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程咬金的话,秦明翻了个白眼。
[打劫技术哪家强,大唐程家老流氓。]
念及此,秦明喟叹一声,歉然道:
“哎,战甲可以送,但军刀不行。”
程咬金没想到秦明会拒绝,有些疑惑地问道:
“这是为何?”
秦明没有急着解释,而是朝一旁的秦大招了招手。
“公子。”
“阿大,去把你的军刀取来。”
“喏。”
少顷。
秦明从秦大手里接过军刀,仓啷一声,拔出了半截刀身。
随即,秦明指着布满诡异花纹的刀身,说道:
“这些军刀都是府上特制的,每柄刀身上都镌刻有持刀人的名字。”
“将来某一天持刀人身死,这柄刀也要跟着它的主人一起下葬。”
“寓意:人在刀在,人亡刀亡。”
程咬金等人低头一看,果然在刀身上看到了“秦大”二字,随即他就被刀身上的花纹所吸引了。
[这花纹好像在哪里见过啊!这难道是....]
望着满是花纹的刀身,翟长孙略作沉思,皱眉问道:
“若是这柄刀,中途被人砍断又该怎么办?”
秦明闻言笑而不语。
这可是府上用乌兹钢打造的军刀,怎么可能轻易被人砍断呢!
这时,一旁的秦大,开口解释道:
“府上有规定,即使刀身若是断了,也不能丢弃。我等需将断掉的刀身,带回府里回炉重造。”
翟长孙闻言恍然。
正在此时,秦明等人便听到“仓啷”一声,众人循声望去,便见程咬金已经拔出了秦大那柄军刀。
他左手握住秦大的军刀,右手往腰间一探,仓啷一声拔出了腰间的横刀。
接着程咬金大吼一声,双手挥舞着两柄利刃,狠狠地撞在了一起。
众人只听“叮”的一声脆响,然后便看到程咬金手中的横刀,如同纸糊的一样应声折断。
身为始作俑者的程咬金,当场就懵逼了。
“娘咧,好宝贝,好宝贝啊!不愧是西域精钢打造的宝刀,果真是削铁如泥啊!”
翟长孙:“......”
秦明:“.....”
翟长孙咽了咽口水,像看怪物一样地看着秦明。
[天啊,这岂不是说,若是真刀真枪地打,玄甲军岂不是早就败了?]
程咬金反手握着军刀,红着眼睛走到秦明跟前,凶神恶煞地说道:
“臭小子,其他人老子不管,你今日说什么也得匀给老夫一把宝刀!”
“不然老子和你没完。”
.......
巳时五刻,兰州西城外十里的官道上。
程咬金翻身下马,一手拽着缰绳,一手按住腰间的刀柄,笑得活像一个两百五十斤的胖子。
“贤侄啊!送到这里就行了,没啥事你就回去吧。”
程咬金说着,还故意压了压军刀,仿佛生怕秦明反悔一样。
秦明见状哑然失笑,转身朝身后的秦大招了招手,朗声道:
“拿酒来。”
秦大闻言不敢耽搁,带领秦府一众护卫,很快便将盛满美酒的酒碗,分到了众人手里。
秦明端起盛放着廖糟的酒碗,微笑道:
“送君千里,终须一别。”
“既然程伯伯开口,那小侄就不远送了。”
秦明端着酒碗环顾四周,朗声道:
“秦某在这里预祝各位,犁庭扫穴,生擒伏允可汗。”
“秦某在长安等着诸位将军,旗开得胜,凯旋而归!来,让我们满饮此杯。”
程咬金哈哈一笑,端起酒碗,大声道:
“好,此战功成,老夫回长安后,定在陛下面前,帮你请功。”
“来,喝。”
程咬金说完就要一口闷掉碗中的酒水,可就在这时,左领军卫中突然传出一声大喊。
“且慢!诸位请听在下一言!”
话音刚落,左郎将裴律师越众而出,笑呵呵地说道:
“既然是送行,只是喝酒未免太单调了些。”
秦明闻言愣了一下,不知道裴律师说这话是什么意思。
程咬金看向手下爱将,笑问道:
“律师此言何意?”
裴律师朝程咬金微微欠身,随即起身望向秦明,饶有深意地说道:
“裴某还在长安时,便久闻总教官有大才!”
“不仅写着了《三字经》这样朗朗上口的启蒙书籍,而且裴某还听闻,如《爱莲说》、《青玉案.元夕》这样的千古名篇,也是出自总教官之手。”
“裴某自幼饱读诗书,却从未写出过如此惊世之篇,故而裴某对总教官的才学一直仰慕不已。”
说到这里,裴律师喟叹一声,惋惜道:
“只是裴某偶尔也会惋惜,若是这两篇千古雄文,能出现在宫宴上,定能被后人引为佳话,流芳百世!”
秦明听到这里,大概有些明白裴律师想要干什么了。
“裴将军的意思是?”
裴律师微微一笑,朝秦明拱了拱手,言辞恳切道:
“眼下大军出征在即,不知能否请总教官,现场作诗一首,日后也好引为佳话,千古流传。”
大唐诗风盛行,上到李二这个皇帝,下到黎民百姓,都对诗词有着别样的热忱。
故而,裴律师此言一出,在场众人全都是眼前一亮,目光齐刷刷地望向秦明。
就连在不远处透过车窗,一直观望着秦明的卯兔和百灵也不例外。
“娘子,你们快过来看,公子又要作诗了。”
杨梓君等人闻言纷纷凑到窗前,尉迟晚柠更是迫不及待地打开了车门,走到了外面,紧随其后的还有宋慕清和徐慧。
她们全都满脸激动地望向了一袭青衫,头别玉簪的秦明。
另一边,秦明听到裴律师的话,脸上立马露出了果然如此的表情。
身子里装着现代灵魂的他,自然是不会作诗的,但这不代表他不会背诗啊!
秦明朝裴律师微笑颔首,随即抬起脚来回踱步,一副故作沉吟的样子。
现场众人见状,大气也不敢出,生怕惊扰了秦明,错失一首千古名篇。
“有了。”
秦明停下脚步,环顾四周,嘴角挂着淡淡的微笑,朗声诵读道:
“青海长云暗雪山,孤城遥望玉门关。黄沙百战穿银甲,不破且末终不还。”
在场众人只听了两句,头皮便开始发麻,待到秦明念完之后,所有人都被这首诗给震惊到了。
又是一首可以流芳百世的千古名篇啊!
这首诗前两句写景,预示着左领军卫眼下的局面,以及接下来要去的地方。
后两句由情景交融的环境描写转为抒情,完美地诠释了接下来战事的惨烈,以及大军的最终目的,攻破且末郡,生擒伏允可汗。
头皮发麻的裴律师,咽了咽口水,心中默默地想。
[魏有曹植七步成诗,如今秦明仅用了五步,就写出了如此旷世佳作,简直就是个妖孽啊!]
[冠军侯不愧是冠军侯,竟有如此诗才。想来以蒹葭那丫头对诗文的痴迷,怕是做妾也是甘之如饴的吧?]
众人愣神之际,人群中突然传来一声大笑。
“哈哈...好,好,好。”
接着众人便见程咬金,如同闪电般奔到秦明身旁,一把拽住秦明的胳膊,红着眼睛问道:
“贤侄,这首诗你还没想好叫什么名字吧?”
程咬金说着手上力道一点点加重,皮笑肉不笑地说道:
“老夫想到一个特别应景的名字,就叫‘兰州城外秦明送程知节出征’,贤侄你觉得这个名字咋样?是不是特别特别应景?”
语气中满是威胁之意。
秦明:“.....”
裴律师:“.....”
其余众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