战败蛇国,打败无法想象的敌人,称雄于一世。

    金边,甚至很多小国,都认为自己是象雄的子孙。

    要不也不会有英雄王撒卡的传说故事。

    约翰逊上校喜欢上了这个故事,绝对不是对英雄王撒卡有什么偶像崇拜。

    时代不一样了。

    现在是西极文明盛起的时代。

    英雄王也不算什么。

    但约翰逊上校对于这个英雄王的墓十分感兴趣。

    他炽念如狂,再也忍不住了,就纠集二千兵马,想要来一个一力压十会的暴力考古。

    但问题是英雄王的影响力太大了。

    整个高原,哪一个人不是听英雄王故事长大的。

    这种信仰是外人难以理解的。

    或者说就算是理解了也难以去重视。

    当然,这些武器落后,战术落后,甚至仍然算农奴制的高原部族根本不是约翰逊上校的对手。

    他喝着红酒,吃着牛肉,任由自己的士兵自我发挥,很轻易的就接连打败了看似人多的部族军。

    高原的部族实力有限,最大的武器也就是一些装满了炸药的木桶。

    拿什么和两千勒斯许军队打?

    很快,部族老爷们给堵在了石堡里面。

    这些石堡,是高原部族的城堡。

    在过去,中土王朝和高原开战,往往损失最大的就是攻打这些石堡。

    最离谱的,是三百对两万。

    当时的中土王朝花费了两万名士兵的代价,才攻下了一座位守要道的雄关石堡。

    可是这一次,石堡也没用。

    因为勒斯许军队根本不屑于攻城,他们直接断水断粮。

    从未有所准备的石堡里粮食不足。

    当最后的高原人从石堡中冲出来后,结局已定。

    按理来说,这仗算是打赢了。

    但即便是贪婪无度的部族长,那些老爷,在面对约翰逊上校要的英雄王墓,也是拒绝说出哪怕一个字。

    这让约翰逊上校勃然大怒。

    他开始杀人。

    滥杀无辜的杀。

    在这位高贵的勒斯许上校眼里,中土人,高原人,都统统不是人,都是野蛮土着,和畜生一样,想杀就杀喽。

    但有一个人站了出来。

    她是战败部族头人的女儿。

    她原本被部族们保护着。

    那是一个像怒放鲜花般的女子。

    一身鲜艳到让人难忘的红衣长裙。

    她站了出来,给约翰逊上校带路。

    她带他们一起上了云龙雪山。

    在云龙雪山,她引颈高歌。

    歌声不出意外引发了雪崩。

    约翰逊上校的大军就这样给压在了大雪之下。也就少数几个人和约翰逊上校活了下来。

    他们回到山下,把所有人聚集起来,不过二三十人。

    还有一些剩余的武器。

    可这么点人,他也不敢再在高原上待了。

    正好,这位知道了贝恩斯的事,就匆匆来了。

    然后,就是谈生意。

    “我需要一些材料,比如你刚入手的那个。这次的失败太惨重了,这么直接回去我无法对国内交待,唐基街会发落我的,我会被剥夺军职和一切荣誉,不名誉且一无所有的回到国内,在不知道的哪一条街道上当酒鬼,终此一生,不,我不能接受这个结果,我已经不想升官发财了,但至少要有一条可以过活下去的后路。我已经打算好了,我需要一个故事,一些样本,我回去会把我的故事写下来,也许能当个作家,至少能够像一个人的活下去。”

    约翰逊上校说得好听。

    其实是为了要的更多。

    这是一种话术。

    因为一开始就狮子大开口会把人吓到的。

    不如先小要一点,再要一点,一点点的增加,最后什么都有了。

    就像那个钉子汤的故事一样。

    毫无疑问。

    贝恩斯也是人精。

    精得一批。

    他哪里听不出约翰逊上校的意思。

    同时他也隐隐听出了这个坏种的意思。

    这家伙,是想把自己的手下给卖一个好价钱。

    他知道,或者说他看出来了。

    贝恩斯面临了一定程度上的人手不足。

    这也难怪。

    原本贝恩斯人手是差不多足的。

    但第一次没损失什么,可第二次硬生生给诡异少女缠上了,自相残杀下死了一半多的人。搞得贝恩斯对自己人数的不足而感到为难。

    他深知在中土这样的地方,本地人大多是信不过的。

    你怎么信?

    他们,这些本地人,和西极人的样貌,就区分出了两条线。

    仅是面貌上的不一样就让一方不可能去相信另一方。

    对贝恩斯来说,本地人不是自己人。

    对于本地人来说,贝恩斯他们也是毫无意外的是外人。

    一个外人二字,道明一切,双方是不可能交心的。

    所以人手损失严重的贝恩斯缺人。

    他不是没人。

    但急切间想要从外国调人进来,需要时间。最快也是需要个把月的。不可能说我一叫人就来,一个星期人就来了。

    没那么快。

    这其中的坐车,转车,甚至坐船,都是需要时间的。

    在急切间,没法子。

    而约翰逊上校的手下就是一个很好的补充人手 。

    虽然,曾经两千多的勒斯许军队几乎全军覆没。

    但也不是一丁点人都没有剩下。

    约翰逊上校仍然是在上云龙雪山时,留下了一小部分人。

    看守他们的营盘,准备火种,方便从山上下来的人立刻可以烤火。

    其中也有一部分辎重。

    军火,军粮,这都需要一定数量的人。

    太多了不可能。

    但也有二三十人。

    这些人,现在和约翰逊上校一样,尴尬了。

    他们出发,打仗,一无所有,并且是打败仗。

    这要是回国,什么也没有。

    和约翰逊上校一样,要蒙受耻辱,面对嘲笑,没有荣誉和光彩。

    更不要说钱了。

    下半生没着落,还什么事也没做成。

    自然,这些人也是不大甘心的。

    他们这些人,不远千里,跑到了如此之地,为什么,图什么?

    但结果却是个空。

    他们能够甘心吗?

    现在这些人,跟着约翰逊上校来找了贝恩斯,都动了一番发财的心思。

    知道的都知道。

    贝恩斯裤裆里的那些骚臭事不敢说天下皆知,但有心之人都是略懂一二。

    这是一个会发财的。

    所以他们都等着呢。

    贝恩斯看了过去。

    这些人,一个个,都是一副看起来能打会杀的样子。

    “约翰逊,你说,我能相信他们吗?”

    约翰逊闻弦知雅意。

    “放心好了,我自问是能够看着他们的,我会带他们,听你的命令,我只是求一些财而已,再说了,下去,不知道会遇到什么,你说呢?”

    贝恩斯忍不住思索起来了。

    坦白说,他缺人。

    身为一个中土通,他知道很多事。

    很多西极遇不到的事,中土特别多。

    下魔鬼井,毫无疑问,是一件极其凶险的事。

    就他所知,此次所为的,主要就是一个叫刘一夫的墓。但问题是,五灵门这么强大的势力,竟然不敢下墓。

    或者说,他们知道厉害,不敢一个人独自揽活,要多纠集一些高手,就这样,还不保险,又邀请了他贝恩斯来。

    为的就是要借助贝恩斯的现代军火。

    问题就在这里。

    五灵门丝毫不怕他反客为主。

    原因何在?

    没有五灵门,光是现代军火,也是没用。

    自己就算带上他们,也不怕。

    只要保全自己核心的人,有一些炮灰也是挺好的。

    “约翰逊,我可以带你的人一起发财,但有一些事我要说清楚。”

    约翰逊做了个手势。

    “普雷斯。”

    贝恩斯道:“第一,我给你们的,才是你们的,我不给的,不准拿。”

    约翰逊脸上难看了三分,但他还是咬牙说道:“好吧,我答应了,还有呢?”

    “我说什么是什么,有谁不听命令,敢乱来,要么你毙了他,要么我毙了他。”

    约翰逊哼了一下,道:“好,这也没问题。还有吗?”

    贝恩斯笑了一下:“没有了。”

    虽然这样说,双方也好似达成了条件。

    但是,贝恩斯很清楚,答应得这么爽快,事后一定会反悔。

    别指望这些兵痞子会信守诺言。

    不过他自己只是缺人而已,不是没有人。

    再说了,五灵门这些个中土人还是可以利用一下的。只要到时自己拉拢了这些中土人,就不怕区区一个约翰逊能翻上天。

    至于约翰逊。

    呵呵。

    这些根本不把中土人当人的家伙,凭什么跟自己斗?他们要是老老实实的给我干活,该给的他自也不会少给。

    甚至会多给。

    当是结一个善缘了。

    可若是这些人当自己是软柿子,想骑在自己的头上拉米田共撒黄汤,那自己也不会惯着他们。势必是要让他们尝尝自己的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