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 离开部落、迷入昆仑
作者:二手电瓶   无限之诸天横行最新章节     
    第二章我在群侠当配角
    2.12离开部落、迷入昆仑
    《白马啸西风》的故事并不复杂。
    女主角李文秀的父母得了一份藏宝图,然后被马匪“吕梁三杰”追杀,最终遭遇不幸,但李文秀的母亲利用与三杰中其中一人是师兄妹的关系拉了他陪葬,李文秀最终逃脱,被哈萨克部落的一个隐居汉人所救,并学习了功夫,期间与部落的另外一男一女青梅竹马,也对男子产生了感情,遗憾的是,男子并不喜欢李文秀,而是喜欢另一个姑娘——这就是李文秀、苏普、阿曼三人的纠葛。
    最终,绝望之下的李文秀选择了把还在追杀的马匪头目、也就是陈达海和霍元龙带入宝藏,本来的计划是同归于尽,最后死的当然只有马匪,李文秀爱情失败,无奈的独自一人牵着白马回江南。
    讽刺的是,所谓的“高昌宝藏”其实是唐朝时送给高昌的一些文化用品,比如书籍、艺术品等等,那个时代的高昌确实是当成宝贝,但几百年都过去了,这些东西就算不腐烂也基本上没啥价值了,就算是当古董,都不一定能卖出去。
    故事梗概说起来很简单,中间的事情却复杂了不少,只不过现在没啥复杂了,邓枫直接干掉了最终boss,顺便提前砍断了女主的爱情幻想,甚至现在到没到故事发展时间轴都说不清——话又说回来了,谁在乎吗?
    反正邓枫没兴趣,他也看到了女主角李文秀,一个还没长开的小美女,就这了。
    这部小说的武力级别非常低,连内功都只是很初级的类型,反正邓枫与两个马匪头目交手时没啥感觉。也幸好如此,否则的话死的是谁就难说了。
    邓枫在部落里继续修整了半个月,主要是安排阿曼和苏普的婚事。邓枫还专门为阿曼准备了嫁妆——10块1斤标准的金锭,非常的简单粗暴,但效果良好,所有参加婚礼的牧民都被震得合不上嘴,因为整个部落的现金加起来,都不见得有这么多。
    婚礼上,邓枫还看到李文秀,小美女目光复杂的看着一对新人,婚礼后就再也没见到她。
    留在部落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为苏鲁克站台。
    车尔库看不上苏鲁克,这在部落里已经不是秘密,但他毕竟已经死了,人死如灯灭,人走茶凉。草原是个讲究实力的地方,但如果既有实力又有名义很显然会更好。邓枫直到这个时候才反应过来,阿曼嫁给苏普,实际上也是另一种意义上的“站台”,代表了前任头人遗孀雅丽仙已经认可苏鲁克的继承人身份——就和当年雅丽仙嫁给车尔库是一个道理。
    邓枫则是以另一种方式予以支持,简单点说就是表现一下和苏鲁克的友好关系,为此甚至还专门教了苏鲁克父子两套武功——《五虎断门刀法》和《龙象般若功》的前两层。令人欣慰的是,这对父子的资质虽然一般,但这两套简单粗暴的武功非常适合两人,短短的半个月已经非常显著的提升了两人的战斗力。
    说到功夫,邓枫可以说是非常蛋疼。
    因为在部落时间长,但事情很少,基本上就是白天除了吃饭以及偶尔为苏鲁克站台,就没啥别的了,因为精力过于充沛,所有剩余的部分很自然的都交给了雅丽仙,让她又爱又怕。
    问题是,不能就这么吃饭睡觉啪妹——额,姐姐吧?邓枫理所当然的想到了武功修行。
    内功在这里很显然不合适,所以直接跳过。邓枫选择了套路,也就是刀法和徒手,然后就悲剧了.....
    几乎所有邓枫买到的秘籍都需要内力基础,有几个要求还很高。对内力基础没要求、或者可以不懂内力一样练的就三套:《大力金刚指》、《五虎断门刀》和《五凤刀》,还有一套随时可以修行、但也没啥实际意义的内功:《抱朴长生诀》。
    大力金刚指内外兼修,由外而内或者由内而外都可以,后者就是要求有内力基础,放弃;前者修行很简单,就是按照一定的窍门,徒手反复拍打硬物,一开始是硬质地面,然后是木头、树木,然后是沙袋并逐步升级到铁砂袋,最后是钢铁。当然,单独这么练屁都不会得到,相反,手肯定是废了。所以需要配套的药浴,也就是以药液浸泡双手,确保手不会坏死。
    邓枫将来肯定是要修行内力的,这种自残式武功实在是太傻了,完全没有必要修行,放弃。
    抱朴长生诀倒是很简单,不需要基础、不需要资质,理论上只要是男子有个能啪的娘们就可以修行,而且迟早能够修行有成——这话听听就行了,真要信了肯定悲剧,因为需要的时间很可能是以“十年”为计算单位,括号——入门!实际情况是,男方最好有内力基础,越高越好,女方同样如此。更蛋疼的是,这套功夫对修行的男性没啥资质要求,但对女方的资质要求很高,而且是不设上限,要不然随便一个人,只要吃住在青楼,还不是用不了几年就诞生高手——想桃子吃呢!
    邓枫现在不懂内力,这套功法只能用来助兴,除了再次加重了雅丽仙的“负担”之外,卵用没有。
    所以,半个月时间,邓枫就花在了五虎断门刀法和大力金刚指套路上,真别说,效果还不错。如果早早掌握了这套刀法,邓枫有把握一挑二干掉那两个匪首——条件是“掌握”,现在邓枫刚刚入门,也就是熟练走套路的水平。刀法套路这东西,不花上几年时间形成肌肉记忆,那基本上屁用没有。
    至于《五凤刀》,这是一套女式刀法,邓枫在学会后教给了雅丽仙,然后再也没碰过。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邓枫在学会这些功夫之后进步明显,但他总感觉学的这些套路少点什么。
    半个月后,哈萨克部落大门口。
    “邓公子,我知道留不下你们,虽然很可惜,但我也只能祝你一路顺风。另外,哈萨克部落的大门永远为你敞开!”苏鲁克此时已经完全恢复,正面带笑容的拍着邓枫肩膀告别。
    这次离开,邓枫买了六匹最上等的战马,价格是每匹一根1斤的金锭,也就是大约200两白银,这个价格给的非常良心,就算是最好的战马贩运到中原,顶天了也就这价码。两匹驮东西,四匹骑乘,他和雅丽仙一人两匹。实际上,邓枫有空间手镯,完全不用这么麻烦,但以他现在的实力,一旦暴露这样的宝贝,那很可能活不了多久,因此也只能麻烦点。
    “多谢头人,我可能还要在西域大草原留几年,我们有缘再见。”邓枫也是满面笑容的抱拳感谢。
    另一边,雅丽仙正和阿曼告别。母女二人并没有什么生离死别的意思,只是互相说说笑笑,雅丽仙时不时交代一些女人的私密事,把刚刚成了小妇人的阿曼羞的面色绯红。
    很久以后,雅丽仙终于交代完,回到邓枫身边。邓枫这边早已没什么好说的,看到她过来也就干脆的一抱拳,“多谢各位这段时间的招待,我们有缘再见。”随即上马走人,雅丽仙什么都没说,只是看着女儿摆了摆手,同样跟在了后面。
    哈萨克部落门口,其他送别的哈萨克人陆续回了部落,门口很快就剩下苏鲁克带着儿子儿媳,他目光复杂的看着两个远去的背影,张了张嘴想对儿子说什么,又看了看旁边的儿媳,最终选择沉默。苏普可能也意识到父亲的意思,但也只能给个安慰的眼神,带着老婆先回家了——刚刚阿曼为了让母亲走的不那么伤感,陪着雅丽仙强颜欢笑,这会儿看母亲走远,正哭的稀里哗啦。
    大门外足有半里地的草丛中,一个哈萨克打扮的汉人少女面容凄苦的看着逐渐进入部落的小夫妻两人,直到再也看不见,这才调转马头,一步三回头的向南方走去。
    邓枫两人已经奔出了2里开外,近距离看着很大的哈萨克部落此时变成了遥远的小村庄,冲在最前面的也换成了雅丽仙——说起来好笑,邓枫的骑术就是和雅丽仙相比都差了最少两条街,原本先一步出发的他现在只能跟在后面吃灰。又奔跑了数里,哈萨克人交代的那条向东的小河已经近在咫尺,雅丽仙突然驻马,人也普通一声翻在地上,坐在草丛中失声痛哭起来。
    邓枫翻身下马,把所有马匹赶到河边饮水,这才俯下身子抱住雅丽仙,“哭吧,哭出来就好受多了。”雅丽仙哭的声音更大了。
    半晌,她才从邓枫怀里抬起头,“其实,我真的想把阿曼也带出来,哪怕被你卖出去为奴为婢,也好过在部落里过一天算一天。可是我那天晚上和她说了,她不愿意,一心想跟着苏普。”
    “卖了?你还是跟着我,老老实实做我的小爱奴好了,想那些有的没的干什么。”说话间,他顺手再次把雅丽仙抱紧。对于这一点,邓枫也很无奈,毕竟人各有志,他又不能强行把阿曼打晕拖走,只能装傻充楞转移话题,尽量让雅丽仙好受点。
    雅丽仙自然也意识到这一点,抬起梨花带雨的俏脸翻了个好看的白眼之后就不再说话,只是从他怀里挣脱出来,站起身远远看着部落的方向,久久不语。过来半天,她才重新看着邓枫,“公子,你喜欢草原吗?”
    “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这是草原的美丽与富饶,但这不属于我们汉人,我们也没兴趣管这些。千百年来,我们汉人经历了不知道多少草原邻居,从东胡、林胡,到匈奴、突厥,再到鲜卑、羯、氐、羌,最后是契丹、女真和蒙古,他们中的大部分都已经只能在史书中找到一个名字,只有我们汉人,依然屹立在这片广袤的土地上,继续我们自己的文明。所以,我不喜欢草原,一点都不喜欢。”邓枫长舒一口气,看着一眼望不到他的碧绿色有感而发。
    雅丽仙有些听不大明白,但她至少了解了邓枫对草原的态度,这才松了一口气,语气却说不出的苦涩,“不管你信不信,公子,我也不喜欢这种生活,从清醒记事那天起,就能一眼看到自己生命的终结。每次商队来部落,我都羡慕他们,穿着、吃食、谈吐,羡慕他们的一切,我甚至不止一次想过跟在他们身后离开部落,但最终没敢做,因为草原就是为骑兵准备的,草原的部落里永远不会缺少骑兵。”
    “相信我,姐姐,我保证你这辈子都不会为了今天的决定后悔。”邓枫用力把雅丽仙搂紧,动情的说道。
    “我相信公子。”雅丽仙轻轻的从邓枫怀里挣脱出来,终于恢复了那个哈萨克部落第一美女、第一夫人的气质,“也会一生一世唯公子之命是从。”
    两人修整之后,就沿着河道向东驰骋。
    开始的时候,两人心中充满对新生活的向往,河道也水量充沛,周围水草丰盛,没有任何问题。晚上、甚至白天,只要兴致来了,都会很高兴的做一下喜闻乐见的消遣。
    但在整整奔驰了7天、眼看着河道逐渐在越来越稀疏的草地上消失的时候,两人终于意识到不对劲。
    “雅丽仙,你们部落周围有几条河?”
    “这是唯一的一条,就是这个啊!”
    “我记得,车尔库不是说,沿着河道向东,走不了几天就是吐鲁番城,就有汉人的商队吗?”
    “额,来部落的汉人商队是这么说的。”
    “汉人商队说的?你们没有去过吗?”
    “从来没有......”雅丽仙彻底慌了。
    此时,从部落离开时带的补给品已经消耗完毕;原本光彩照人的两人也已经灰头土脸,因为河道的消失,两人没有地方补给洗漱了;甚至六匹战马都已经有了疲态,不复一开始时的神骏。
    邓枫再也顾不上隐藏,在雅丽仙难以置信的眼神中,从手镯取出大量补给。然后就依靠这些补给,两人继续沿着每天早上太阳升起的方向继续前行,环境越来越差,逐渐变得只剩下戈壁沙漠,两人只好沿着戈壁边缘前进,方向也逐渐偏南。为了体恤马力,两人再也不做策马狂奔的事情,甚至连晚上大家都喜欢的运动都没了兴致。
    就这样,整整一个月之后,环境终于开始改善,甚至已经远远看到了一座高耸入云的山脉。又走了两天,终于进入了一座规模不小的小镇。
    一头钻进镇上最好的客栈,两人顾不上形象的惊世骇俗,直接包了一个小院,把四匹马(另外两匹累死了)交给小二,反复强调喂最好的马料;又要了足够的热水,一起痛痛快快的洗了个一个多月来第一次热水澡,然后吃饱喝足倒头就睡。
    邓枫再次醒来已经是次日,还是被窗户上照进来的阳光刺醒。温柔的叫醒了旁边还在呼呼大睡的雅丽仙,简单洗漱之后才发现衣服都不够。邓枫只好穿上脏兮兮的衣服,让雅丽仙留在客栈,自己在小二的指点下到服装店买了几套最好的衣服回来换上,换衣服之前免不了再洗一次澡。又向小二叫了一堆好吃的——两人吃了一个月各种速食品、饼干、纯净水,都快憋疯了——狼吞虎咽补充完毕,出门时已经是当天过午了。
    “小二,这里是哪里地界?”终于完全恢复、满血满状态复活的邓枫总算找到机会,了解一下当前的情况。
    “客官,小的也说不太清楚,过路的客官们都说,这里是青海地界。”小二面容恭谨的回答,眼光不是从邓枫身边立着的长刀上闪过。
    “嗯?”邓枫意识到不对劲,“现在是什么日子?”
    “今天是八月初三,客官。”
    “那边的高山是什么山?”
    “最近的山头小的知道,我们都叫它南头山,再向里说不清,不过,客官们都说,这是昆仑山!”
    “什么?”邓枫瞬间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