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6章 番外 死里逃生的侯雪莲(4)
作者:哈哈小姐   青莲女最新章节     
    接下来吃饭,侯雪莲不停的给半夏夹菜,她的感激,全部都在行动之中。

    半夏吃饱了,问侯雪莲说:“在大理寺,吓坏了吧?”

    不问还好,一问,侯雪莲眼泪控制不住了。几个月来,侯雪莲从来不跟父母说自己的恐惧,怕他们担心难受。

    今天半夏冷不丁一问,侯雪莲哪里能忍得住:“所有莫府的人,全部关在一个牢狱里,高初曦和她孩子,就关在对面。

    莫家的两位嫂子,天天对着高初曦骂,莫家母亲,哭天喊地,就是到了牢狱,依然没有人在乎我和小林。

    我抱着孩子,躲在角落里,听他们争吵,辱骂,我好害怕,好无助,只要想到我小小的儿子,马上就要人头落地,我便痛彻心扉。

    李大夫,我。。。。”

    说着,哭着,侯雪莲像一个委屈的孩子,要哭尽内心深处的痛苦。

    侯雪莲哭,侯老夫人也哭,她从来不知道,女儿在大理寺几日,过得如此煎熬。侯大奎和侯天宝也擦拭着眼泪。

    半夏握着侯雪莲的手:“对不起,可是当时,知道你很难,很害怕,我也没有办法。”

    侯雪莲进入大理寺时,半夏忍着巨大的痛苦,正在皇宫救治皇上呢。

    侯雪莲一边擦泪,一边笑:“不,李大夫,是我承受能力太低了。我心里坚信,你会来救我的。

    只是在那种环境下,我也忍不住害怕。现在好了,我们都好好的。”

    那笑容,真是比哭还难看啊。

    等侯雪莲哭出了所有的恐惧与痛苦以后,半夏才说:“你以后的生活,有什么规划?”

    侯雪莲愣了一下,规划?不就是带着孩子,守着父母给的产业,平平安安过日子吗?

    侯天宝到底有些见识,忙问道:“李大夫,您有什么建议吗?”

    半夏笑笑:“我儿子与他弟弟去西域寻找一种叫棉花的植物,比我们大宋的木棉花更容易种植,而且保暖效果更好,如果侯府有意,等小儿寻到此物种子,倒是可以联手种植。

    侯小姐便可以利用棉花,制造各种衣物。现在大宋御寒之物,除了荨麻,木棉花,就是辽国的皮草。

    皮草太贵,普通人家买不起,荨麻太粗糙,木棉花御寒效果不好。

    棉花可以填补这一切空白,价格优惠,制造简单,还是长久生意。

    侯府与廖府联合,必然会垄断整个大宋,我们可以溥利多销,让老百姓都能穿得起棉衣。

    侯小姐则可以经营一些高档一些的棉服,卖给京城贵族。这样一来,既可以赚钱,也不会闲得无聊了。”

    侯大奎听得眼珠子都直了:“世上真有如此好的御寒之物?”

    半夏点头:“此物我爷爷见过,也是西域商人,带来京城的,做成棉服,十分柔软,还很结实。

    只是西域人也不知道此种子在何处。所以小儿便出发西域了,他们要亲自寻找种子。”

    侯雪莲两眼放光:“李大夫,我愿意种棉花。而且我还要给英雄街的每一户英雄之家,都送免费棉服。”

    侯大奎倒是很疑惑:“李大夫,这可是一本万利啊,您愿意与侯府联手?”

    半夏平静的说:“此物一旦进入中原,就会被商家哄抬价格。

    与侯府联手,不过是想控制价格,让普通老百姓人人都能穿上棉服。

    京城除了廖府,最有实力的就是侯府,我们为何会不愿意?

    两府联合控价,别人想哄抬,也难了。”

    侯大奎伸出大拇指:“没有想到,李大夫不仅医术高明,对生意之道,也如此通透。”

    半夏笑了笑:“廖府本就是做生意起家,在家听多了,自然懂一些。只是您与我爹爹一直不对付,以后联手,可不能吵架哦。”

    侯大奎豪爽的挥手:“我让着他,反正被他踩了那么多年,习惯了。你爹爹我是不怕的,可你家老夫人,真是厉害。

    啧啧,当年建立女馆,做尽了京城所有富贵人家的生意,我实在是佩服得很。

    现在女馆,都成了京城标志性休闲场所。外地人来了京城,女眷不去女馆坐坐,回去以后,都会觉得没有面子。”

    半夏低头笑:“是,婆母确实有远见,有魄力。”

    话说透了,半夏起身道:“我吃饱了,也吃好了,感谢侯老爷款待。我先去看看小夫人,今夜平安度过,明日我便可以出府了。”

    侯大奎起身行礼:“辛苦您了。李大夫。”

    侯雪莲的小眼睛一直看着半夏,犹如情人眼里看见了西施,她感觉半夏就是观音菩萨再世,特意来救她的。

    小侯府,忙忙碌碌,府里请了先生,小林与大哥侯天宝的几个孩子,都在小侯府读书学习。

    人丁单薄的小侯府,有几个孩子们的打打闹闹,倒也是生机盎然。

    这日,采妮急匆匆回到家,对正在研究衣料款式的侯雪莲和刘畅说:“小姐,刘娘子,府衙发了通告了,明日午时,莫府全家上下,午时斩首。”

    侯雪莲一怔,针刺入了手指,顿时冒出了鲜血。刘畅慌忙拿出手帕:“姐姐,小心。”

    侯雪莲放下手中针线:“这一天终于来了。”

    采妮支吾道:“您要去送送吗?”

    侯雪莲平静的说:“他把我娶回家,因为我家有钱,他要帮助高初曦的儿子站到高位。

    娶我回家,他对我百依百顺,温柔有加,外人都赞叹,侯家小姐好福气,嫁了这么一个好人家,

    夫君高位,对夫人又那么疼爱,府里不仅仅没有歌伎,连小妾都没有。

    当时的我,多幸福啊,我用尽力气,好好地爱他。

    可是,谁能想到,他在府里,对我温柔有加,转身进宫,就去了紫宸殿,与高初曦享受着鱼水之欢。

    我就是等在府里,哀戚盼望夫君回来的傻子,被他们耍得团团转。

    第一次面见高初曦,莫清也在,头发微乱,衣服也没有整理平整。

    没有人懂我的耻辱,他们刚刚交欢完,就宣我这个正妻面见,还毫无忌惮的在我面前展示他们的恩爱。

    我犹如一条刚刚从阴沟里爬出来的狗,明知他们苟且,却只字不能提,还要大度的给高初曦行礼。

    欺负我,还负至此,我侯雪莲到底做错了什么?

    他们的儿子,就是高贵的,我的儿子,还没有出生,他莫清一脚踢在我肚子上,险些流产。

    他还说,等他私生子坐上大位,就让我儿子去为他卖命。

    我在莫府受尽侮辱,到头来,要杀头了,我却没有逃过厄运。

    不是李大夫鼎力相助,明日的囚车上,也有我和小林啊。

    采妮,你说我要去送他吗?

    我恨不得喝他的血,剥他的皮,我不会去送他,我永远不要再见到他。

    而且,府里任何人,都不许提起此人,小林没有这样的父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