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0章 风靡一时的确良
作者:偏爱年代文   穿越七零,带着妹妹下乡插队最新章节     
    “凤英,你家里人回信怎么说的?你结婚娘家来人吗?”
    一听两个年轻人都有结婚的打算,暮雪瞬间来了精神。
    “伯母,洛水市离这里太远了,我家里人都不打算过来。
    咱们就一切从简吧,我和复兴去公社打个证就行了。”
    周凤英也知道萧家的身份特殊,为了避免麻烦,不想办的太招摇。
    “那可不行,我姥姥姥爷就这么一个儿子,我就这么一个舅舅,办的太寒酸了可不行。
    小舅妈,你是不是确定了不盖新房子,就住到这里就可以?”
    杨白衣最后再确认一下,如果不需要新房子,随时都可以给他们俩举行婚礼。
    “我确定,在知青大院住习惯了,我还挺喜欢热闹的。”
    有些人就是很奇怪,明明自己是一个挺文静的人,心里却又渴望热闹。
    “下个月八月初九,宜嫁娶,宜搬家,诸事皆宜。”
    就连一直没出声的萧青阳都开口了,一出声就是王炸,直接就把两人的婚期给定下了。
    第二天,杨白衣就找到了陈木匠,直接就给萧复兴打了三十六条腿,这可是七十年代的最高配置。
    所谓的三十六条腿,就是桌椅板凳,还有各种高低柜,加在一起正好三十六条腿。
    等家具打好了以后,杨白衣找了几个民兵帮忙,把家具全部搬进了西厢房。
    东厢房是单间,放不下这么多家具,西厢房是套间客厅连接着卧室,做萧复兴的婚房正合适。
    凑了个周末,小丫头不用上学,除了萧青阳作为公公不太合适,其他人全家出动,陪着一对准新人去买布做衣服。
    结婚前,只要条件允许,男女双方都要从头到脚一身新衣。
    驾车的依然是虎子,牛车上除了杨白衣一家,没有其他人,用后世的话讲,享受的是尊贵的包车服务。
    到了镇上供销社,正好有当下最流行的布料,的确良。
    “你们是要做结婚的衣服吧?刚到的的确良,做婚服正合适。”
    供销社的售货员阅人无数,一看有老有小的阵容,就知道是做结婚衣服的。
    “同志,这个红色的来七尺,粉色的来七尺,再来一件成品的白色衬衣,五尺深蓝色的的确良布料。”
    “宛如,小小,你看你们喜欢什么颜色的,趁着这次过来一块买了吧。”
    昨天晚上,杨白衣已经把钱票都给了暮雪。
    今天给儿子儿媳妇扯布料做衣服,必须要有面子。
    “姥姥,我们不用,我们有衣服穿。”
    不是林宛如节约,也不是林宛如懂事,她穿过的确良衣服。
    冬天不抵寒,夏天透气性差,天一凉,就嫌冷,天一热,闷得慌。
    还特别不吸汗,一出汗,就粘在身上,一遇上水,透明性极强,很容易走光。
    不像杨白衣每次给她带的衣服,既亲肤又舒适。
    “婶子,你可真敞亮,对儿媳妇真好。”
    “我结婚那会,我婆婆就给我扯了三尺棉布,勉强做了一件上衣。”
    售货员看向周凤英的眼神里满是羡慕。
    林宛如不喜欢的确良,那是因为她穿的是更好的布料,的确良,已经是这个时代最好的布料了。
    在的确良问世之前,做衣服的布料大多都是棉布或者粗布。
    穿的时间长了,就容易打褶起球,洗完了还容易褪色或者缩水。
    在这个年代,洗完了衣服或者床单,一般都需要两个人拉着抻一抻,就是为了防止衣服和床单缩水变小。
    的确良的特点,就是耐穿易干,不用烫,颜色艳,不褪色,随便怎么洗都不会缩水。
    尤其是印染出的鲜亮,对熟悉了粗布粗衣或者是棉布的单一黑白灰的人来说,不能不说是一次巨大的视觉冲击。
    买完了布料,又给两人买了新袜子和皮鞋,从头到脚的都置办齐了。
    “宛如,我看这块白底蓝花的布料就很不错,要不你做一身布拉吉吧?”
    自己买了两套衣服的布料,又买了新皮鞋,陪着自己一起来的林宛如却什么都没有买,周凤英有些过意不去。
    “凤英,我是真不缺衣服穿,白衣每次去市里,都给我带衣服回来。”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以前在洛水市的家里,的确良也曾是林宛如的心头好。
    穿过了杨白衣带的衣服,的确良的衣服她是一天也穿不了。
    “哥哥,是不是还要给小舅小舅妈买洗脸盆和痰盂啊?栓子的哥哥结婚时就有。”
    小丫头指着货架上的搪瓷盆问道。
    “这些不用买,到时候喝喜酒的人会送的。”
    杨白衣知道自己在陈家屯的影响力,小舅结婚,不管是知青还是社员,肯定会有很多人到场祝贺。
    而洗脸盆,痰盂,热水瓶,就是最常见的贺礼。
    办完这次婚宴,别说买这些东西了,估计他们家都能拿出来卖了。
    从供销社出来,原本暮雪还想带儿媳妇去国营饭店吃顿饭再回去,不过被周凤英拒绝了。
    一开始未来公公还在家里呢,二来她也不认为国营饭店的饭菜,会比杨白衣家里的更加丰盛。
    花了钱票还吃不好,再让未来公公饿肚子,怎么想都不划算。
    镇上除了有个供销社和菜市场,其他也没地方好去,于是他们就趁着凉快,回了陈家屯。
    一个月时间匆匆而过,转眼间就到了萧复兴结婚的头一天。
    杨白衣一大早就带着五条狗子进了山,回来时五个爬犁上都装的满满的。
    野猪,傻狍子,野山羊,野兔,山鸡,猪獾,爬犁上集齐了威虎山所有的野味。
    “快,把猎物卸下来,大家抓紧收拾,别耽误明天的婚宴用。”
    陈百旺充当这次婚宴的管事人,指挥着民兵们收拾猎物。
    “大队长,真是麻烦大家了,这是烟和汽水,就放在这里了,大家自己拿,都不要客气。”
    杨白衣从来都不是小气的人,成条的中华烟,成箱的汽水就堆在院子里。
    “杨大夫,您千万别客气,我们一点也不辛苦,能为杨大夫做点事情,是我们求之不得的事情。”
    “杨大夫,明天上午,桌椅板凳和碗筷盘子都能送过来,绝对不会耽误婚宴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