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1章 火云鸟
作者:晓妆初成   重生1976,我在小村当知青最新章节     
    苗玲玲继续:“如果一个女人,怀了一个畜生的孩子,那么,是不是后代就会与母亲相似度有百分之七十,而与畜生相似度只有百分之三十。那么这个后代长大了,该是个什么样子?”

    叶檀撇了撇嘴后摇摇头,不过也不忘问了句。

    “你是说,刚才那些人的五官样貌,就像是女人与畜生的后代?人样占多数?再经过逐步繁衍,就?”

    苗玲玲点头,为自己的创意感到兴奋。

    叶檀又具有针对性问:“可是,刚才那个人烤的本来是人腿,为啥怕火,被烤的能熟透,可是,他们却光着脚在火焰里任意穿梭前行,也没熟透,这又是什么道理?”

    见苗玲玲没反应,叶檀继续分析,“那就是说,咱们遇到的是食人族,而且他们不怕火烧,那些肉把皮扒掉或者直接把小孩火烤就行,是不是?”

    苗玲玲后背冒凉气,“那可能吧。”

    叶檀又说道,“那就说明,他们的皮肤上面有特别,至少不怕火烧,如果失去皮肤的保护,那么就会与普通人一样,冷热都怕,火烧也能熟透。”

    苗玲玲点头,但是她有些头大,感觉太过烧脑。

    趴在大石头后,见那两个人跑进了火里始终没有出来,他们俩人刚想走,就见一只大鸟又从火焰里面拔地而起,腾空扑闪起翅膀。

    苗玲玲大喊,“叶队长,你看,那鸟,那大鸟怎么也不怕火烧?”

    随着扑腾,烈焰也随着大鸟的来回展翅扑腾不已,火星子随处散落。

    它飞了几圈后,竟然伫立在一颗巨石之上。

    苗玲玲喃喃自语,“可是这只大鸟,怎么看怎么像是一只凤凰,那眼神高傲无比,有一种睥睨所有的感觉。不过,凤凰不是传说吗?现实里哪会有?”

    叶檀低语,“我过去在书上读到过,这应该是火云鸟。”

    “火云鸟?”

    “没错,书里有记载,火云鸟外貌长得像鸰鹞,通体红艳如丹,嘴是青色的,它的叫声就像是在呼喊自己的名字,人们吃了它的肉,也永远不做噩梦。”

    “啊?有这么神奇的鸟吗?”

    “当然有,不过我为啥说它是火云鸟,因为真的鸰鹞个头不大,然而这只火云鸟,相当于好几只鸰鹞的大小,你想想老鹰祖宗的个头?”

    “啊?那?你还别说,真的像老鹰祖宗的个头,大到能够遮住日头,翅膀一挥,很有气势!”

    苗玲玲虽然浑身有些发抖,但还不忘啧啧称赞。

    叶檀也跟着点头。

    “这火云鸟,比过去咱们看到的老鹰祖宗,个头还要大一倍都不止,而且那尾巴毛,怎么跟蒲扇一样?”

    “那是,就像一只神鸟。”叶檀也欣赏的眼神,注视着火云鸟,并且关注着它的丝毫举动。

    就在这时,立在巨石上的火云鸟忽然腾空展翅,尖叫着从叶檀他们的头顶上掠过去。

    被老鹰们抓过两次的苗玲玲,早就有了阴影。

    虽然火云鸟表现得目空一切,但是吓得苗玲玲还是捂住头闭住眼,头皮都发炸。

    “扑棱棱”一阵冷风席卷,火苗瞬间落一地,伴随着还有一根彩色的羽毛,悬坠而落。

    等了一会儿,周围没了动静,苗玲玲才敢稍微动了下脖子,不过落在眼前的这根大个羽毛,足足有一个手臂那么长。

    可想而知,这只火云鸟该有多大。

    苗玲玲拿在手,摆弄着火云鸟的毛,在光线下,看个不停。

    随着转动,光线视角的不同,这只羽毛还挂变色的,毕竟经历过火焰的淬炼,所以火云鸟的毛比孔雀的乃至大公鸡的羽毛,都远远要华丽太多。

    苗玲玲过去,姥爷很疼她,总给她做好看的鸡毛键。

    就用布包裹铜钱缝紧,再缝上大公鸡的花尾巴鸡毛管,然后鸡毛管上再插进去尾巴上最好看的毛,就是在阳光下能变色的那种。

    但是,手里的这只羽毛,却硕大无比,而且完全都是红艳艳的,而且很宽,没有一丝的晦暗无光。

    苗玲玲端详着,忽然攥住羽毛根部,扇了几下,一阵细风,竟然还能当个小扇子,而且细细绒羽都分不开,柔韧无比,有一种刀枪不入感。

    苗玲玲问,“叶队长,这个会不会刀枪不入?”

    叶檀仔细看,细细品味,“这个也说不一定,反正这是火云鸟赐予你的,你就留个纪念吧,免得以后走出了十万大山后,两手空空的,是不是?”

    苗玲玲满意无比,当宝贝一样,收了起来。

    她把它藏在了胸口上,薄薄的一大片,不知为什么,堵在胸口上,那里忽然凉快了。

    苗玲玲惊叫不已。

    “叶队长,这?这竟然,竟然是凉快的,这么热的天气,胸口不觉得燥热了。”

    “好呀,这可真是个宝贝。”

    叶檀一笑,他从军挎里、拿出来了一个缎子面的首饰盒,他递给了苗玲玲。

    “怎么?这?这是什么?”苗玲玲端详着缎子面盒子,“上头还有桃花的印记?”

    “是啊!这是桃花源里的产物,也算给你留个念想吧!”叶檀冷静说着。

    苗玲玲听了,脸一红。

    她不信叶队长只给她买了个盒子,便一下抠开了扣子,缓缓打开,见红色的绒布上,乖乖躺着一挂项链,但是不得不说,项链上的吊坠,真是太漂亮了。

    随着转动,苗玲玲一捂眼睛,“叶队长,这也太闪亮了。”

    原来,那吊坠是一枚七彩珍珠,这颗七彩珍珠足足有枣子大小,夸张的大。

    上头被打穿了,穿进去了一根银色的针,然后弯成了一个圈,下头也弯成一个圈,就算固定住了这颗大珍珠。

    不光如此,这根银链子,还能从孔里穿过来,然后就是一条完美的项链。

    “叶队长,这?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叶檀一笑,“你别多想,这是一颗七彩珍珠,它就是当初咱们吃牡蛎时的硌牙物,你还记得吗?”

    “啊?记得,当然记得!不过,让我给吐了扔了的。”苗玲玲接过去这个盒子,不再回话。

    她的小粉手捧着首饰盒,转动在太阳光下,仔细盯着在灼灼光线下,珍珠吊坠所散发的夺目光彩。

    “这真的就是那个硌牙的石头,原来它是一颗大珍珠?而且是七彩的?”

    叶檀听了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