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乙方有义务确保自己在亚洲范围内不违反任何已正式实行且未废止的法律。
甲方有权随时监控乙方在亚洲联盟内的一切财产的一切行为。
当甲方提出需对乙方所属的所有财产进行审查时,乙方不得拒绝,
且有义务为甲方提供可便携审查乙方所有财产的信道。
当审查结束,乙方有权对此行为索取相对等的费用。
嗯~这一条......
苏墨焱有些犹豫。
这一条看似与前面的那一条并无区别,
但光从措辞上看,第一条指向的是对方想要他在通信车覆盖范围内的作为。
这一点,一是为了确保苏墨焱使用通信车期间并未做出违法之事,
要是信任一些呢,就是为了尽可能高效率的在作战中沟通。
而这一条就相当不得了了,他们想全面审查自己的全部?
就拿点微不足道的报酬来打发他?
当做侵犯个人隐私的补偿?
苏墨焱觉得,要是这一条不改的话,下面的就没有什么阅读的必要了。
谈到正事,那就管不了什么气氛僵不僵硬了。
“王冰女士,关于本方义务之三,我觉得咱们有必要好好谈谈。”
王冰一副果然如此的神情点了点头。
“自然,这一条本方也未想过能够通过商议,最后出现在终稿里。”
嗯,你们既然知道还写?
“先说说我们的顾虑吧。
想必您也应该明白,我们没有什么其他担心的,就是担心您违法犯罪。
反之,要是您有万全的方法或是监督方案能够向我们保证您不会逾矩......”
“事情其实相当好办是吧?”
苏墨焱接过了她的故意停顿。
“其实这对于我来说倒是没什么难度。
您们的顾虑无非就是认为我现在想要合法身份,
却无法永远的保证我不会做出对人民对联盟产生危害的事情对吧?
我相当有自知之明。
在苏博士暂时下落不明的情况下,
我刚刚看了看我的图纸,哪怕我现在交给您们,
您们也至少需要四个月左右的时间制造调试,并对我产生制衡。
更何况同一型号并不能互相克制制衡是常识的同时,我还不一定会把图纸给你们。”
王冰赞许的点头。
“大致其实差不多,您违法的成本实在是太低了,违法为您所带来的后果也太小了。
甚至,违法做造成的伤害还无限巨大。
随时随地的变身加上能让纳米机器人骇入任何一个摄像头与修改人类意识记忆。
这意味着,哪怕您犯法既遂且被抓住,
费些功夫就能连脸都不换的大摇大摆的从警局离开。
还可以找个没人的地方将脸一换,大摇大摆的离开警方搜查圈。
这一切的一切结束后,要是我们还没有您对您分身操控的记录作为证据,
我们永远也不能定您的罪......
我想您不可能无法理解吧?”
理解,理解的不得了。
要不是我是机甲而非人类,是乙方而非甲方。
早就不由分说的试图直接打烂打废不留半点机会上传到任何软硬云端了。
瘟疫机甲确实相当bug。
毕竟几乎全部的牺牲了在蛮族战场上的性能所换来的,是几乎不能用语言描述的bug。
“我倒是能理解,不过您刚刚的的话也是说到了,
我毕竟不是那些重型通缉犯,是属于尚未犯罪的对象,
哪怕再怎么防备我这个非人,
总之是不可能让这种条约通过的。”
王冰理所当然的点了点头。
“当然不可能能够通过,
原计划中当您看到这份合同之后,
我们就没有想过这一条能过。
但这是态度问题,我们需要表面我们的态度。”
苏墨焱点了点头。
“好吧,那么贵方有什么后备方案吗?”
“我方提出的方案,贵方会满意吗?”
苏墨焱点了点头。
“毕竟贵方自己提出的方案,
在贵方内部总之不可能遭到什么阻力吧?”
“这算属于你的温柔体贴吗?”
王冰似乎对这件事情相当惊讶。
“那倒没有,不过是想着要是不满意我再pass罢了。”
王冰耸肩摇头。
“那好吧,我这边得到的指令是,
要是贵方对此提出异议。
可以给您一定的自主裁量权。
且给出了上级能够接受的,
相对温柔的方案:在原方案的基础上增加条款,
若需检查乙方,需先与乙方事先沟通且得到乙方允许。
乙方可自主裁量在得到甲方审查申请并确认自己同意以外的时间段深度加密。
甲方则有义务保证在乙方确认同意审查许可以外的时间段不擅自发送强行审查申请,
或直接逆向工程破解正常信道意图窃取乙方任何形式的财产。”
说完工信部的条件,她又一次从那抽屉拿出了一份合同。
“这份就是只改了这一条一模一样的合同。
要是你觉得还不错呢,咱们就直接看这个吧。
也不用再额外拟合同。”
嗯~
苏墨焱有些犹豫。
怎么说呢,如果这样的话,其实也不是不可以。
但不知为何,苏墨焱总觉得似乎还有利可图,
还有那么点利润空间。
见苏墨焱不甚满意,王冰叹息一声,又把那份合同塞了回去。
“如果贵方需要自定义拟定该条条款,
只需满足以下条件,
本方将不得对贵方提出的条款产生质疑,予以通过。”
王冰的语气再次变得官方,意味着其再次变成传话筒。
“一,可以不对贵方的思维矩阵或记忆模块产生任何形式的窥探,
但必须建立不依据于此的完善监督制度。
该制度必须完全不依靠于个人道德监督。
二,贵方提出的方案必须易于实行,
可实行监督的对象必须大于亚洲联盟全体公民80%。
三,监督方案必须在遵守正常时期非特殊情况的所有法律的前提下制定并执行。
此外,还有一条附加条件:
我方保留在实行贵方真正实行前24小时不间断临时监控贵方的权力与资格。
本方承诺,在贵方监督制度正式实行,
并由我方确认贵方监督制度确认可行之后,
立即解除对贵方的实时监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