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凡来到了曹九天住的地方,发现这里是在下水道里开出的一间房子,面积还不小,大约有三十平方米左右,而且不仅有灯光(用发电机发的电),房间也收拾的不错,床柜锅碗一应物品俱全,最最让孟凡开眼的,这里居然还有一个性感的女人,这么好的暗无天日的日子,连孟凡都觉得羡慕了。
曹九天看到孟凡艳慕的目光,立刻哈哈笑着说:“怎么样,这里还不错吧!这都是我前几天在外面淘来的,对了,外面世界这是怎么了,怎么会有那么多人疯了似的追着咬人呢?”
孟凡的神情立刻黯淡下来,看来这曹九天还不知道外面到底发生了什么呢!孟凡用有些低沉的声音说道:“外面世界爆发了一种叫s病毒的瘟疫,被感染的人丧失了自我意识,疯狂的撕咬其他人类,而其他人一但被咬伤抓伤,也会变成毫无人性的丧尸。那些丧尸还在快速的变异着,未来会怎样真的没人知道。总而言之,人类面临着空前的灾难,”
“噢,原来如此,不过也不必伤心,要不是这样我还搞不来这些宝贝呢,瞧,这个女人是我前几从你说的丧尸手底下救出来的,当个媳妇还真不赖,我总算过得像个人过的日子了。哈哈,有女人滋润着的日子就是美呀!”
不用说,曹九天已经和这个女人发生了性关系,孟凡没有问这个女人是不是自愿的,他不愿意在这种时候了还问这种傻傻的问题,现在世界都已经这样了,强##干个女人真算不上是个事儿了,更何况这个女人还是曹九天救出来的,多半她也愿意以身相许,总比被丧尸生吞活剥了强吧!
曹九天这时又哈哈笑着说:“过两天老子再帮小兄弟你也搞个漂亮的女人过来,让你也好好快活快活,你要是急不可耐了,这个女人你先用着也行,反正外面乱的很,老子有大把的机会把女人搞进来,就是太浪费粮食了,所以也不能搞太多呀!”
孟凡倒没有心思跟曹九天开玩笑,他现在所想的,第一是找个安身立命的地方,第二是去寻找他的女人明珠和弟兄们。
曹九天从一张桌子里翻出剃骨刀,将猪鼠大腿处最好的肉剃了下来扔给那个女人,“你去把这肉烤了,再把那边的酒拿过来,我要跟我新认识的兄弟好好喝几杯。”
孟凡偷偷瞟了几眼那个女人,觉得这个女人除了身材性感,另一方面颧骨颇高,看起来有几分混血女子的味道,皮肤白是白,就是看起来并不是很有光泽,其实这也难怪,灾难已经发生好几天了,估计女人们光顾着逃命了,也没什么心思化妆了。
肉很快烤好了,味道果然比生鼠血好多了,孟凡觉得好长时间没吃过这么香的肉了。按理说没经过检验的肉人吃了是有可能患病的,可在现在这种时候,人能活着就是幸运的,而能吃上肉那简直就是幸福的上天堂了,哪还顾得上什么检验不检验呢?
酒也上来了,竟然是陈年茅台酒,要搁在平时,这酒怎么也得一千多一瓶,孟凡是绝对不会问津的,可现在他们两个人一人一瓶对瓶吹。
说实话孟凡还真有点喝不惯这陈年茅台的味道,就像穿惯了一百块钱一件衣服的人,突然有人给他弄了身一万块钱一件的名牌西装,他怎么穿都觉得别扭。其实孟凡平时也不怎么喝白酒,他更喜欢啤酒的味道,年轻人嘛!几个人聚在一起大杯大杯的喝啤酒更痛快些。
两个人边喝酒吃肉边聊天,孟凡再次问曹九天到底是什么组织要追杀他?
曹九天一听孟凡提起那个组织,笑容就收敛了起来,是什么组织能让如此豪爽的曹九天都闻之色变?
曹九天喝下一大口酒后说:“我真是不想提起那群疯子,不过既然兄弟你这么有兴趣,我就给你说说,那就是一群世界上最疯狂的疯子组成的组织,他们整天叫嚣着要想世界没有纠纷,就要用武力与智慧统一整个地球,他们还说全球人类中只有百分之二十是精英,其余的人类全都是没用的废物,所以他们要建立一个只有百分之二十的人类精英存在和统治的地球联合政府,他们的口号就是:统一地球,结束战争,这口号听起来好像很不错,其实他们就是一群疯子,一群二十一世纪的法西斯。”
从曹九天的话里孟凡听到了两个信息,第一曹九天不是与世隔绝的人,而是一个标准的二十一世纪的人,第二很显然他所说的组织应该是一个组织很严密的恐怖组织。
孟凡好奇的问:“他们从事这么疯狂的事业,难道这么多大国就没人过问吗?美国不是号称世界警察吗?他们会不知道吗?”
“这个我就不清楚了。但我知道这个组织被外界称为地球统一战线组织,简称统战组织,是世界头号恐怖组织,这个组织里的很多成员不是商业大亨就是政治元老,他们的一些成员甚至就在各个大国的政府里面工作,不客气的说,他们把持着许多国家的经济和政治命脉,所以就是美国政府对他们也是无可奈何,可见这个组织实力有多么恐怖了。”
“可曹哥你怎么会知道这么多的呢?”
曹九天脸色微变,他看着手里的茅台酒说:“这是因为,我曾经就是他们中的一员,而且是非常优秀的一员,他们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五选一的死亡游戏了,被选中的人即是他们所谓的百分之二十的人类精英,他们会用一种特殊的技术对这些人洗脑,然后在他们身上进行生化实验,把他们打造成生化士兵,我就是被他们弄成了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
孟凡听到这里不禁仔细看了看曹九天,却没看出来他与普通人类有多大的不同。另一方面孟凡也在想:其实自己不也和他一样,成为了军方的实验白鼠了吗?只不过目前看来自己倒没什么不好的变化。
曹九天继续说下去:“我被洗脑后,成为了他们的帮凶,帮助他们做了很多伤天害理的事情,绑架过很多科学家,也暗杀过反对他们的政客,可是有一天,我却和几个生化士兵一起清醒了过来,我们杀死了其他几名生化士兵,逃离了统战组织。可这个组织卑鄙的很,我想他们大概是在我们身上装了类似全球定位系统之类的东西,我逃到哪里他们就能追到哪里。我只能不断的搬家,后来我发现我逃到下水道里他们就很难找到我,我想大概是他们的设备也不是万能的,也有系统漏洞吧!”
“你说你和几个士兵一起醒来,这么说还有一些人也一样被追杀了?他们怎么没和你在一起呢?”
曹九天摇摇头说:“我们被打散了,我也不知道王洪烨他们跑到哪里去了,又是不是还活着?”
“王洪烨?”孟凡听到这个名字感觉有些耳熟,却又记不得在哪里听过了,唉!要是周天子在就好了,他有超强记忆,一定会想起来是谁的。
曹九天又问起孟凡的事情,孟凡也简单的说了说,后来两人又都发了几句感慨,这时曹九天瓶里的酒已经下得差不多了。
曹九天的酒量大得很,一瓶陈年茅台下去,连一点醉意也没有,孟凡就不行了,才半瓶就已经有七八分醉意了,他迷迷糊糊的哼起了上大学时耳熟能详的歌曲《放飞梦想》。
在希望的田野上,
我们一起放飞梦想,
看到长着翅膀的天使,
在有阳光的地方飞翔。
在梦想的舞台上,
我们一起尽情绽放,
却看到我最爱的女孩,
正在为另一个男人痴狂。
疯狂吧!我的伙伴们,只为我们曾经有过梦想。
唱着唱着,孟凡就睡着了,迷糊中他听到曹九天说:“这小子,才喝这么点就醉了,嗯,我可不能喝多了,这里也不安全哪!”看来这曹九天也是粗中有细的人呀!
孟凡却睡得很香甜,他感觉就像又回到了从前,回到了那激情四射的大学校园里。
想当年上大四的时候,他和宿舍的朋友们一起到最便宜的小酒店里喝最便宜的扎啤要最便宜的小菜,却梦想着有一天到最贵的地方让最漂亮的女人陪他们喝最贵的红酒。现在想想当年的事情,恍如前世。
第二天孟凡醒来的时候,他轻轻活动了一左胳膊,发现左臂竟然已经没那么疼了,难道说根本就没被猪鼠咬断?太好了,说不定过两天就能完全恢复了呢?
曹九天要外出了,他说他要乘着外面乱哄哄的时候再淘点宝贝回来,孟凡忙提醒说:“曹哥可要小心些,千万注意那些丧尸,它们中有不少在快速变异着。”
曹九天哈哈一笑:“能伤能我的丧尸还在丧尸他妈的肚子里呢!
和曹九天在一起的这个女人叫车新月,她的父亲是炎国人,母亲却是一个俄罗斯人,原来真的是一个混血女子呢?她在银行工作,丧尸出现后她的一个同事也变成了丧尸,咬伤了其他几个同事,只有她和另一个女同事跑了出来,后来她们跑散了,而她要不是遇到了曹九天,恐怕早已经死了或变成丧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