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宝刀未老白鑫虎
作者:老实人12   降神最新章节     
    女人出来了。

    她一出场,就不得了。

    她是坐轿子的。

    这是一顶人骨为材,白丝为帐的轿子。

    人骨根根节节,洁白的如玉一样。

    这模样只有一个解释,是被加工过的,至少是被煮过的。

    如此才会晶莹白亮,犹如玉石。

    那些纱帐也是极品,看起来轻薄的如烟似雾,好似要飘散了一般。

    女人坐在其中,一双修长的玉腿,光洁晶晶,不管五灵门,西极人,马家人,还是清溪剑派的人,只要是个男人,看到这女人的腿,都心中一荡,口干舌燥起来。

    曾经大乾流行的小脚美人,看到此女的天然素足,怕不是要立刻羞死。

    这就叫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丑陋的小脚和真正天然素足比起来,那就是一刀砍了扔远远的垃圾。

    只可惜。

    众人明白,这个女人不是朋友,而是敌人。

    天然的大敌。

    她甚至不是一个人。

    而是妖。

    金奎皱眉。

    “是你在暗中算计我们?”

    女人笑了。

    “暗中,算计?别开玩笑了,你们啊,一举一动,都在我眼皮子底下,奴家就是想不看都不成呢,哪来的暗中二字。”

    她说着话,把玩着一只拳头大的蜘蛛。

    这是一只很粉嫩的蜘蛛。

    普通蜘蛛不管怎么看都狰狞丑陋。

    但她手上盘的这一只,却粉嫩可爱,有如金玉,让人望之生喜,而不会产生恐惧恶心。

    这是一只异种蜘蛛。

    不过,如此一来,却也让金奎明白了。

    “只怕,对于此女来说,我们路上遇到的任何一只蜘蛛,都是她的眼线。”

    这地下世界,最多的就是蜘蛛。

    虽然一路上,金奎他们已经杀了很多。

    但总有一些,没有攻击,这些蜘蛛只是隐藏于暗中,暗处,也不跳出来,只是在看着他们而已。

    他们也不可能把走过的所有地方,所有的蜘蛛,统统杀死。

    一来这太费力了。

    二来即使是这么做也不会有什么结果。

    这片地下世界,早早就已经是蜘蛛的世界,而不是人的。

    “你们说的不错,在你们之中,任何一个人,都难逃我的注视。不过你们大可以放心,我并不会对你们斩尽杀绝,毕竟,我也不是什么坏人,一次吃太多,那根本吃不完,会浪费的,哈哈哈哈哈……”

    她说得好像大家可以在一起做朋友。

    搞了半天根本是怕一次吃不完会浪费。

    不过这也可以理解。

    蜘蛛嘛,从来不喜欢浪费食物。

    它们有储备粮食的习惯。

    把不吃的用丝缠上,储存起来。

    然后一个个,慢慢品味,慢慢吃。

    没二话的,于和一下子拔出了剑。

    玉石之剑。

    神兵天命。

    他现在无比庆幸,自己接受了此剑。

    并且已经掌握了此剑。

    现在已经可以正常发挥出此剑的威力来。

    不过,他快,有人比他更快。

    就见贝恩斯,拔出短铳,直接就开火了。

    那个女人,一开始是不屑一顾的。

    她直接伸手,抓住了一发铳子。

    这让她十分吃惊。

    因为这一回,她手抓的铳子和她从前抓的,不一样,感觉好像威力要大上了很多。

    不过好在,虽然手掌震得生疼,但到底让她拿捏住了。

    不过她大意早了。

    还没等她惊喜呢,贝恩斯又开火了。

    他一连打出了五发。

    那个女人,一只素手,直接硬撑着接了两发,第一发硬接还好,第二发她的手掌就给铳子打破了。不仅如此,她的身体,头脸,也都接二连三的中了铳。

    五发铳子。

    一共有三发打在了她的身体上。

    肩膀一下,身体胸腹处一下,脸上一下,手上给打了两下,严格来说,手上两下是她自己硬接的。

    结果没接住。

    但即便如此,贝恩斯也是吓到了。

    “我惹发克!怎么可能?”

    他手上的短铳,威力惊人。

    里面的五发铳子,别说打人了,你就把古代大象拉出来,也能给活活打死。

    古象和今象可不一样。

    今天这时代的大象虽然说大,但和古象根本没法比。

    但即便是古象复活,用这把手炮的短铳,照样能够打死。

    但是,这把短铳,在女妖面前,就是个笑话。

    女人手上,肩膀,胸腹,虽然中铳,包括了头部,也依然只是破了防而已。

    看起来伤很吓人。

    但根本没有什么用。

    碎了的铳子从女人身上被挤了出来,像碎石子一样跌落在地上。

    甚至女人给打烂一只眼的脸,也在逐渐的恢复中。

    就像她拥有了不死之身一样。

    女人轻飘飘的抬眼。

    她的素指,正在一根根的长出来。

    除了沾染上的一些血,别的嘛事也没有。

    妖族的生命力,在这一刻彰显无疑。

    贝恩斯直接倒吸了口凉气。

    这不可能。

    这世上怎么可能有这么强的生物。

    连手炮的直接硬轰也不行?

    这还是人吗?

    这简直是怪物。

    不,可不就是怪物吗?

    一时间,贝恩斯有些无法接受。

    这超出了他的理解范围。

    但这时不要说了,于和已经上了。

    马金莲发也感叹。

    为什么要把马家的神兵送给于和?

    就是为了这一刻的。

    你不给于和,这时谁上?

    光有神兵,没人使用,也不过是宝物生尘,糟蹋东西。

    神兵这种东西,只有在最适合的人手里,才能散发出夺目的光彩。

    不过女人对于和根本没有怎么注意。

    她伸出一只手,托着香腮,在众人脸上,一个个的看着。

    仿佛是在找什么人。

    而于和。

    自然有别的人去对付。

    毫不奇怪,有人跳出来了。

    这是一个男人,一个老男人,一头的白发,但那不是重点。

    重点在于,这明明是一个头发像雪一样白的老头子,却拥有一身夸张健美的肌肉。

    这肌肉,仿佛是斧刀所雕刻的,坚实,健美,块块垒垒,有如石雕。

    这样的一个人,谁敢相信,是个老人?

    就听这个老人发出了咆哮。

    “我叫白鑫虎,小子,我来和你打!”

    他用的是刀。

    太白金刀。

    一刀下去,直接挡住了于和。

    圣教虽衰。

    还不至于连一把神兵也没有。

    这把太白金刀,就是一把神兵。

    在这末法时代,手执此刀,竟然仍然能迸发出无上刀气。

    有的神兵,锋锐至极,不需要刃及于体,光凭借剑气,就能杀人于无形,人死之后,身体上没有切开的痕迹,只有一抹暗红,这是剑气,或刀气侵入人体的证明。

    在此气刃的攻击下,普通人是触之即亡。

    因为看不见,所以防不胜防。

    而使用此神兵的人,他可以催发无形剑气,刀气,也可以不催发。

    你从外表很难推断。

    如果你当对方每一刀,每一剑,都在催发剑气,刀气,如此一来,势必会吃大亏,战得十分艰苦。

    但若不把这玩意当一回事,粗心大意,因此吃了亏,想必死都不甘心吧。

    这对于一般人来说,的确是不好。

    可于和,不是一般人。

    他是天才。

    天才这种存在,是不能以常理而论之的。

    这人与人的差别,比人与狗的都大。

    从能力上看,简直是两种生物。

    只有天才,才堪被称之为人。

    普通的人,啥也不是。

    正如此时,于和一把剑,他竟然轻轻松松就抵住了白鑫虎。

    要知道,这个白鑫虎可不简单。

    时至今日,江湖上仍然有虎爷的名号。

    白鑫虎,过往在江湖,绝对是大佬级的人物。

    他的武功也十分高。

    并不是浪得虚名的人物。

    这一番发威,直让人心惊肉跳,胆战心寒。

    很多自觉得自己武功不错的人,现在把自己代入到于和身上,只觉得自己下一刻怕就要死了。

    白鑫虎看似老了,却是老当益壮。

    老而弥坚。

    看似老了。

    但却是更加厉害了。

    小瞧他,就会死。

    一把刀上下翻飞,好似白光化虹,直往于和身上去了。

    但这时,也是见证于和强大的时候。

    他一把天命玉剑,每每当其面而迎之。

    白鑫虎一刀劈过来,他就一剑迎上去。

    然而,他的剑,自始至终没有和白鑫虎的刀直接硬碰。

    而是利用了贴平的原理,在白鑫虎锋芒的刀下还击。

    刀弯,剑直。

    于和就利用直比弯长的那么一点点进行反击。

    一般来说,二人交手,要么是一招一架,一来一往,你攻我守,我攻你守,这么有来有往才像样嘛。

    又或者你用快剑,快攻。

    不管对方什么招,你要么先发制人,要么后发先至。

    总之就是比对方快。

    这也是一种路子。

    但于和是怎么做的?

    不高天,不高地,就是比你高一线,就是比你长那么一点,用同样的招数路子,就压你一条线的打。

    让白鑫虎的每一刀,都难尽全功。

    他每一刀,使到了七八分时,就要收手换招。

    倘若他不换。

    那么。

    要么他的手指被于和削掉,要么他的手腕被于和刺中。

    如此一来,就十分憋屈。

    白鑫虎这才发现,自己是小瞧了于和。

    看起来年轻轻的一个人,一定是为盛名年累,其实是个言过其实的人而已。

    没想到,他错了。

    可能这个叫于和的功力还有所不足。

    但他的剑术却绝对不容小觑。

    一口长剑,直接压着白鑫虎打。

    不过,奇妙的是,这里的人,好似对白鑫虎的安危并不放在心上。

    他们哪怕看到白鑫虎落入了下风,也仍然只是在旁边这么看着。

    马呢娜小声道:“他们那边人那么多,就这么眼看着吗?”

    马金莲告诉她:“这些人太守旧了,仍然在玩过去的江湖规矩,殊不知时代已经变了。不过他们这样守旧倒也是好,这给了我们机会。”

    马金莲有一点没说。

    倘若这些人不守规矩,一起动手。

    那他们是撑不住的。

    纵然是于和,再大的本事,他顶多拖住一二三个高手,至于其余的,他就无可奈何了。

    好在。

    这些人似乎挺守规矩。

    也许。

    是另一种意思。

    这些人,看起来挺尊敬白鑫虎的,但其实并不想让白鑫虎活着。

    白鑫虎相对于这里的诸人,资历太老了。

    其实他的武功也没有太高到哪儿去。

    仍然不过宗师境而已。

    大家都是宗师境。

    就因为你资历老,就压人一头,凭什么啊!

    所以,这里的人,在看到白鑫虎落下风时,没一个人去在意,反而他们看戏一样在旁边袖手旁观。

    这是一种,哪怕白鑫虎会死,他们也不为所动的态度。

    甚至他们就巴不得白鑫虎死。

    在大罗,有一个权臣,他掌权超过二十年。

    有人在旁边拍马屁说老大人好啊,这身子骨挺硬朗的,要是能再干二十年就好了。

    这个权臣的儿子冷冷地说,干了二十年,不知道得罪多少人,有多少人恨不欲其死,要是再干二十年,不知有多少人要造反了。

    这话放置于此,也是一样的。

    白鑫虎这个人,太老了,虽然武功在线,但他的存在,仍然压了别的人一头。

    就因为他在。

    他就要压人一头。

    那些人,武功和他差不多的,甚至可能有比他强的,这些人能甘心吗?

    其实,能想通于此。

    马金莲是深有体会的。

    她本人就是一个例子。

    想当年。

    曾经。

    马金莲一个人就代表了整个马家。

    但她毕竟是一个女人。

    一个没有嫁出去的女人。

    她在执掌马家多年后,选择了退下来。

    为什么退下来?

    因为她发现了,自己主动退下来,也许会比较体面,不见刀兵,不必流血。

    当然她也可以继续高高在上的坐在马家至高位置上,她能做,也能一直坐下去。

    但到那时,就要流血,是要死人的。

    而且那样一来,她就不可能毫发无伤的从这个位置上下来。

    若有一天,她很可能会被人从上面扯下来。

    那就太不体面了。

    正是考虑到此点,她才选择放手,顺顺当当从当年那个马家的最高位置上走下来。

    这样她至少还能在马家养老。

    是整个马家都要尊敬的祖婆。

    马金莲得到过赵长安的指点,明白位高而不可久,久必生腐。

    所以她当退也就顺顺利利的退下来了,没有强求。

    但这个道理白鑫虎显然不明白。

    他一脑壳的肌肉,除了修炼,就是修炼。

    此地让他保持了一颗赤子之心,虽然老了,也仍然显得很天真。

    他不争权,不夺利,却不知道,在不知不觉间,他自己却成为了很多人眼中的肉中钉,眼中刺,绊脚石,不除之而不快的存在了。

    最为要命的。

    是那个女人。

    那个已经成为妖怪的女人。

    她毫无疑问是首领。

    但是,这个首领,却并不看重白鑫虎。

    在她眼里,白鑫虎可以是这个人,也可以是别的什么人,终究也只是一枚棋子而已。区区一枚棋子,换哪个都行,只要它能发挥棋子的作用,至于别的,不重要。

    因此,她默许了一切。

    白鑫虎这样一个大佬级的人物,却出来干炮灰的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