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2章 小马结婚啦
作者:滨城老三   我当赤脚医生的那些年最新章节     
    第二天一早,陈默回了老家。

    山西来的赵挺和老马家的姑娘走在一块儿了,明天结婚,来市里买东西的时候,马静特意和赵挺俩人来送了请帖。

    对于村里来说,这种喜事儿绝对是大事儿,陈默也没想到,赵挺这个闷葫芦,能和马静走到一起。

    时间一晃,马静也二十多岁了,也到了出嫁的年纪,时间这东西就是这么不讲道理,仿佛昨天还都是孩子,明天后天,孩子都当了孩子的爹娘了。

    陈默一大家子都回了老家,喜宴订在了大食堂,老李头做饭一绝,特别是大席,红白喜事儿非他莫属。

    中午到了家,陈默去转了一圈儿,赵飞家的儿子给自己的小叔小婶儿滚炕,拿了个大红包。

    孩子对钱没啥概念,但是知道这是好东西,能买好吃的,也能买小鞭炮,所以也乐呵的要命。

    晚上的时候,赵飞摆的酒席,不算隆重,专门为这些帮忙的邻居准备的。

    陈默和丁五爷坐在一桌,过了个年,丁五爷又老了不少。岁月抽干了他的骨血,岁月压弯了他的老腰。

    “喝点儿不?”

    五爷摆了摆手,说道:“不喝了,戒了。酒这玩意儿啊,少喝点儿好。”

    陈默点了点头,他知道,从孙爷走了以后啊,五爷就没喝过酒。

    老爷子心里装着故事,这么个年纪,走出来很难。

    “成,我也不喝了,陪着你。”

    五爷笑着说道:“你该喝你的喝你的,你陪我干啥呢。”

    “哎呦,大重孙子,你想吃啥,太爷给你夹。”

    陈若愚也不矫情,指着桌子上的肘子,说道:“啃骨头!”

    五爷笑着点头,站起身子,擦了擦手说道:“别嫌我埋汰啊,手擦干净了。”

    说着,五爷一只手拽着肘子的骨头,然后拿了一双新筷子,扒着肘子肉轻轻一抖,带着肉的大骨头就扒了出来。

    把骨头放进陈若愚的盘子里,陈若愚嘿嘿一笑,乖巧的说道:“谢谢太爷。”

    五爷点了点头,眯着眼睛一脸的宠溺:“真是个好孩子啊,和你爹一样,打小就爱吃肉。”

    “多吃点儿,想吃啥跟太爷说,太爷给你夹。”

    陈若愚捧着大骨棒啃的满嘴流油,吃的那叫一个香。

    兰兰吃东西斯斯文文的,乖巧的要命。

    白芷夹了筷子韭菜,还没放到嘴边,就赶忙放下筷子捂住嘴,脸色苍白的跑了出去。

    陈默赶忙跟着起身,抓着纸往外跑,桌子上的一帮子老家伙眼睛都亮了。

    五爷问道:“老二啊,小白这是有了?”

    二姑笑着点了点头,说道:“嗯呢五叔,有了。”

    五爷感慨道:“真好啊,姑娘小子啊?”

    陈若愚瘪了瘪嘴,嘟囔道:“弟弟,可丑了。”

    五爷哈哈大笑,摸着陈若愚的小脑袋瓜,说道:“你咋知道是弟弟呢?”

    陈若愚支支吾吾说不出个所以然,五奶奶戳了戳五爷,说道:“小孩子眼睛灵光,看东西清楚。”

    车大爷皱着眉头,说道:“这小家伙,怎么看着和安国小时候一模一样的呢?”

    车大爷的话一出,众人更加仔细端详起陈若愚来。这么一瞅,他们也发现了,陈若愚和陈安国小时候还真像。

    不光是长的像,而且说话和动作也像的要命,就像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一样。

    五爷有些担忧的问道:“老二啊,没问问山上的那位怎么说的?”

    二姑宽慰道:“放心吧五叔,指定没事儿。这孩子命好,比他爷好,出不了事儿。”

    五爷喃喃道:“那就行,那就行。”

    第二天一早,陈默开着头车,带着赵挺去接亲。

    去的时候,走的是老道盘子(以前的老路),等接了亲,他们从新的水泥路往回走。

    他们这结婚有说道,那就是来的时候和去的时候,不能走一条路,说走一条路意义不好,说啥容易离婚吵架啥的。

    都是些没头没脑的说道。

    马静一路上兴奋的要命,遇水遇桥,往下撒着硬币。

    到了地方,赵飞两口子充当起了男方父母,这哥俩老家没人了,要不也不带背井离乡来这讨生活。

    两口子扭着秧歌,邻居爷帮忙在那扭秧歌,都伸了把手。

    中午开席,车书记给证婚,典礼结束,大家开始吃席。

    酒过三巡,陈默喝的舌头都大了,他有一阵子没回来了,借着这个机会,这帮子返乡的没少给敬酒。

    吃完饭已经快一点了,大食堂人几乎都走光了,就剩陈默和老马家他们那一桌还在拼酒。

    陈默摆了摆手,眼睛都直了:“不行了,喝不了了,一点儿都喝不了了。”

    小金子勾着陈默的肩膀子,醉醺醺的说道:“你不行了吧,啥也不是,那啥,不喝就不喝了,下半场,下半场去!”

    陈默打了个酒嗝,问道:“啥,啥下半场?”

    大宝子喝的小脸红扑扑的,栽栽愣愣的 说道:“金子,金子不是整了个酒吧,去,去喝酒去。”

    白芷一脸无语,好家伙,都是当爹的人了,一个省心的都没有。

    陈默大手一挥,豪气的说道:“走,去,去唱歌!”

    一帮子奔三的男人勾肩搭背,晃晃悠悠的去了旁边的二层酒吧,金子打了几个电话,不一会儿,驻场和服务员就都过来了。

    灯光音响一开,十来个人围着两张桌子,开着啤酒,桌子上还摆着辣白菜和牛蹄筋,显得不伦不类。

    金子是下了功夫了,音响设备啥的,还有装修都不错,不比市里面的差。

    说是两层,其实就是举架高一点儿,上面是环绕的卡座,正好能看到下面,而且天棚是一整块儿大玻璃,特别的好看。

    陈默这才恍惚想起,金子的这个酒吧,也好几年了。

    驻唱唱了首前一阵子翻红的凡人歌,十多个奔三的男人扯着嗓子跟着在下面唱,也就是驻唱底子好,要不非得被他们带偏了不可。

    一首歌唱完,金子开始起哄。

    “小默,上去,整,整一首!”

    陈默也上来那个劲儿了,一拍大宝子的大腿:“整!”

    上了台,陈默借着酒劲儿,全是感情,一点儿技巧都没有,好在旋律简单,跑的不是很离谱。

    【我想有个家。。。】

    【一个不需要多大的地方。。。】

    #听说写三句就侵犯版权了?咳咳,这歌有点儿老,有多少人听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