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 收服王越、陈宫到来
作者:二手电瓶   无限之诸天横行最新章节     
    第七章我在三国铸汉魂
    7.4收服王越、陈宫到来
    “所以,我们已经完成了京城的计划,很快就能前往并州上党,开始我们的事业?”小昭女扮男装跟着邓枫交完了买官钱,有些小兴奋的问道。
    “想想这个时代的办事效率,我不敢说。”邓枫想起了前段时间的事情,真的信心不足。
    “公子为何不再多调几个文武大员?什么关羽张飞、蒋钦周泰,到时候我们全都用起来,平定天下易如反掌!”明白了邓枫的意思,小昭终于冷静下来,却想起了另一件事。
    “我只是一个太守,还是买来的,人家凭什么跟着我啊?要不然,你以为我为啥找的人都是一些现在没啥名声、出身还很低的人员?”邓枫没好气的给了她一记爆栗。
    “世家啊!”小昭经历了邓枫在《群侠》世界的全部大事,自然对他们不会陌生,事实上,明末已经没有什么真正意义上的世家,主要是文官作死。
    但在三国时代,世家可是整个天下的毒瘤,而且正处于接近巅峰状态,很快就能达到巅峰。
    等到他们消亡,那需要好几个世纪以后了。
    “先不管这些,我们去找一下那位大剑师。”邓枫想到了另一件事,那就是了解清楚这个时代的武力情况。比较而言,王越应该是很合适的参考对象。
    “公子,我记得这个王越是个官迷,说不定我们可以用上。”程灵素提出了另一个建议。
    “说的是,他虽然没啥领导能力,但若是当个亲卫头领,想必是没什么问题的。”邓枫也是这么想的。
    其实大部分武功高手都有这个通病,就是除了武功之外几乎没啥别的优点,就是想要大用都没地方安排,但若是当保镖,那是再合适不过。
    “他会同意吗?”小龙女皱了皱眉头,对此不太有信心。
    她就是纯粹的武功高手性格,换了她,那就绝对不会放着自由自在的江湖地位不要,非要去当个芝麻绿豆的小官。
    “放心吧,龙儿,王越虽然也是高手,但他的理念并不是江湖气息,而是‘学好文武艺,货与帝王家’,或者叫官迷更合适点。”邓枫笑着揽过爱人香了一口。
    “那就走吧。”这么积极到处跑的,也就是小昭了。
    “公子带着鬼丫头过去吧,人太多了也不好。”程灵素笑着拦住了小狐狸,“以公子的地位,像王越这种人,没必要看的太重。”
    “也好。”邓枫认可了程灵素的意思,带着小昭转身出门。至于小龙女,邓枫连问都不用问,因为她听完邓枫计划之后,就继续回到里间开始修行了。
    东都,剑师武馆。
    毫无疑问,王越是整个京城公认的第一高手,甚至在表面上看,他连“天下第一高手”的牌子都能去争一下,但这不代表他就有多高的地位,这一点从武馆就能看出来。
    一方面,武馆位于南城与东城的交界处,所谓“东富西贵南贫北贱”,除了正中心的皇城,其他大致就是这么分配的。
    剑师武馆所在的位置,正是贫民区与富人区的大致交汇处,连西城贵人区都沾不上。
    另一方面,不只是位置,其实武馆的情况也谈不上多好,占地面积确实不小,从外面就能听到里面弟子习武时的呼喝之声。
    但看看外层已经大片剥落的外墙、长草的屋顶还有风化严重的地砖,就知道王越手里没什么钱,连维护武馆基础设施的能力都不足。
    这种情况下,虽然这里是公认的“第一武馆”,但实际情况也就可想而知了。
    别的不说,里面的弟子大多数都是那些富人家族的庶出或者嫡出但排行较低的子弟,出身较高的贵人子弟,就算是习武也有自家传承或者家养高手,用不着到王越这里。
    “烦请通报一声,就说上党太守拜访剑师。”邓枫到门口的时候,发现大门位置只有两个值守弟子,想想也是,以王越的威名,还真没必要安排太多人。
    “大人稍等,小人马上通禀。”虽然不理解,为什么这位自称上党太守的男子,身边只带了一个人,还是个女流之辈,但两人穿着明显超出太多,倒也不至于出现“装逼打脸”问题。
    “劳烦大人亲自过来,王越有礼!”不到三分钟,一个看起来也就不到四十,但须发都已经花白的男子佩剑走来。见到邓枫之后抢先一步抱拳行礼。
    这是邓枫第一次近距离接触王越,上次只是以精神力扫描了一番,连长相都没看清。
    从打听的情况来看,他已经是年近半百、按照这个年代的标准已经属于“老人”,只是因为武功保养,看起来状态很好。
    但在邓枫的精神感应中,这位大剑师身体已经到了极限,一身暗伤只是暂时没有发作,但最多也就不到十年罢了,若是再与人动手,一旦受伤就很难再复原。
    换句话说,邓枫想要在他身上搞清楚当前武力大致情况的想法只能胎死腹中了。
    现在看他的态度,面对的还是邓枫这位自称的太守,看来“官迷”的说法真不是侮辱他。
    不过无所谓,邓枫要的就是这样,要是他像小龙女一样无欲无求,除了修行再无爱好,那才是真的难办。
    “不瞒剑师,邓某这太守是买的,不日就要去上任,只是当官和平时不同,身边总要有人办事的。我已经求了朝廷恩准,从别处调任了部分才学之士。
    其他还好说,只是缺个亲兵统领,不知剑师可愿屈就。”邓枫也没绕圈子,大家到了客厅分宾主坐下时候,他就直来直去的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这.....”王越有些发蒙,他没想到这位大人竟然如此直接,一时没反应过来。
    “剑师不用勉强,我从来都尊重像剑师这样的高手,要是有什么为难尽管说来。”邓枫开口就把退路堵死了。
    “不不不,大人误会了。”王越的官迷属性立即爆发,赶紧开口解释,“在下自然是没什么意见,只是手里还有几个不成器的弟子,扔在京城还怕他们惹麻烦,不知大人这里是否方便?”
    “这个嘛——”邓枫故意沉吟了一下,实际上已经差点笑破肚皮,正头疼怎么练兵,有人就把基层军官送来了。
    但他还是眼看着王越的脸色越来越绷不住,整整半盏茶功夫之后才端起茶杯抿了一口,“也好,我毕竟是新官上任,手下多点人更好说话。”
    “多谢大人体谅!”王越表情狂喜,邓枫还能明显感觉到,门口不少人悄悄松了口气,看来大家都对当官很有兴趣。
    “这样,剑师先不要着急,我暂时还没收到直接委任,估计需要一个多月后才能出发,你正好安排一下。”老实说,其实邓枫对这个问题也没有太大把握。
    只是按照前两次的尿性,花费一个多月时间已经是比较理想的速度了。
    “自然如此,主公请便,属下会以最快的速度安排好一切,到主公手下听用!”王越连称呼都改了。
    邓枫心里直摇头,却也只能忍着。
    王越其实已经没有太大价值,虽然他的武功确实很好,但身体条件却决定了,他现在已经是“一次性用品”。
    将来就算担着“亲兵统领”的名头,其实最主要的用途应该是“讲武堂武术教头”,专门给那些受训的基层军官教授一些比较速成的招式手段。
    还有一点,他手下那些年轻弟子都是最好的基层军官人选,要不然邓枫真没兴趣留着他。
    这边安排好,邓枫就回了客栈,只是这次专门包了一个客栈专门准备的小院,接下来的时间就住在这里。
    一方面确实是住烦了客房,另一方面也方便对外交往。
    别的不说,王越第三天就带着两个贴身弟子入住,担负起了保镖职责。倒是朝廷方面,反应比邓枫的还要慢,哪怕是邓枫仅仅七天后就第二次给张让上供。
    让邓枫没想到的是,这边没等到正式任命,反而是他让何皇后帮忙调用的一个人先到了,前任中牟县丞——陈宫。
    “武阳陈宫,见过明公。”陈宫非常客气的屈身一礼,但邓枫却有些无奈,因为他的称呼是“明公”,也就是“老板”,不是象征着死心塌地的“主公”。
    “哈哈,久闻公台大名,今日一见,正所谓闻名不如见面啊!”不管怎么说,邓枫还是先收下再说,要不然他真的不会什么治理地方。
    “明公谬赞了。”陈宫的态度没有任何变化,还是正常的不卑不亢,也怪不得他在原著中始终没有被人喜欢过,“宫今日来见明公,自然是因为朝廷调令,却也想知道明公想法。”
    我只是因为朝廷的原因来看看你,如果你不能让我满意,我还没兴趣伺候。
    “公台不介意我的职位是买来的?”这一点邓枫很好奇。
    “当今之世,又有谁敢说自己的职位不是买的。”陈宫叹了口气,显然是想到了邓枫买官的原因。
    “哈哈,很好,邓某喜欢公台的直率。”至少这样的人用起来放心。
    汉灵帝卖官并不是一步到位的完成了各项制度,而是有选择的逐步推进。
    一开始只是卖一些外官小官,后来大的也卖,再后来各大高官也敢卖,最后是不管谁当官都要交钱,哪怕是正常的升迁调整,也要交足了钱才能上任,包括一些名闻天下的名臣能臣。
    而且还卖的死贵,基本上就是一个正常官吏年收入的一万倍,比如邓枫买的太守,一般就是号称两千石年俸,那么价格就是两千万钱,而且还会根据实际情况变动调整。
    比如好的地方就会贵一些,差的地方就便宜点,他自己还在皇宫里搞市场,真的是太会做生意了。
    这种情况下,陈宫说的话还真没啥毛病。
    “明公还没说将来的打算。”陈宫依然直来直去。
    “说实话,我即没想过怎么干,也不觉得自己有这能耐干好。”邓枫一句话让陈宫脸色巨变,“所以,我把你找来了。”
    “嗯?”陈宫有点不明白邓枫的意思,“明公的意思是,以后治理上党的工作就全权交给我?”
    “太守也叫郡守,下面的长使和郡丞给你太早,你就委屈一下,先当个主簿,全权管理上党郡行政事务,没问题吧?”邓枫微笑着说道。
    “那明公准备干什么?”要换成一般人,这时候肯定已经领命致谢,但陈宫还是选择了继续追问。
    “没有相应的武力基础,我这个郡守说什么都是放屁,所以我还请求朝廷调任了一批将领,我会带着他们重整郡兵,什么时候手里有了一支可靠的武力支撑,什么时候再说干事。”
    对于邓枫来说,或者对于绝大多数华夏人来说,“枪杆子里面出政权”是刻入到骨髓乃至于dna中的真理,任何时候都不会忘。
    “既如此,宫领命,谢明公信任。”对此邓枫很无奈,因为他的称呼依然是明公而不是主公。
    “那好,接下来我就给你第一份任务,收集一下上党郡的基本情况,包括人情、世情、大家族、大商人、特产、矿产等等,再就是有无山贼土匪,有多大,哪一个最需要清理,哪一个可以缓一缓。
    我给你三天修整时间,三天后,你提前出发区上党完成以上工作,等我到任的时候告诉我结果——灵丫头,取五根金条过来,这是你的资金,不够了先垫上,我会实报实销。”
    这其实也算是邓枫给陈宫的考验,毕竟原著只是传说,行不行要当面确认。
    “谨奉命!”陈宫很干脆的行礼接受,因为他也看出了邓枫的意思。
    紧接着程灵素就带着一个麻布钱袋,装着五根一斤重的金条交到了邓枫手里,只是因为有外客在场的原因,她特地戴上了与衣服同色的面纱。
    邓枫接过来看都没看,转手交给了陈宫,让让这位直臣惊讶万分,当然,不光是钱的问题。
    “明公平日里都是依靠女子来管事吗?”陈宫的表情很不满。
    “怎么,公台看不起女子?”邓枫笑着反问。
    “子曰,唯小人与女子难养也。”陈宫表情严肃,“明公若要成就事业,自不能耽于女子身上。”
    “灵丫头,给陈主簿展示一下。”邓枫笑着摇摇头,指了指程灵素的佩剑示意。
    “锵——”剑光一闪,陈宫只听到了一个声音,程灵素已经重新收剑入鞘。但他手里装着金条的钱袋已经被斩为两段,原本五根金条被分成了均匀的十段,所有金条落在地上成了一小堆。
    更重要的是,陈宫其实也会武功,他自己一直自诩剑术高手,平日里从来都是随身佩剑,可是现在,他只听到了一声金属摩擦声,程灵素却完成了出剑、斩断金条、收剑三步。
    这还是最简单的理解,因为他根本没看清人家的剑招,这要是换成了生死相搏,也就意味着他在人家一个女子手里连动手的资格都没有就得死!
    “这——”陈宫难以置信的看向程灵素,目光已经直了。
    这很不礼貌,但真没办法,因为他是直到这时候才注意到,人家姑娘左侧腰间是带着佩剑的,只是因为剑鞘、剑柄的装具与衣服同色,刚才根本没看出来。
    “怎么样?公台还觉得我是耽于美色吗?”虽然陈宫刚才说的很直接,但涉及到具体事情时还是换了个比较委婉的说法,“我的名声想必你也打听过了,我们一家都是修行者。
    四位内人中,有三位我其实叫‘师妹’更合适点。对了,灵丫头的身手,在我们家排名倒数第二,也就比最小的那个好点,她主要是精通医学。”
    “以貌取人,实属不该!”陈宫非常真诚的向程灵素行礼致歉,灵丫头也含笑屈身一个万福礼,她看过《三国》原著,对这位有理想、有抱负的忠臣很有好感。
    “好了,公台不用在意,毕竟世情如此。你只要干好工作,其他的不用管太多。”邓枫只是借机敲打一下,并不是真的要把人家赶走。“小狐狸,再那个钱袋过来。”
    陈宫结果青凤给他的新钱袋,很珍重的把地上所有金条装起来,放在腰间挂好。
    “明公不担心我带着钱财逃跑吗?这些钱真的已经是一个很大的数目,比我的所有家产都多,足够我到一个比较偏僻的地方购置不错的产业。”陈宫说出了最后一个问题。
    “那你就祈祷我失败好了。若是我将来出人头地,就向天下许诺,谁干掉了你,谁就能得到这些钱财的双倍,以及你置办的全部产业。
    顺便说一句,这点钱在我眼里什么都不是。”邓枫顺路装了个逼。
    “陈宫告辞。”
    ps:没有查到陈宫此时的官位,但按照当时的情况,让他先在中牟干一段时间的县令下属还是合理的。