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以舟一案到底以哪个罪名来定罪,申区检察院内部,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说法。
第一种,认定是故意杀人。
首先,犯罪嫌疑人的妻子一口咬定他是故意杀人。根据犯罪嫌疑人妻子提供的证词,犯罪嫌疑人在晚八点半致电受害人,约受害人出门见面。而根据通话记录,八点半打给受害人的电话属于一名快递员,快递员称电话被犯罪嫌疑人借用过。
其次,受害人的手机,在案发第一现场并没有出现。时隔好几天以后,犯罪嫌疑人拿着受害人的手机主动来自首。如果真喝多了酒,怎么会在撞了人后还记得顺走人的手机?
最后,尸体的位置被人拖动过,从路边到巷子里有一道明显的血痕。尽管犯罪嫌疑人不承认,但除了他会拖动尸体以外,还能有谁?
说他不是蓄意杀人,谁信?
第二种,认定是交通肇事。
原因很简单,因为没有任何直接证据指向犯罪嫌疑人是出于“故意”而去撞受害人的。
两人之间没有什么大的矛盾,最多也就是犯罪嫌疑人和妻子吵架,受害人帮他妻子做点小生意,偶尔还会帮着带带小孩。
根据便利店的监控录像来判断,两人关系不能算好,但也不能说是差。
一个正常人,怎么可能会毫无缘由地预谋杀人呢?
可如果不是蓄意谋杀,犯罪嫌疑人又何必放着自己的手机不用,借用别人的手机约受害人出来见面?
故意杀人,主观故意,起点刑十年,最高可判死刑。
交通肇事,主观过失,三年以下;如认定逃逸,则为三到七年;如认定逃逸致人死亡,起点刑也不过七年。
这二者之间的量刑,差别很大。
根据尸检报告,受害人系当场死亡,所以不存在“逃逸致人死亡”的情形。
尽管犯罪嫌疑人一再否认自己存在逃逸的主观恶性,坚称自己喝多了不知道撞了人,而检察院内部也倾向于指控他逃逸,但他存在自首情节,如果再拿到家属出具的谅解书,同时考虑犯罪嫌疑人和受害人之间存在亲属关系,很可能会从轻量刑,真有可能会判到三年以下。三年以下,那就有争取判缓刑的余地了。
亲属关系,简简单单四个字,平时毫无用处,关键时刻却能成为施暴者用来减轻刑罚的事由。
多么可笑。
路小检察官在查阅完全部侦查卷以后,始终沉默不语,安静地听众同事一一发表观点。
最终,检察长的目光落在了他身上。
“小路,你怎么看?”
路小检察官稍作沉吟,扔出一颗惊天霹雳雷:“我认为,他可能不是真正的凶手。又或者说,他不是真正驾驶摩托车的那个人。”
这下,申区检察院真炸开了锅。
“撞人的那辆摩托车处理得很干净,没有任何线索可以指向谁使用过摩托车,魏以舟没有案底,只是一个很普通的人,他没有这个能力。换言之,除了他自己的供述以外,本案没有任何直接证据可以定他的罪。”
按照刑诉法的规则,孤证无法定案。
这个案子,明显是存在极大争议的。
“可是,他为什么要自首?”
“他是帮别人顶罪,还是包庇同案犯?”
“不是吧,都什么年代了,怎么可能还有这种事?”
检察长面色慎重,挥退其他人,头痛地按了按鼻梁,“让我想想,好好想想。”
路小检察官无声地退出了会议室。
这个案子在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人,是赵华律师。
赵华律师在递交委托手续申请阅卷之后,原本也觉得这个案子辩护空间挺大,可他对着受害人的照片发了很久的呆,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本案的受害人是谁,主动提出解除委托合同、退还律师费,家属死活不肯答应,而路小检察官也找上了门。
“师父,没事,你接吧。”路小检察官轻描淡写地道,“这个案子大概率会做交通肇事处理,只要你能拿到谅解书,一切好办。”
赵华律师惊疑不定地看着他,“小路,你……”
“我没事。”路小检察官态度十分诚恳,“法律不会冤枉一个无辜的人,您放心。”
赵华律师迟疑开口:“我会见过魏以舟,我感觉人可能不是他本人撞的。”
“我知道。但是师父,人是他叫出来的,团伙作案,他并不无辜,不是么?案发时,他甚至有可能在场,亲眼目睹了一切。”
出门时,路小检察官看到了等在门外的孙律师。
“路师弟……”
孙律师依旧明艳动人,路小检察官却冷淡如一潭死水。
“孙律师,好心提醒,下次匿名寄举报信时,记得用个假地址。”
“我……”孙律师也没想到这件事会这么快被拆穿,眼圈一红。“我只是怕你走错路。”
“我时刻谨记自己的身份。”路小检察官一字一句道,“穿上这身制服,我就不再是一个人,而是隶属国家机关,我不会做出任何有愧对这身制服、有违职业道德的事情来。”
赵华律师再次去会见了魏以舟,问他是希望自己替他打无罪辩护,还是辩诉交易争取搞个缓刑。
魏以舟很果断地选择了后者。
也是,他既是主动自首,又怎么会同意打无罪辩护呢?
谅解书,出乎意料,拿的非常顺利。
受害人的父母对女儿的死没有任何悲伤情绪,反而透露出“哦,原来我们还有个女儿”的惊讶以及平白无故得了一笔巨款的喜悦,很爽快地拿了120万,签下了谅解书。
倒是受害人的堂姐,也就是犯罪嫌疑人的妻子李香附,哭得肝肠寸断死去活来,一叠声痛斥叔叔叔母见钱眼开,枉为人父人母。
她不顾公婆用孩子来威胁自己,四处奔走呼吁众人关注这个案子,引起舆情,好让上头更重视,给死去的堂妹一个交代。
可千防万范,却万万没想到,是受害人的父母给了凶手可趁之机。
有了谅解书,接踵而来的就是取保候审,以及量三缓二的量刑建议。
李香附满肚子的愤怒无处发泄,这种愤怒在得知承办的检察官助理就是路今、是路今亲手把印有缓刑建议的《认罪认罚具结书》交到魏以舟手上去时,达到了鼎盛。
她冲到检察院,狠狠地扇了路小检察官一耳光。
“你怎么配喜欢她?你怎么配!”李香附又哭又笑,“幸亏她不在了,如果她知道你们这么对她,她该有多伤心啊!”
同事小声问路小检察官需不需要叫安保人员,路小检察官摇了摇头,很郑重,也很认真地盯着李香附的眼睛,说道:“我相信法律,法律不会冤枉任何一个可能无辜的人。”
他的教养和骄傲不会允许他以权谋私。
可是,脱下制服后,他只是一个人,一个刚刚失去了心上人的可怜人。
亲耳听到了心上人死亡的全过程而不知情,这是一件多么残忍的事情!
他不会放过任何一个杀害她的罪人。
这世上一切行为,只要存在,皆有迹可循。
魏以舟出看守所的那天,领导派车接他去了一个偏僻的饭庄吃饭,庆祝他脱离牢狱之灾,在饭局上,他看到了自己的直属领导,也就是花钱指使他顶罪的人;也看到了那个看着像民工的中年壮汉,也就是他为之顶罪的人。
没有人注意,在这辆车的后面,远远跟着一辆破旧的卡车。
也没有人注意,在魏以舟从看守所取回的那套衣物里,多出了一只窃听器。
接收仪器的另一头,路小检察官一言不发地听完了他们炫耀自己如何杀人、如何推人顶罪、如何将法律玩弄于股掌之间的全部对话。
他小心翼翼放在心尖上捧着、连告白都慎之又慎的人,却被这些人如此残忍地糟践。
搭在方向盘上的手指,渐渐攥紧。
看守所的日子不好受,魏以舟憔悴了很多,但他自己也说不清,在里头呆大半年就能换来50万,到底是值还是不值。
以他的工资,一年也挣不到10万,在里头蹲几个月,一口气就能把将近十年的工资给挣啰,也算是好事吧?
就是不知道李香附那婆娘发什么疯,为了一个很少往来的堂妹,居然跟他闹得不可开交,他人还在看守所里,就接到了法院送来的离婚官司传票。
算了,不想了,他有钱了,还怕找不到一个听话的老婆?
魏以舟偷偷打量那个中年壮汉。
帮他换谅解书的那120万,也是领导给的。
170万,换这个人脱罪,好大的手笔。
这说明,在领导心中,这个人能给他们带来的价值,远远高于这个数。
说不定,在这人背后,还不止这一条人命呢?
这一想啊,魏以舟情不自禁打了个哆嗦。
他已经上了这条贼船,还有机会再下船吗?
算了,算了,都不去想了,想得越多,越容易出事。
一伙人喝得尽兴,歪歪斜斜走出饭庄,忽然身后安静的草丛里穿来一声发动机轰鸣声,众人下意识回头望去,看见了驾驶座上面色沉静的路小检察官。
两道远光灯打过来,晃花了他们的眼。
路小检察官慢条斯理地舒展了一下十指,冷静地驱使着大卡车,猛地加速向众人驶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